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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是什麼人

發布時間: 2022-08-11 00:14:02

⑴ 保姆莫煥晶縱火案發生在什麼時侯,詳細情況

保姆莫煥晶縱火案發生在2017年6月22日。

凌晨4時55分左右,其在客廳用打火機點燃茶幾上的一本書,扔在布藝沙發上導致火勢失控,後逃離現場,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9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被執行死刑。2019年3月,"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等惡性案件寫入最高法報告。


情緒的力量依舊不可小視:

這起事件中,對林生斌失去家人巨大悲傷的情感共鳴和由人推己的巨大的不安全感也助推了事件的長期持續,網路情緒的高共鳴能力可見一斑。因此,集體理性的進步並不意味著感情推力的下降,豐富的一手信息(林生斌及家人的微博)中的情感無疑具有巨大的感染力。

而網友對綠城回應十分不滿的一點原因也是因為其內容「冷冰冰」的缺乏應有的內疚與關懷。很顯然,情緒的力量依舊不可小視。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真相未明,輿情不止:「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大V之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6·22杭州小區縱火案

⑵ 杭州縱火案是什麼原因,保姆為什麼要放火

「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在身為保姆打工期間為籌集賭資,多次竊取僱主家中物品進行典當、抵押18萬余元,還以老家買房為借口向僱主借款11.4萬元。上述款項均被莫煥晶用於賭博揮霍一空。為繼續籌集賭資,其決意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騙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貞借錢。」

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2017年6月22日凌晨4時55分許,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的被害人朱小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場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並造成該室室內精裝修及傢具和鄰近房屋部分設施損毀。經鑒定,損失共計257萬余元。火災發生後,莫煥晶即逃至室外,報警並向他人求助,後在公寓樓下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判決認為,被告人莫煥晶在高層住宅內故意使用打火機點燃易燃物引發火災,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莫煥晶還在從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盜竊僱主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莫煥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煥晶犯有兩罪,應依法並罰。莫煥晶於凌晨時分故意在高層住宅內放火,導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雖然莫煥晶歸案後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莫煥晶歸案後主動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盜竊罪行,系自首,對其所犯盜竊罪可予從輕處罰。

⑶ 2017年杭州保姆縱火案原因及涉及的罪名

法律分析:原因是暗中保姆迷戀賭博,外借了大量債務,卻又資不抵債。其妄圖製造假火災,然後自己救出僱主家的小孩以便邀功請賞,結果火災形勢過大,導致了女僱主與三名未成年孩子的死亡這一悲慘結局。放火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第一款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⑷ 保姆縱火案受害人是誰

3月7日下午,一份案件受理通知書在網上傳開,文中稱,林生斌訴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信息公開,法院受理案件。從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林生斌訴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一案法院確已受理,受理案件通知書已送出。

當天晚上,杭州市消防局針對林生斌的申請作出答復,其稱:前期,藍色錢江「莫煥晶放火案」受害人家屬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均已依法作出答復,並按申請人要求提供了相關材料 。12月25日中午,我局再次收到受害人家屬林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將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做出答復。

2018年1月16日,林生斌微博發出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信息延長答復期限告知書,稱「延長答復期限15個工作日」。

⑸ 杭州保姆縱火案的來龍去脈,從頭到尾,是怎麼回事

  1. 杭州的保姆縱火案註定會被人們談論很久,僱主對保姆非常好,開出高工資,像對待家人一樣對待她,換來的卻是偷盜和殺人。

  2. 但是,如果我們只把這起案件理解為現代版的東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如果我們只是滿足於咒罵保姆,咒罵窮人,這不但無濟於事,而且很有可能,這種感情用事,恰恰是造成眾多悲劇的原因。

  3. 6月22日,航拍發生火災的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現場一片慘狀。火災導致該戶女主人及3名小孩死亡。

  4. 她不是一個典型的「農村窮人」。事實上,她所在的東莞市長安鎮廈邊村,並不是傳統意義上村莊,這里有不少企業,聚集了大量的外來務工者,僅靠出租房屋,當地人就能獲得穩定收益。在廈邊村,像莫某晶這樣外出當保姆的女性非常罕見。

⑹ 杭州保姆縱火案案件分析

法律分析:莫煥晶因涉嫌放火罪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涉嫌縱火的保姆莫煥晶提起公訴。據查被告人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在被害人朱小貞家中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家中貴重物品進行典當、抵押,或以買房為由向朱小貞借款,所得款項均被其用於賭博並揮霍一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⑺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宣判被告人莫煥晶獲什麼刑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莫煥晶被判死刑。

2018年6月4日15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及其辯護人,檢察員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代表參與旁聽。

罪有應得!

來源:網易新聞

⑻ 杭州保姆縱火案是怎麼一回事

杭州保姆縱火案將在2018年2月1日開庭,等了這么久終於要等到了,這是一場「農夫與蛇的故事」,人性的貪婪和惡毒都被這位保姆佔全了。

保姆家境其實還不錯

做保姆的人大多都是因為家境不好,農村出身,而縱火案這位保姆可不是因為家境不好,相反她的家裡有一棟四層的樓房,生活還算富裕。雖然生活在農村,但在某種意義上也不算是農村,因為她哪裡的農村街道繁華,樓房林立。

導致保姆莫某外出打工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她喜歡賭!而且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賭徒,她曾經還去澳門賭過,我們要知道對於這種賭徒來說,任何道德和道理都是沒有用的,為了逃避家裡欠下的賭債,她才選擇外出打工。

做保姆的她工資很高/東家待她很好

莫某的運氣很好,做保姆找了一個好東家,很多大學生畢業多年都沒她工資高,包吃包住月入近萬,這樣的工作現在隨便放出來都有大把的人來搶。

林家對她也是沒話說,莫某開口借十萬買房,僱主二話沒說給了她,這樣的東家打著燈籠能找到幾個?

而這十萬她不是真正的買房,而是拿去賭,她還盜竊僱主家的金銀首飾名表之類的東西,她就是一個貪得無厭的惡魔!

放火是為了博取同情

又一次莫某在盜竊名表時,被孩子玩耍時無意發現,於是男主人在出差前告訴莫某,回來的時候要她辭職,保姆等男主人走後,與6月22日清晨縱火,她打著如意算盤,想等到火燒起來後,滅火博得東家同情,沒想到火勢太大,根本滅不了,於是她不顧東家性命自己乘坐保姆專用電梯走人。

林爸爸後來最悔恨的就是當時那一下心軟沒有當場就保姆走人,這條毒蛇終究還是咬人了!

這種惡魔死一萬次都不足惜,可惜的是那鮮活的四條生命,三個可愛的孩子,漂亮賢惠的媽媽!!!還有一個人留在世上就為了打官司的林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