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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電子保函有多少單

發布時間: 2022-12-19 19:43:05

A. 什麼是電子保險保函有什麼作用

電子保函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紙質保函一樣,由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其他擔保人應投保人的請求,向招標方開立的一種電子化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時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電子保險保函,就是保險公司出具的電子擔保憑證。目前市面上像金函網就是專業做工程保證電子保函的服務平台,通過金函網申請的電子保險保函可以在招投標活動中代替保證金的繳納,讓企業減少資金的佔用。

B. 電子保函收費有固定的標准嗎

影響電子保函的收費標准有幾個條件:保函類型、工程資質、保函期限、保函格式。
一般來講,常規建築工程類保函,每年的收費在1%-1.2%之間。最低收費10000元。如果是采購、安裝、供貨、售電履約保函每年收費在2%左右。最低收費也是10000元。如果是見索即付格式保函,就要根據工程的資質評估後再進行報價了。

C. 誰知道保函的種類及功能


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應用電子保函(單)的政策支撐


自2020年以來,國家各部委相繼發布大量政策推動應用電子保函(單)。


一、《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包括切實避免對招投標等交易活動「一刀切」,保證招標項目競爭度和投標質量,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全面推行在線投標、開標,積極推廣電子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改進投標擔保方式等13條要求。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

2、全面推行在線投標、開標。

3、積極推廣電子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

4、改進投標擔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標保證金線上繳退的同時,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實現在線提交,在線查核。鼓勵調整紙質保函提交方式,建議招標人在開標前不強制要求提交紙質原件,由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提交並在網上公示。股力招標人對簡單小額項目不要求提供投標擔保,對中小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減輕企業負擔。


二、《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等機制。《意見》的出台,對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務能力提出新要求。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

2、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培育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

3、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


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正式發布。《意見》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推動審批監管、執法司法、工程建設、資源開發、海外投資在境外國有資產監管、金融信貸、公共資源交易、公共財政支出等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制度建設。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以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為牽引持續優化政府服務。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完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適時在全國范圍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四、《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2020年7月5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采購貨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開展采購;不得將保證金限定為現金。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除依法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工程建設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證金。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將保證金限定為現金。中小企業以金融機構保函提供保證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接受。


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

2020年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採取改革的辦法破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強化為市場主體服務,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


六、《關於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統提出了緩解企業經營困難的7個方面23項任務,切實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探索推進用銀行保函、保險等方式繳納保證金。

2、加強數字技術應用。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更多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簡化助企紓困政策手續,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快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


七、《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規定招標人不得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作為確定投標人經營資質資格的依據,要求探索簡化淡化對投標人經營資質資格要求,逐步建立以業績、信用、履約能力為核心的投標人資格審查制度。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加快全面推廣電子招標投標,推進招標投標信息資源互聯共享,為改革提供堅實支撐。


八、《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

為需要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活力。2020年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減負激發企業活動的通知。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在更廣泛領域運用。


九、《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招投標過程中對企業經營資質資格的審查標准。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廣電子招標投標,推進招標投標信息資源互聯共享,為改革提供堅實支撐。


十、《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

2021年9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文件提出:金融機構簽發並已生效的保函或者電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對應的合法設立的現金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絕接收。


十一、《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文件提出:大力推行電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範文本和電子保函數據標准,加大保函信息公開力度。


▎本文節選自《中國公共采購發展報告(2020)》藍皮書;中物聯公共采購分會官方微信公眾號,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處理。

D. 保函是什麼分別有哪幾類

保函種類是可分為信用保函和付款保函。信用保函指被保證人不對受益人履行義務,保證人應負責賠償受益人經濟損失的保函。主要有借款保函、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付款保函、維修保函、質量保函等。付款保函是指保函的受益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了義務,被保證人就要履行付款責任,否則付款責任就應由保證人承擔的保函。這類保函主要用於進口設備、技術及租賃業務項目的擔保。

E. 電子招投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電子招投標(無紙化招投標),就是以數據電文形式完成招投標。中標公告、招標書、投標書都以電子形式存在,不需進行列印為紙質版文件,報價在網上進行,不需現場紙質報價,藉助計算機等終端設備和和互聯網完成招標投標活動,實現陽光招標采購。電子招投標系統主要由電子交易系統、電子監管系統和電子服務系統三部分組成。

F. 電子招投標有效嗎


疫情結束終有時,電子保函的發展卻不會止步。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全流程電子化」已勢不可擋,《2016-2020年建築業信息化發展綱要》提出的「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系統,開展物資設備采購和勞務分包」也大力推動建築交易部分環節的電子化進程,工程保函全面電子化必是大勢所趨。

