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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後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5-11 18:00:05

❶ 北京2021積分落戶你好,落戶上岸後最快多久可以辦理完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作答。

❷ 北京積分落戶後配偶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1、可以隨配偶隨遷。

2、根據規定,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其配偶、父母申請落戶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九條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其配偶、父母申請落戶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❸ 北京積分落戶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申請2021年北京積分落戶操作流程:

1.系統注冊

在京用人單位使用「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完成注冊並進入系統獲取「單位注冊碼」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單位注冊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進入服務專欄,點擊「個人登錄」,完成注冊。

2. 關聯單位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選擇點擊「積分落戶業務」,進入系統後輸入「單位注冊碼」,申請關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為本單位員工後,點擊確認。

3.積分填報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系統所設項目如實填寫積分指標信息, 並保存提交。

4.確認提交

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填報的積分指標信息審核無誤後,確認提交

5.數據核查

北京市各有關部門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主要積分指標信息進行數據比對核查!

6.查看初核結果

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看初核結果!

7.復查及現場審核

申請人可對部分指標項提出復查申請,並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書面證明材料。部分指標項需要現場審核的,也應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積分復查及現場審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時進行。

8.發布及公示

積分復查和現場審核結束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在規定時間登錄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及年度落戶分值。取得年度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將在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附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辦理調京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❹ 北京積分落戶2022年新政策

一、北京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申請人需同時滿足四個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

二、北京積分落戶指示及分值

雖然每年的落戶分值會有所不同,但你可以根據各項指標算下你能得多少分哦!


1、就業

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准,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3分

2、住所

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0.5分

3、學歷

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

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

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

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

學歷(學位)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為准,不累計。

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4、職住

你從城六區去其他區居住,每滿1年加2分,最高+6分

就業和居住都去其他區,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創新

科技、文化領域,或國家級獎項最高+12分,或本市獎項最高+6分,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國新企業高管、核心技術人員,有持股、工資符合一定條件,工作每滿1年+2分,最高加6分

創業企業投資就業,每滿1年+2分,最高加6分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公司、專業科技服務機構投資或就業,投資或就業每滿1年+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創新創業指標各項加分不累計,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計最高分。

6、繳稅

近3年連續納稅,且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年均10萬及以上,或是企業老闆,企業年均納稅20萬及以上。+6分

個人、企業法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申請積分落戶的,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每條記錄-12分。

7、年齡

不超過45歲,+20分

8、表彰

如果你被評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全國或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20分

9、守法

被行政拘留處罰的,-30分。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

符合第四條規定的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有關部門申報。

三、積分落戶有什麼好處?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其配偶、父母申請落戶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四、特別提醒

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已落戶的予以注銷

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應當保證所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對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申請人當年及以後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經落戶的,予以注銷。對所在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後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以上情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❺ 北京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1.系統注冊:在京用人單位使用「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完成注冊並進入系統獲取「單位注冊碼」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單位注冊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進入服務專欄,點擊「個人登錄」,完成注冊。

2. 關聯單位: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選擇點擊「積分落戶業務」,進入系統後輸入「單位注冊碼」,申請關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為本單位員工後,點擊確認。

3.積分填報: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系統所設項目如實填寫積分指標信息, 並保存提交。

4.確認提交: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填報的積分指標信息審核無誤後,確認提交

5.數據核查:北京市各有關部門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主要積分指標信息進行數據比對核查!

6.查看初核結果: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看初核結果!

7.復查及現場審核;申請人可對部分指標項提出復查申請,並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書面證明材料。部分指標項需要現場審核的,也應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積分復查及現場審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時進行。

8.發布及公示:積分復查和現場審核結束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在規定時間登錄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及年度落戶分值。取得年度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將在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附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辦理調京手續。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第五條 納稅指標及分值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申請人近5年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每條記錄減12分。

❻ 北京戶口積分落戶政策2021

關於2021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有關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1〕7號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為做好2021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工作,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公示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6045人。
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後自行放棄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查看本人積分結果及排名。

三、擬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名單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取得落戶資格,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對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向相關部門實名書面反映(電話:
010-63135162,傳真:
010-63135367,聯系地址:
西城區永定門西街5號,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中心,郵政編碼:
100050)。
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相關部門將根據反映情況進行查證。
經查證屬實取消落戶資格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四、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時限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請安排好時間,錯峰有序辦理。
今年繼續實行電子調函,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審核通過後可前往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

五、檔案審核由調京後的檔案接收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
材料清單、辦理流程詳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提示。

六、取得2021年積分落戶資格人員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計算為:
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過18周歲。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❼ 北京積分落戶辦理

法律分析:「積分落戶」辦理基本流程:申報、核查、復查、公示和落戶辦理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資格予以保留。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精神,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進一步加強人口服務和管理,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緊密結合本市實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積分落戶是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第三條 堅持公平公正、總量控制、存量優先、有序推進的原則,穩步實施積分落戶政策。

❽ 積分落戶2021北京政策

關於2021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有關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1〕7號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為做好2021年積分落戶公示及落戶辦理工作,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公示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6045人。
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後自行放棄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查看本人積分結果及排名。
三、擬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名單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取得落戶資格,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對擬取得落戶資格人員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向相關部門實名書面反映(電話:
010-63135162,傳真:
010-63135367,聯系地址:
西城區永定門西街5號,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中心,郵政編碼:
100050)。
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相關部門將根據反映情況進行查證。
經查證屬實取消落戶資格的,落戶資格不遞補。
四、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時限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請安排好時間,錯峰有序辦理。
今年繼續實行電子調函,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審核通過後可前往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
五、檔案審核由調京後的檔案接收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
材料清單、辦理流程詳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提示。
六、取得2021年積分落戶資格人員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計算為:
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過18周歲。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❾ 北京積分落戶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北京積分落戶申報條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要在北京申請積分落戶,還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指標:
1、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在京就業或投資滿1年及以上,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2、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住滿1年及以上: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出租房、單位宿舍、自有住房,以上三類住所需提供租賃合同、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
3、教育背景指標: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
4、職住區域指標:申請人居住地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創新創業指標:申請人在創業大賽中獲得國家或北京市級別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任高管、核心技術人員的,可相應加分業投資的可獲得相應加分。
6、納稅指標:
①平均個人所得稅納稅10萬元/年及以上②個體工商戶平均納稅15萬元/年及以上③投資人、股東等納稅20萬元/年及以上。
7、年齡指標: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
8、榮譽表彰指標:獲得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等榮譽的申請人加20分。
9、守法記錄指標(減分項):
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
第二條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本市積分落戶實施工作的組織管理。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本市積分落戶工作統籌協調。市委宣傳部、首都文明委、市總工會、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按照職能和職責分工,負責本市積分落戶指標審核、手續辦理等工作。各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指定相關部門負責部分積分指標的現場審核及政策咨詢等工作。
第四條 本市積分落戶申報審核工作主要依託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
第五條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需通過所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提交積分落戶申請。申請人應在用人單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系統注冊通過後,登錄系統填報個人積分指標信息,並經用人單位在系統內審核確認後提交。在申報階段內,提交的積分指標信息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