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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積分落戶北京

發布時間: 2022-05-10 10:32:36

㈠ 北京積分落戶2021年新政策

關於2021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有關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1〕7號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為做好2021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工作,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公示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6045人。
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後自行放棄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查看本人積分結果及排名。

三、擬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名單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取得落戶資格,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對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向相關部門實名書面反映(電話:
010-63135162,傳真:
010-63135367,聯系地址:
西城區永定門西街5號,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中心,郵政編碼:
100050)。
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相關部門將根據反映情況進行查證。
經查證屬實取消落戶資格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四、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時限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請安排好時間,錯峰有序辦理。
今年繼續實行電子調函,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審核通過後可前往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

五、檔案審核由調京後的檔案接收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
材料清單、辦理流程詳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提示。

六、取得2021年積分落戶資格人員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計算為:
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過18周歲。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㈡ 2021年北京積分落戶新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申請積分落戶需要以下條件:

1、有本市的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七條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符合第四條規定的申請人,需在本市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中與用人單位關聯後提交申請。用人單位須在京注冊、進行稅務登記並依法納稅。

㈢ 北京積分落戶2022年擴大名額

2022年,北京積分落戶名額現在已經達到的50分的標准了,所以達到這個標准就已經是非常高的。
1、長期租房也納入積分;
2、外來人口可實現市民化;
3、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積分落戶試點應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設,統籌考慮城市運營管理保障及產業發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為北京及國內其他特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提供經驗。
同時,強化居住證積分與公共服務待遇掛鉤。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准為:大學專科(含高職)9分,大學本科15分,碩士27分,博士39分。學歷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全日制最高學歷為准,不累加。獲得多個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在其最高學歷得分基礎上,每多獲得1個碩士學位,加3分;每多獲得1個博士學位,加6分。
積分落戶政策,指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的一種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㈣ 北京積分落戶新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積分落戶有9大指標,包含社保、居住、學歷、年齡、納稅、職住、雙創、表彰、守法。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合法穩定就業就是我們說的社保,能夠積分落戶上岸的,社保時間都不短。一年3分,可以按照月份進行計算,所以經常出現小數。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自有住所;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

(三)年齡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年齡在4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含不滿一歲)少加4分。這個大家不要去按照周歲計算,因為在北京人社局的積分落戶專欄,有一個年齡積分表,是按照出生年份計算的。按照官方表格現實,申請人在47周歲的當年去提交申請,那是最後一次年齡加20歲。

(四)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

具體積分標准為: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雙證本科學歷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以上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五)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職住指標其實就是郊區額外加分,擁有很強的郊區加分導向。北京城區有六個,分別是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和石景山區。簡單來說,在北京郊區有房,一年加2分;在北京郊區有房,同時工作社保繳納區域也是在郊區,一年加3分。

職住指標封頂12分,加滿就不繼續加了。而且職住是累計滿1年才積分,不足12個月不積分。

(六)納稅指標及分值

納稅加分的前提條件,需要連續3個自然年度內,你每年都有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記錄,納稅額不能是「零」。比如2021年申報納稅指標加分,需要你在2020年、2019年、2018年的都有納稅。

近三年中,每以年納稅額超過10萬,就積2分,加分封頂6分。

(七)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創新創業加分的,在科技、文化領域獲得國家級或北京市市級獎項的。在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北京市市級獎項的。

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

(八)榮譽表彰指標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上有明確規定,「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這個不是普通的扶老奶奶過馬路,拯救溺水兒童,而是界定在違法犯罪斗爭和搶險救災這兩項之間了。

(九)守法記錄指標

這個指標只減分不加分,近五年出現的行政拘留處罰,每一條扣30分。這些是北京積分落戶全部的積分指標,所有的從業證書、職稱、專利在北京均不加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㈤ 北京積分落戶規則

法律分析:申請2021年北京積分落戶操作流程:

1.系統注冊

在京用人單位使用「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完成注冊並進入系統獲取「單位注冊碼」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單位注冊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進入服務專欄,點擊「個人登錄」,完成注冊。

2. 關聯單位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選擇點擊「積分落戶業務」,進入系統後輸入「單位注冊碼」,申請關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為本單位員工後,點擊確認。

3.積分填報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系統所設項目如實填寫積分指標信息, 並保存提交。

4.確認提交

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填報的積分指標信息審核無誤後,確認提交

5.數據核查

北京市各有關部門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主要積分指標信息進行數據比對核查!

6.查看初核結果

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看初核結果!

7.復查及現場審核

申請人可對部分指標項提出復查申請,並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書面證明材料。部分指標項需要現場審核的,也應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積分復查及現場審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時進行。

8.發布及公示

積分復查和現場審核結束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在規定時間登錄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及年度落戶分值。取得年度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將在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附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辦理調京手續。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京政辦發〔2020〕9號)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五條 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應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准,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自有住所;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申請人需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當連續居住年限多於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准為: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以上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只取得學歷或學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有關標准獲得積分。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㈥ 北京積分落戶相關條件

法律分析: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規定,積分落戶北京相關條件有: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積分落戶是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第三條 堅持公平公正、總量控制、存量優先、有序推進的原則,穩步實施積分落戶政策。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㈦ 北京申請積分落戶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要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才可以申請積分落戶。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第四條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㈧ 如何申請北京積分落戶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有關部門申報。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持有本市居住證

  2. 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 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 無刑事犯罪記錄

    【積分落戶分值】

市政府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積分落戶分值。市有關部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和落戶分值,初步確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並將其積分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通過後,申請人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由市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指標體系適時提出調整方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㈨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積分落戶是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