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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類如何處罰

發布時間: 2022-05-16 19:40:57

❶ 新版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公布 個人違投最高罰200元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18日發布修正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條例》明確,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個人首次違規投放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條例》明確,將按照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於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強收費管理,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條例》規定,新建住宅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設置位置、功能等內容,並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停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處理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確需拆除、遷移、改建、停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處理設施的,應當經城市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核准,並按照規定先行重建、補建或者提供替代設施。

《條例》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北京市開展經營活動,應當使用電子運單和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本市銷售商品需要使用快遞服務的,應當選擇使用環保包裝材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裝材料。單位和個人應當減少使用或者按照規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優先採購可重復使用和再利用產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應當在符合保密規定的前提下推行無紙化辦公,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條例》要求,禁止在北京市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並應當設置醒目提示標識。將採取措施逐步推行凈菜上市。

《條例》指出,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類,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廢舊傢具家電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單獨堆放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建築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單獨投放在相應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國家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其他規定。

《條例》明確,單位違反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1000元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規定,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

❷ 個人違反垃圾分類的處罰

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對於違反規定的個人,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應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為實現國務院確定的北京等重點城市於2020年底前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要求,條例明確,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規定分類投放垃圾。在處罰方式上,設定了處罰梯度,對違法受到處罰後再次違反規定的,處以更嚴處罰。

(2)北京垃圾分類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為體現「教育在先、懲戒在後」的精神,條例規定,受處罰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垃圾分類要靠人人動手。條例明確,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組織、引導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將垃圾分類要求納入居民公約或者村規民約。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支持和鼓勵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等各類社會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示範等活動,參與生活垃圾治理。

❸ 北京開出垃圾分類處罰第一單是處罰了誰

北京開出垃圾分類處罰第一單處罰了物美超市。

5月11日上午,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豐台區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售賣水果的區域在經營過程中會產生腐爛水果、水果皮等廚余垃圾,也有水果外包裝如塑料袋、紙盒等其他垃圾,但現場只放置了一個沒有任何標識的垃圾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問題。

而此前,屬地城管執法隊已經到該超市多次進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要求的宣傳告知。

針對該超市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問題,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當場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並擬對該超市處9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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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的處罰金額:

5月11日至12日,北京城管執法系統已立案144起,處罰金額共計22萬余元。處罰主要涉及餐館、酒店、企事業單位、建築工地、商場超市、物業等,其中餐館、酒店以及企事業單位存在問題相對較為突出。

主要違法行為包括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未按規定設置餐廚垃圾收集貯存設施等。

下一步,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指揮部要求,北京還將繼續開展執法檢查,但仍將以教育、勸導為主,推動新《條例》落實。

❹ 北京垃圾分類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

北京垃圾分類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決定》,生活垃圾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類,修改後的《條例》注重源頭減量,鼓勵快遞企業回收快件包裝材料,設定多項罰則,餐飲、旅館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處5000元以上罰款,對個人處罰重點把握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多次違規或將被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垃圾混裝混運也將被處罰。修改後的《條例》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❺ 北京開出垃圾分類處罰第一單的罰款金額是多少

北京開出垃圾分類處罰第一單的罰款金額擬處9000元。

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北京市區兩區執法部門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執法宣傳,在執法過程中宣傳新《條例》,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分類責任、倡導市民參與垃圾分類。

2020年5月11日,豐台區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因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被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擬對該超市處以9000元罰款。這是《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5)北京垃圾分類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一)按照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類,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

(二)廢舊傢具家電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單獨堆放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

(三)建築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

(四)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單獨投放在相應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

