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費可以欠多少才停電
電費可以欠一個月才停電。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9條規定:用電人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人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費總額的1‰加收電費違約金,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另外,用電人發生違約用電行為和竊電行為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電費逾期的後果:
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每日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居民用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算。
2、其他用戶: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目前,供用電雙方一般按照上述規定約定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3、如果供用電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用電人逾期交付電費的,應當支付電費的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