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起訴流程和費用
北京起訴離婚的,大致流程如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漏灶前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7、受理之後,符合立案條件的進行立案。訴訟費一般為50元至300元,要分割財產的,需要加錢。
起訴的具體流程
1、撰寫起訴狀。起訴狀包括,你和被起訴人的名字、地址、出生年月日,籍貫、住所地、聯系方式。請求的項目。事實和理由。
2、寫好起訴狀後,收集證據材料。
3、來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訴。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訴,有工作人員接待。
4、來到立案大廳起訴
5、工作人員接待,審查你的返清起訴材料,決定是否受理起訴。
案件受理後,工作人員會提示你提交證據。然後法院會聯系被起訴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時間開庭。案件受理後,你要及時咨詢有關法律人士,獲得專業的指導。一般在政府部門都有法律援助中心,而且援助中心不收費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辯世,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