G.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否採用保函的形式招投標


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應用電子保函(單)的政策支撐


自2020年以來,國家各部委相繼發布大量政策推動應用電子保函(單)。


一、《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包括切實避免對招投標等交易活動「一刀切」,保證招標項目競爭度和投標質量,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全面推行在線投標、開標,積極推廣電子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改進投標擔保方式等13條要求。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

2、全面推行在線投標、開標。

3、積極推廣電子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

4、改進投標擔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標保證金線上繳退的同時,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實現在線提交,在線查核。鼓勵調整紙質保函提交方式,建議招標人在開標前不強制要求提交紙質原件,由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提交並在網上公示。股力招標人對簡單小額項目不要求提供投標擔保,對中小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減輕企業負擔。


二、《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等機制。《意見》的出台,對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務能力提出新要求。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

2、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培育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

3、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


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正式發布。《意見》要求全面建立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推動審批監管、執法司法、工程建設、資源開發、海外投資在境外國有資產監管、金融信貸、公共資源交易、公共財政支出等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制度建設。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以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為牽引持續優化政府服務。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完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適時在全國范圍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四、《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2020年7月5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采購貨物、工程,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開展采購;不得將保證金限定為現金。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除依法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工程建設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證金。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將保證金限定為現金。中小企業以金融機構保函提供保證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接受。


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

2020年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採取改革的辦法破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強化為市場主體服務,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


六、《關於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1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降低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通知系統提出了緩解企業經營困難的7個方面23項任務,切實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1、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探索推進用銀行保函、保險等方式繳納保證金。

2、加強數字技術應用。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更多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簡化助企紓困政策手續,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快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


七、《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規定招標人不得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作為確定投標人經營資質資格的依據,要求探索簡化淡化對投標人經營資質資格要求,逐步建立以業績、信用、履約能力為核心的投標人資格審查制度。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加快全面推廣電子招標投標,推進招標投標信息資源互聯共享,為改革提供堅實支撐。


八、《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

為需要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活力。2020年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減負激發企業活動的通知。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在更廣泛領域運用。


九、《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招投標過程中對企業經營資質資格的審查標准。


電子保函相關政策條款: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面推廣電子招標投標,推進招標投標信息資源互聯共享,為改革提供堅實支撐。


十、《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

2021年9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文件提出:金融機構簽發並已生效的保函或者電子保函,均可以替代相對應的合法設立的現金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拒絕接收。


十一、《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行為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文件提出:大力推行電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範文本和電子保函數據標准,加大保函信息公開力度。


▎本文節選自《中國公共采購發展報告(2020)》藍皮書;中物聯公共采購分會官方微信公眾號,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處理。

H. 現在都流行電子化招投標了嗎大家怎麼看

實施電子招投標系統不僅可以提升招標工作效率、提升招標管理水平、提升招標知識累積、提升招標經濟效益、提升招標社會形象,還可以節約企業時間、費用、公關成本,能參與全國市場競爭的同時,促使企業練內功走正軌。從企業的內外部全面提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從而帶動企業的整體長遠健康發展。

電子招標投標是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促進整個行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解決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落實中央懲治和預防腐敗長效機制的迫切要求。

企業使用電子招投標的優勢:

  • 促進公開透明,實現陽光運行。招投標活動所涉及的(項目登記、招標公告發布、資格預審、發出招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開標、評標、中標公示等)所有環節均可在網上進行,涵蓋招投標全過程,交易參與各方可登錄網上招投標管理系統實時掌握了解與其相關的各類公開信息,實現了招標投標的陽光運行,避免了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暗箱操作。同時可以通過版式文件技術加上非對稱加密技術的運用,強化信息安全保密。

  • 降低交易成本,節約社會資源。

    網上招標投標可以實現全流程無紙化操作,節約了投標成本,同時還可免去辦事人反復往返於招標人、監管機構、交易中心等地,通信、交通、印刷、人力、等方面費用的支出,降低各類資源的消耗。對節約社會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 操作過程留痕,強化節點監控。

    網上招投標系統不僅能將招投標全過程中事項辦理、經辦人員產生的時間節點完整記載,並將所有文件資料完整記錄;而且具備「客戶端日誌監控」功能,各級建設、審計、紀檢等部門可直接對所有項目招標活動進行實時監督和後續檢查,保證招投標監管適時准確、全面到位。同時科學合理地固化相應辦事流程,特別是對政府投資項目,可以規范辦事程序,強化監管管理。