(五)國家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其他規定。

❻ 北京「垃圾分類」:強調多元共治,政府兜底處理

記者 | 陳鑫 實習記者 唐青青
繼上海等城市強制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後,作為全國46個試點城市之一,北京市也正式拉開垃圾分類大幕。2020年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
《條例》引用了最新國家標準的垃圾四分類名稱和表述,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並首次明確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對界面新聞表示,此次北京市施行的《條例》核心亮點是明確了垃圾分類鏈條上各個利益相關者的責任界定,包括單位和個人的分類投放的責任,生產服務型企業、政府機關源頭減量的責任,後端收集、運輸、分類處理垃圾的責任等。
《條例》提出,北京市垃圾分類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全市統籌和屬地負責,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處理的社會服務體系。
201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運量為1011.16萬噸,日均2.77萬噸。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李如剛4月27日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截至2020年3月,全市生活垃圾總設計處理能力達到了每天3.27萬噸,可滿足垃圾分類處理需求。
為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溫天武表示,5月1日至7月31日,北京市將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生活垃圾分類強化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運企業混裝混運等行為。
對於居民未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違法行為,北京市將採用教育勸阻、書面警告與執法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根據《條例》規定,個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同時拒不聽從勸阻的,城管部門將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對個人的處罰門檻其實是很高的,只有當一個人拒不履行責任,才會去處罰,這更多是為傳遞信號,發揮威懾作用。但是針對負責收集、運輸、處理垃圾的企業,處罰是比較嚴苛的。 」劉建國說。
根據《條例》規定,對於單位責任主體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城管執法部門將責令立即改正,處1000元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固體廢物處理專家、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蔣建國指出,垃圾分類既然是法律,居民和單位都必須要遵守,做得好會有獎勵措施,這樣也可提高居民和單位的積極性。
《條例》也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可以通過獎勵、表彰、積分等方式,鼓勵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北京多個街道和社區都自主推出了個性化的獎勵舉措,例如垃圾分類積分兌換、設置紅黑榜等。對於推行效果好的社區和街道,北京市也會給予其一定的資金獎勵。
不過,相比於上海在2019年強制推行垃圾分類時的雷厲風行做法,北京制定的措施相對顯得柔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設施處副處長蔡華帥對媒體表示,北京市參考了其他城市垃圾分類的經驗並結合實際,選擇了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的策略,更重質量而非數量。
比如北京市要求的垃圾分類並沒有像上海一樣區分干濕垃圾,也不要求定時定點投放,而且充分考慮了前端投放、運輸與後端處理能力的匹配度,分類方法也相對務實。「如果民眾無法特別精準地判別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可以將之置於其他垃圾中。這種做法可操作性高,也能減輕民眾對垃圾分類的抵觸心理。」劉建國表示。
2019年4月26日,住建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提出,從2019年起,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0年底,46個重點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界面新聞注意到,在首批選定的46個重點城市中,北京、上海、太原、長春、杭州、寧波、廣州、宜春、銀川等多個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將垃圾分類納入法治框架。
而就在北京市《條例》施行前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於4月29日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提出,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並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
對於各地的垃圾分類工作進展,在4月12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劉李峰曾透露,截至2019年底,4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居民小區覆蓋率已經接近70%。在其他地級以上城市,這項工作也全面啟動,廣東、浙江、陝西等省正按規劃在全省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各地推進垃圾分類的成效也在顯現。據上海市發布的數據,2019年7月1日《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後3個月內,上海濕垃圾分出量達9000餘噸/日,較2019年6月增長約2000噸/日;可回收物分出量5600餘噸/日,較2019年6月增長約1600噸/日;有害垃圾分出量0.62噸/日;干垃圾處置量低至約15275噸/日,較2019年6月減少約4000噸/日。
中國環聯理事長張益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上海和北京制定的《條例》都是在國內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起到表率引領作用的地方性法規,「我們期待北京新《條例》的出台和實施能創造更多具有引領性、可操作性和可復制性的『北京模式』和『首都經驗』。」
不過,張益也指出,推進垃圾分類過程的挑戰是有共性的,這不僅是北京面臨的挑戰,也是其他城市存在的問題。目前來看主要是要克服「四難」:即投放習慣養成難,前分後混改變難,廚余垃圾處理難,管理合力形成難,這需要一個過程。
「垃圾分類最重要的就是源頭如何達到分類的目標,這實際上需要居民的配合,怎麼去讓垃圾產生者按照要求進行有效的分類,這肯定是最重要最難的一步。」蔣建國分析,另外從政府層面來看,垃圾分類全面推廣之後,垃圾收運系統肯定也要發生變化,政府的末端處理設施能否滿足源頭分類之後,不同類別垃圾的出入和處理,這也是北京和其他城市都面臨的問題。
「垃圾分類,不單單是指垃圾處理,而是強調社會多元共治。」劉建國對界面新聞表示,北京的《條例》主要強調政府將垃圾分類作為一個公益民生事業,政府負責兜底處理垃圾,還需要每個環節的人各司其職,最後才能形成一個良性運行的系統。

❼ 個人違反生活垃圾分類處罰是什麼

北京開出垃圾分類處罰第一單的罰款金額擬處9000元。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北京市區兩區執法部門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執法宣傳,在執法過程中宣傳新《條例》,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分類責任、倡導市民參與垃圾分類。

2020年5月11日,豐台區烏瑪超市大成路店因未按照規定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被市管理局執法部門發出改正通知,並處以9000元罰款。這是根據「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條例」第一次發出的罰款。

(7)北京垃圾分類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排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排放生活垃圾:

1、按照廚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類,分別裝入標有相應標志的收集容器;

2、大批量廢舊傢具、家電等廢棄物,應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指定的地點單獨堆放;

3、建築垃圾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分別堆放;

4、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石灰土,應當分別放入相應的容器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

5、國家和本市關於生活垃圾分離安置的其他規定。

❽ 個人違反垃圾分類條例會有怎樣的處罰

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 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❾ 餐飲服務單位違反垃圾分類的處罰

北京開出垃圾分類處罰第一單的罰款金額擬處9000元。

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北京市區兩區執法部門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執法宣傳,在執法過程中宣傳新《條例》,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分類責任、倡導市民參與垃圾分類。

2020年5月11日,豐台區烏瑪超市大成路店因未按照規定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被市管理局執法部門發出改正通知,並處以9000元罰款。這是根據「北京市固體廢物管理條例」第一次發出的罰款。

(9)北京垃圾分類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排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排放生活垃圾:

1、根據廚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的分類,分別裝入相應的收集容器;

2、大量廢棄的傢具、家電等廢棄物,應當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指定的地點分別堆放;

3、建築垃圾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分別堆放;

4、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石灰土,應當放入相應的容器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指定的場所;

5、國家和本市對生活垃圾分裝處置的其他規定。

❿ 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首次明確什麼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並對個人違法投放垃圾

修改後的《條例》首次明確,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並對個人違法投放垃圾的行為,實行教育和處罰相結合。違規投放的個人「屢教不改」,最高可處200元罰款。此外,要求餐館、旅館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並對「混裝混運」現象加大了處罰力度。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包括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等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其他有關規定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