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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變更董事怎麼選

發布時間: 2023-05-10 03:41:05

❶ 公司裡面董事會和董事怎麼選舉出來的

董事的選舉:

董事主要是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的選舉:

董事會的產生主要是由股東(大)會上選舉產生的,或者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但是董事會的選舉必須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從資格上講,董事會的各位成員必須是董事。董事是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選舉產生的。或者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如果是國有獨資企業,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公司職工代表)。所有董事組成一個集體領導班子成為董事會。

2、法定的董事資格: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當公司董事,就必須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作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實踐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擔任。其次,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董事。

3、董事的人數不得少於法定最低限額,因為人數太少,不利於集思廣益和充分集中股東意見。但人數也不宜過多,以避免機構臃腫,降低辦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額以上,根據業務需要和公司章程確定董事的人數。

4、由於董事會是會議機構,董事會最終人數一般是奇數。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5、從人員分工上,董事會一般設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人數較多的公司還可設立常務董事會。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由公司章程規定。

(1)北京變更董事怎麼選擴展閱讀:

董事的任命資格: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我國《公司法》對董事的任職資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

(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薯塌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戚巧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數仔圓、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董事

網路-董事會

❷ 公司法關於董事變更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中變更董事的相關規定: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連選侍伍可以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其他。
【法律依橋談神據】敏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❸ 董事會成員變更,董事長要重新選舉嗎

內資企業需要召戚棗開股東會決議變更董事,然後辦工商變更。外資企業需召開董事會同意一方股東變更董事、該股東出具關於變更原董事及新董事委任書,然後先辦外資監管部門審批再辦工商登記。

董事長的產生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章程也由股東大會產生),股東大會也可以選舉沒有公司股份的人進入董事會,甚至擔任董事長,並確定他法人代表的身份。

工商登記中是沒有專門的董事長變更的,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身份,就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東身份,可以做變更股東,一般董事長不是股東就是法定代表人,具體的,看自己公司的公司章程對於董事長產生方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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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流程

1、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進行公司法謹仔消人變更預約。

2、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上下載相應的資料,並如實填寫。

3、帶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預約號,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問或當地工商局還要求其他證明,則補充材料(一般下次來無需再預約)。

5、若材料無疑祥知問或補充完畢並通過則領取變更通知書。

6、再規定時間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帶著新的營業執照和所有印章到開戶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鑒。

❹ 公司董事長變更程序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監事、經理的發生變動的文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如晌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公司應對董事會的召開程序合法及董事會決議的真實性承擔舉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羨旁十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渣派鋒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❺ 如何變更董事、法人、監事、合夥人

您可登錄「北京市企業服務e窗通平台」,選擇「歲慧神法人服務」登錄後點擊「碧源主體變更」、「主體乎虧備案」按照需要辦理的事項申請變更或備案登記。

❻ 公司董事變更程序

法律主觀:

公司董事長的變更程序是: 1、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新董事長; 2、申請公司的變更登記;沖氏 3、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書、新董事長的主體資格證明、變更決議或決定等文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念扮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散高散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❼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選舉是怎麼選出來的

公司裡面董事會和董事選舉出來的方式:一般情況下,召開股東會,由股東會決議董事長任職,且一般需要過半數同意。即可依法做出變更登記。但若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滾液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陵汪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尺備仔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❽ 董事會成員名單變更該如何辦理

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登記需履行如下手續:
1、公司內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對董事成員的變更,並簽訂股東大會決議;
2、向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請變更董事會成員;
3、工商局通過審核,並依法辦理變更。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森指運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此梁董事長逗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❾ 董事會成員變更需要哪些程序

一、董事會成員變更的決議流程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對此類變更是如何約定的,董事會成員變更時需保持與章程規定一致。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股東會開會作出決議,然後憑決議到所在地工商作變更登記即可。董事股東變更的流程喊叢如下:晌兆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第二《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第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原股東會決議第四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第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變更股東或發起人應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第六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註: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發起人變更或者股份轉讓的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由於股東或發起人的變更而使公司登記事項、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按照有關變更登記的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鄭謹櫻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❿ 董事會成員變更程序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規定,最長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扮鬧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登記需履行如下手續:

1、公司內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對董事成員的變更,並簽訂股東大會決議;

2、向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請變更董事會成員。需要友盯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新任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蓋公章);

(5)公司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好缺和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