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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訴訟多久能下判決書北京

發布時間: 2024-05-25 02:20:55

⑴ 繼承遺產案開庭審理後多久能拿到判決書

法院判決書多久會下來依據法庭審判的方式而定,如果是當庭審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法院的庭審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只要在審限內審結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實際情況,一般來說一次庭審的時間需要一到兩個小時左右。如果案件權利關系簡單,通常一個小時左右可以審理完畢,要是有一定復雜程度的,需要一個多小時到兩個小時,或者兩小時以上不等。(一)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二)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三)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⑵ 遺產繼承案件多久能出判決書

法律分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遺產繼承案件,人民法院會在6個月內審結並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人民法院會在3個月內審結,並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⑶ 一般法院判決遺產繼承糾紛要多長時間

要注意一審案件是復簡易程序審理還是普通程序審理。一般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則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就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遺產官司屬於一般的民事訴訟范圍。
法律分析
遺產的繼承可以根據遺囑來確定,當事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還可以去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訴請准備(一)咨詢律師,收集證據材料;(二)確定訴請和被告;(三)書寫遺產糾紛起訴狀。二、確定管轄法院,立案起訴。遺產訴訟,一般由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爭執的遺產是不動產,原告可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是動產,如金銀首飾、傢具雜物,可向動產地法院起訴。動產不在一地法院管轄的,選價值大的動產地法院管轄。既有動產又有不動產,可向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一條 對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採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採取。第一審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應當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⑷ 遺產繼承訴訟立案後多久判決

遺產繼承訴訟立案後三個月或六個月久判決。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宣判,簡易程序是3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