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車牌照搖號要具備哪些條件
杭州搖號申請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駐杭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5)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車在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強制注銷、「被盜搶」狀態。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被盜搶行為須在公安機關立案滿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且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個體工商戶申請增量指標,按照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執行。
拓展資料
杭州搖號什麼時候出結果:每個月的27日下午4點正式公布
搖號結果查詢步驟1:登錄查詢網站(http://xkctk.hzcb.gov.cn),點擊【狀態查詢】一欄里的【配置結果查詢】,如下圖:
注意:根據杭州市調控辦提供的數據,參與搖號的人數為215116人。5月配置的搖號指標數為5333個,其中個人4693個,單位640個,據此測算,個人中簽率是2.2%,相當於45個人搖一個牌子。而單位中簽率約為30.5%。
資料來源:杭州本地寶
⑵ 申請杭州車牌搖號需要條件
這個我清楚的很,去年剛參加搖號,年底就很幸運搖中了,耶!我那時候也搞了很久,不過最後自己依然沒搞好,我先放官方的說法,不行再用我的後面教你的方法就好。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駐杭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5、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二)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車在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達到報廢標准」「被盜搶」狀態。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被盜搶行為須在公安機關立案滿1年。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且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五)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縣(市)指標、階梯指標的行為。
我後來是朋友推薦了個專業公司,專門代辦杭州市人才居住的,他也是這公司辦理的,我也上網查了一下,好像做了很多年了,記得他們辦公室在濱江浦沿那邊,電話咨詢了好幾天,感覺還靠譜,就去到他們公司簽合同,找他們代辦了。記得叫億捷落戶,電話和V也給你,1叄O八二85OOO1(不是給他們打廣告哈,反正他們免費咨詢的)。現在車子也買了,小孩也讀上公立學校了,解決了這些後顧之憂,在杭州生活安逸了多了。
⑶ 浙A牌照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目前的政策對於搖號資格的要求有幾點。
杭州本地人,可以獲得搖號資格。(最新的政策需要有駕駛證)
外地人,有暫住證或者居住證且在杭州連續繳納2年社保。
特殊人才、歸國華僑以及海歸人才。
⑷ 杭州車牌搖號有什麼要求
杭州車牌搖號的要求:
1.居住在杭州市內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年滿18周歲。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小客車在本市均登記為強制注銷。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4)杭州單位拍牌需要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一)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對小客車實行總量調控和指標管理。
(二)單位和個人新增、更新小客車,應當申請小客車指標(以下簡稱指標)。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指標包括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增量指標是指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獲得的指標。
更新指標是指單位和個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後,按規定直接取得的指標。
其他指標是指單位和個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領的指標。
(四)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是小客車總量調控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的統籌管理,組織實施本規定。
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調控辦)具體負責受理指標申請、歸集資格審核結果、組織指標配置、出具指標證明文件等工作。
市發改、建設、公安、司法、財政(地稅)、國稅、人力社保、貿易、環保、市場監管(工商)、質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監察機關負責對各部門的履職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⑸ 杭州車牌搖號需要哪些證件
杭州車牌搖號需要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浙江省居住證、有效身份證明、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杭州市《總量調控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駐杭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5)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車在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達到報廢標准」「被盜搶」狀態。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被盜搶行為須在公安機關立案滿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且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5)杭州單位拍牌需要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杭州市《總量調控管理規定》串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申請參加競價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競買人),應當按照競價公告規定的時間、方式和要求參與競價,並在提出申請後,以每個申請編碼2000元的標准繳付競價保證金。每個競價指標設保留價1萬元,最高限價為上一個月平均成交價的2倍。
第二十三條競價機構應當於每月25日組織指標競價,如當日為非工作日則相應順延。單位和個人分別競價。
第三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需要辦理使用性質為「出租客運」「教練」「旅遊客運」「公路客運」「租賃」小客車登記的,憑相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和其他有關材料,可以直接申領其他指標。相關具體辦法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上述車輛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不產生更新指標。
⑹ 單位車子參加杭州牌照搖號需要那些條件
登記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1、企業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納稅狀態正常,上一年度(注冊時間未滿一年的自注冊之日起至申請前一個月)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1萬元以上;
2、企業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計完成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或者當年新開工投資項目已簽訂投資合同、項目手續完備,總投資額2億元以上;
3、社會組織、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⑺ 單位搖號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機關單位小客車指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企業申請指標,應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並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繳納入庫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總額應在5萬元(含)以上。
3、具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同樣可以作為申請單位,提出申請。
4、企業上一年度繳納入庫增值稅、營業稅總額合計在5萬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編碼,但年度申請編碼總數不得超過8個。
5、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條 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⑻ 杭州車牌搖號和競拍需要什麼資料和條件
需要的條件:
持有杭州市區有效暫住證;
名下無已取得的浙A車輛或者未使用的增量或更新指標;
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取得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辦理周期:
每月申報2次,次月底辦理完成。
⑼ 杭州區域牌照申請條件是什麼
杭州區域牌照申請條件如下: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駐杭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車在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達到報廢標准」「被盜搶」狀態。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被盜搶行為須在公安機關立案滿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且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9)杭州單位拍牌需要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杭州市總量調控管理規定》第十七條市公安戶政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申請人的本市戶籍信息及居住證信息;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的身份信息和在杭居住情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審核車輛信息及駕駛證信息;市國稅、地稅部門負責審核納稅信息;
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審核社會保險參保信息;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審核企業注冊登記信息;市質監部門負責審核組織機構代碼證信息;市發改部門負責審核企業投資額信息;其他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各類注冊登記證(照)信息由發證部門負責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