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居民住宅樓
別怕我給您潑冷水,一般情況下基本上您拿他沒辦法。請看相關報道。
開公司偏就酷愛住宅樓 誰都拿民宅商用都沒轍
◇字體:〔大 中 小〕 發表評論 來源:北京青年報:余美英 吳芳 藺麗爽 (06/04/20 11:31)
開公司偏就酷愛住宅樓 誰都拿民宅商用都沒轍
北京到目前為止,沒有專門的法規治理住宅樓內開公司現象。目前,「住宅樓內開公司」的管理涉及三個部門:工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規劃管理部門。但是,這些管理部門幾乎都拿民宅商用沒轍。
■工商:
無權對登記地址進行限制
本報記者報道 市工商局登記注冊處處長賀慶財表示,工商局對居民樓開設公司擾民、帶來治安隱患等問題也了解,但是目前我國的法律沒有在居民樓內開設公司的禁止性條款。工商作為行政執法部門,審查僅限於經營者是否具有對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建築物的使用權,但對該建築物的使用用途,並沒有賦予工商部門審查的許可權。
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法通則》規定,工商無權對登記地址進行限制。
賀處長表示,為緩解擾民的問題,2002年市工商局與原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委等單位進行過認真研究,根據居民住宅辦企業的實際情況,本著既不幹擾居民生活,又有利於企業發展的原則,制定了《關於在居民樓住宅內設立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禁止在居民樓開設餐飲、網吧、娛樂場所、加工生產等經營場所。
但是,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實施後,繼續執行存在法律障礙,引發了大量的行政訴訟。在執行過程中,曾發生過申請人向工商局提出巨額國家賠償的案例。
目前的現狀是,工商部門不限制經營者在居民樓內開設公司,住宅樓的一層允許開設開辦銷售類公司。例如,今年前三個月朝陽區注冊的公司有90%以上的辦公地點在居民樓。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沒有充足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下,會給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增加不可預知的法律風險,使行政機關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市工商局建議,市人大或市政府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對利用居民住宅樓從事經營的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徹底解決工商在依據現行法律執法時存在掣肘的問題。
■規劃:
沒有行政處罰權
本報記者余美英報道根據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經過相關管理部門驗收後,業主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如果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必須到房屋產權部門辦理房屋性質變更,而辦理變更手續的時候單元式的房屋必須出示規劃或設計部門同意變更的資料。記者在規劃部門了解到,由於住宅和非住宅在設計、結構和配套費的交納等等方面都不一樣,一般不能變更。同時規劃部門也表示,目前規劃部門對住宅樓內開公司無法執法,因為他們是「規劃部門」,沒有行政處罰權。土地管理部門的說法和規劃部門差不多,雖然根據《土地管理法》也涉及了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內容,但往往在實際情況中,很難處理。
■建設部:
正式出台時「住宅樓禁止商用」被刪除
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去年建設部制定的有關物業管理條例草案曾經涉及到「住宅樓禁止商用」的內容,但不知道為什麼,在文件正式出台的時候,相關的條款已經被刪除。
而正因為如此,昨天記者從正在著手制訂北京的物業管理實施條例的北京市建委有關部門得知:「因為建設部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沒有涉及這方面內容,北京市的實施條例肯定不會涉及該內容。」
■「居改非」成中小企業成長「搖籃」
住宅樓內開公司是大城市都比較突出的問題。上海從去年11月1日頒布《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開始叫停住宅樓開公司,而北京由於土地、工商、規劃、建設部門管理脫節,住宅開公司問題盡管老百姓投訴很多,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管理。有關業內人士和老百姓希望通過本報呼籲北京市政府管理部門著手制定相關方面的禁令。
據了解,由於在住宅樓內辦公具有成本低的優勢,「居改非」(多指住宅樓里允許開公司)物業迅速成為大量中小企業成長的「搖籃」。某小區業主反映,小區內688戶住戶中僅剩99家真正住戶,其他都被公司占據,「居改非」比例高達76.5%。
■寫字樓高租金小公司難承受
中原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傑在分析這種現象時認為,現在北京這種十分普遍的住宅樓內開公司現象與中小公司旺盛的辦公需求不無關系,而這與北京寫字樓價格高起的現狀分不開。居高不下的寫字樓租金,對於資金實力十分薄弱的創業者或並沒有長期經營計劃的公司都難以接受。而那些租金相對低廉、交通便利、地段良好的居民住宅樓對於中小企業和各類辦事處來說,無疑是天然的安家營。另一方面,從硬體上講,高檔寫字樓一般只有早上9點和下午6點有空調,可以上班,而住宅樓內開公司可以24小時上班,這種公共條件也很適合中小公司。
■用低成本賺取高利潤開發商積極迎合市場需求
因此在北京,不僅私底下的「居改非」活動頻繁,而且一些開發商看準了這個巨大的需求市場,打「擦邊球」公開售賣所謂的「商住樓」。以住宅立項,開發商不僅能少交很多土地出讓金,還可以按照住宅進行貸款按揭,土地使用權也可延長至70年。用住宅開發的成本,賺取開發寫字樓的利潤。至於這種商住樓內的設施是否符合辦公樓必須具備的安全等因素,目前似乎沒有人去考慮。
「人家都是合法經營」物業根本無計可施
本報記者報道「民房商用」,很多業主只能向物業抱怨。但物業基本無計可施。望京小區國盛物業部的徐主任說,房屋是居民的私有財產,物業也無權干涉。
百環花園共有23家商戶,其中有20戶是出租戶,3戶為業主自己經營。在小區的8棟樓中,6號樓的商戶最多,共10戶。這些公司均有營業執照。
物業的劉先生介紹說,小區最近兩年商戶逐漸增多,成了小區業主們投訴的對象。今年3月底,物業貼出一封致小區業主的信,告知業主這一情況,望業主加強防範;同時也採取一些措施,比如對公司實行出入證管理、租戶使用電梯運送貨物必須到管理處開具使用證明、限制商戶使用電梯的時間、加強樓內巡視等。
「他們對公共資源的消耗和損壞比較嚴重,增加了維護成本,小區居民有意見,我們也很頭疼。可人家也是合法經營,我們也不能把人家怎麼樣。」
典型個案
醬油廠開進居民樓
本報記者吳芳報道豐台某小區4幢樓,2號樓開了一家電線廠,4號樓開了一家醬油廠。一邊是「轟隆隆」的吵鬧聲,一邊是刺鼻的醬油味兒。
大興區某公寓樓內有20多家商用,每天幾百名職員進進出出,電梯高負荷、高頻率運行,設計使用年限十幾年的電梯僅用了三年半就報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