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流程指南
北京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流程如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後3日內對住院就醫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2、出院後必須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一份居住證明,如果是在外務工,需有務工單位出具務工證明;
3、出院後持病歷復印件、匯總明細單、住院收費票據、出院證明,再拿著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及居住或務工證明回參合所在地報銷;
4、如果是從參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療,必須在走之前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然後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療;
5、省外報銷的比例最低,報銷比例為合理費用的45%。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㈡ 北京醫保在異地急診怎麼報銷
北京醫保在異地急診,北京醫保在異地急診可能報銷的時候,只有報銷30%。
㈢ 北京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是什麼
北京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為:
1.通過單位到所屬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沒有單位的通經過參保地社保所辦理備案,轉外就醫人員由本人或者委託人前往所屬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
2.備案完成,即可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進行報銷結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備案的異地居住地、定點醫院、聯系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或者轉外就醫參保人在異地就診期間需要再次轉院或入院實行直接結算,還需要再次向所屬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
此外,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時,一般需要提供社保卡,以及在北京醫保保障局官網下載的《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備案登記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手工報銷備案登記表》/《xx地醫院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實時結算備案登記表》 等資料。
拓展資料: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
社會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藉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
賬戶建立
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一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本人身份證號碼作為終身醫療保險號碼。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歸個人所有,定向用於醫療消費,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不得提取現金。職工死亡時,個人帳戶予以注銷,余額按規定繼承。
結算發放
用人單位應當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為職工申辦個人醫療帳戶結算卡。新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自參保之日起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資料。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用人單位為職工建戶申請後,應當認真審核有關資料,15日內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並制發個人帳戶結算卡。
及時將資金注入職工個人醫療帳戶,並按有關規定計息。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可暫不發卡。
參保人員可持個人醫療帳戶卡在本統籌地區任何一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就醫購葯。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足時,用現金支付。
轉移繼承
參保人員調離本地,個人醫療帳戶資金隨同轉移,無法轉移的可將個人帳戶結存額退還本人,同時注銷個人帳戶。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帳戶余額可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掛失補發
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存個人帳戶卡,發生損壞,需更換新卡的,成本費由個人承擔。個人帳戶卡丟失的,應及時持有關證件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指定的單位掛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立即封存該帳戶。30日內查找不到的,應自費辦理新卡。
掛失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部分由職工個人現金支付。在辦理掛失手續之前,個人帳戶卡被冒用的,損失由參保人自負。
參保人憑卡就醫購葯和結算醫療費用時,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服務人員應認真核驗,發現偽造或冒用掛失卡的應立即扣留,並通知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不得拒收卡資金,不得為持卡人員兌換現金。
㈣ 北京醫保在外地看病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1、先到參保地醫保中心提出異地就醫申請,領取一式三份審批表,在異地找不同級別的三家或兩家醫保定點醫院的醫保辦蓋章,再送參保地醫保中心備案,就可以在異地住院,現金墊付,憑結算票據、出院小結、每日清單寄回或送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2、若為急診,在醫院治療後5個工作日內,由參保單位經辦人或參保人將就醫情況寫成書面報告,經單位蓋章後,附門診急救病歷、相關檢查報告、120急救發票等資料到參保地醫保中心緊急搶救申報窗口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㈤ 北京醫保在外地看病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本市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應遵循「先備案,選統籌區,並持卡就醫」的流程,備案成功的參保人員,在本人備案成功的異地統籌地區內已開通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功能的醫保定點醫院就醫,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醫療費用。未進行異地就醫備案的本市參保人員,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發情況不能回京治療,在異地醫保定點醫院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參保人員先行全額墊付,回京後申請手工報銷。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