  • 減少人為干預,防止腐敗滋生。

    網上報名、網上資格預審、網上答疑、評委異地遠程評標等系統的應用,使得各方對中標結果的人為因素影響大大降低,減小投標企業行賄的沖動;弱化建設單位經辦人對評標結果的影響,降低當事人的腐敗風險,保護建設單位當事人;評委名單完全保密,減少各方對評委的操控可能;投標單位分散,網上聯系,可有效實現投標單位的相互保密,使圍標串標難以實現。

  • 抬高違規成本,推動誠信建設。

    網上招投標系統以企業誠信庫為支撐,只有業績良好的投標者才能入圍,弄虛作假的企業一經確認將進入黑名單庫,無法獲得網上報名資格;通過投標單位對建設單位的評估反饋,有效遏制建設單位工程款的惡意拖欠,有助提高建設單位的誠信建設;完善評委評價體系,有利監督評委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操守。

I. 什麼是電子保函,相對於傳統紙質保函,電子保函有什麼優勢和亮點


電子投標保函(單)作為公共資源交易和金融兩個領域融合衍生的新型應用,如何進一步規范,且能適應兩個領域的監管要求,又能起到其本身屬性的應有作用,是一個新的課題。對於電子投標保函(單),有以下幾個觀點。


電子投標保函(單)擔保內容


根據電子投標保函(單)的定義,電子投標保函(單)主要擔保的是投標人在投標過程需要履行的相關責任,一般其擔保內容及免賠條款等都需要在電子保函(單)文件條款中明確,一旦投標人有違反相關擔保內容的行為發生,保函的受益人將有權力按保函文件向擔保方進行索賠。在推進電子保函(單)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應用過程中,作為交易中心,一定要對電子保函(單)文本內容重點關注,規避其中的免賠風險,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順利進行,避免出現擔保責任覆蓋不全保函文件,最終讓招標人的利益受到損害。


例如,2019年9月12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首次公開發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投標保證保險示範條款》,示範條款主要包含: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金額和免賠率(額)、保險期間、保險人義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受益人)義務、賠償處理、爭議處理、其他事項、釋義、合同終止等內容。著重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責任與義務,進而保障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雙方的權利。


保函接收方接收電子投標保函(單)


傳統紙質保函,交易中心或招標方需要指定專人來收取保函,同時對保函進行存檔、退還、備案等,手續煩瑣,耗時耗力,同時對保函真偽也無法進行有效辨別。


電子保函採用平台自動接收,自動核驗,自動備案,通過與金融機構的系統對接,同時通過對數據電文以及電子簽名等驗證,既規避了假保函問題,又減輕了保函接收方的工作量。


電子保函(單)的賠付問題


電子保函(單)替代保證金,不僅僅要從形式上替代保證金,實質上也應該與保證金達到同樣的效力。招標投標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活動,招標人的招標是一種要約邀請行為,投標人作為受要約人,向招標人(要約人)遞交投標文件之後,即意味著響應招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應當遵守招標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規定。所以,投標保證金能夠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這是投標保證金最基本的功能。由於電子保函(單)採用的是金融機構擔保的方式,招標方或交易中心並未直接收取到投標人的保證金,一旦發生投標人違約情況,需要金融機構對招標人進行保證金的賠付,所以金融機構的履約能力、賠付能力以及賠付流程是電子保函(單)應用推進中需要著重考慮的問題,否則出現拒賠或者賠付不及時等情況將會損害招標人、交易中心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並失去對投標人行為的約束作用。


根據各地區的市場情況,首先要制定適宜的金融機構准入標准,選擇有賠付保障的金融機構,其次要將保函的賠付形成一套標准體系及流程,以此來提高理賠效率。目前已經有部分先進區域開始嘗試電子保函線上賠付的方案。

金融機構賠付能力:受益於國家金融改革的開放,更多的大小型金融機構成立,但許多金融機構的信用評級非常一般,因此電子保函平台應當引入大型具有國內外高評級的金融機構,確保在觸發賠付條件時金融機構有足夠的賠付履約能力。

賠付效率、流程:傳統的賠付較為緩慢,容易產生法律問題,有條件的可以採用「見索即付,先賠後索」方式,即金融機構先行賠付給交易中心,然後再向投標單位索取賠償,保證政府機構穩定運營。如果能夠將賠付流程再進行電子化、線上化,將打通整個電子投標保函全流程電子化,為投標人、交易中心、招標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體驗。


▎本文節選自《中國公共采購發展報告(2020)》藍皮書;中物聯公共采購分會官方微信公眾號,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