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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積分落戶怎麼獲得

發布時間: 2022-08-14 18:44:56

⑴ 杭州積分落戶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積分落戶」辦理基本流程:申報、核查、復查、公示和落戶辦理

杭州積分落戶申請流程。

法律依據:根據2018年3月1日起,杭州市正式實施《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和2021年1月12日,杭州市正式發布《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修訂)》

「積分落戶」辦理基本流程:申報、核查、復查、公示和落戶辦理

杭州積分落戶申請流程

1、申請人准備好申請材料;

2、攜帶材料到積分受理窗口辦理;

3、提交申請材料;

4、承辦人員當場查驗,材料齊全的立即受理;

5、積分受理窗口受理申請後,流轉至各相關部門;

6、相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7、按《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行公示反饋,申請人可以及時查看自己的積分情況並進行異議復核;

8、申請截止後,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將通過系統將申請積分落戶人員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申請人進行戶籍身份、落戶地點審核;

9、經審核無異議的,市公安局將根據當年落戶指標情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及本市有關媒體上公示排名情況和擬落戶名單;

10、市公安局簽發《積分落戶准入通知書》並將名單分送到區公安機關;

11、申請人持《積分落戶准入通知書》在規定的有效期范圍內及時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⑵ 杭州積分落戶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
一、積分落戶是指根據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的分值和當年度入戶指標數,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准予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戶籍遷入本市市區城鎮,作為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補充;杭州積分落戶政策適用於本市市區,具體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西湖區(含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江干區(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濱江區、蕭山區(含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餘杭區、富陽區和臨安區行政區域;積分落戶按照年度進行,實行總量控制。總量指標由市發改委會同市公安局每年根據杭州市區人口發展狀況等綜合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實施。
二、杭州積分落戶條件:
1.持有在杭申領的《浙江省居住證》;2.年滿18周歲;3.積分分數達100分及以上;4.無嚴重刑事犯罪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三、所需材料:
1.浙江省居住證;2.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落戶地證明:落戶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落戶單位集體戶的,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落戶親友家的,提供產權人身份證、房產證、戶口簿、戶主同意落戶證明;落戶本人市內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4.落戶在本人市內合法穩定住所以外場所還需提供無房證明;5.畢業證書;6.獎項、證書、志願者、獻血以及捐款等證明;7.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註:積分落戶不同於之前的六大類落戶方式,需要先申請積分,核定分數後再申請積分落戶。
四、申請流程:
1、注冊登錄浙江政務網
2、到之前的檔案所在地申請個人檔案轉出,轉出到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
3、檔案到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之後再申請 『同意掛靠人才集體戶證明』 ,這個立馬就能通過;
4、准備好落戶所需材料:
5、下載一個名叫「 浙里辦 」 app, 注冊認證下(人臉認證);
6、開始申請辦理
7、辦理完結
【法律依據】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
九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受理落戶申請後,分別流轉相關部門按照《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進行審核評分、公示。積分核定後,由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匯總計分結果,並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十 積分落戶申請受理後,評分指標內容和分值發生變化的,在當年辦理周期內,積分不作調整。夫妻雙方同時申請積分入戶,取夫妻積分高的一方進行排名。
十一 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根據最終積分排名順序和年度落戶指標,將相關人員名單推送至公安機關。由擬落戶地公安機關在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進行戶籍身份、落戶地點審核,對無戶籍身份、戶籍存在重(錯、假)問題或無合法固定落戶地點的,不予受理積分入戶申請。
十二 經審核無異議的,由市公安局統一匯總在政府門戶網站及本市有關媒體上公示排名情況和擬落戶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相關申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按《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向市流動人口辦或公安機關提請核查。逾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⑶ 杭州落戶積分怎麼獲得

法律分析:第一類為基礎分;其中,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職業技能、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住房、在杭連續居住年限等指標,都體現了對青年適用、就業穩定、住所穩定、文化程度較高、專業技術水平較高的外來人員落戶杭的原則。

第二類是附加分數。稅收、婚姻狀況、知識產權、獎勵和榮譽、科技創新、無償獻血、參與義工服務、參加"春風行動"捐款、連續5年繳納稅款等方面的指標,都可給予一定額度的加分。對近5年來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本市就業,獲得國家獎勵和榮譽稱號,具有有效的中國發明專利或在服役期間有突出貢獻,為杭州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加分,這是主要目的。

第三類是減分指數。其中包括守法誠信指數的降低。即對5年內提供虛假資料申請積分入戶,5年內有犯罪記錄,行政拘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按減分處理。得分從20分到80分不等,累計扣分,不設上限。這就是說,如有醉酒駕駛,做老賴等行為,都要扣分。

第四類是一票否決制。否決指標是指申請人有嚴重刑事罪行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取消其加分資格。

申請條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2,年齡在18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總分數在100分或更多(3月份申請人可忽略);

4、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與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法律依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修訂)》 六、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由基礎分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基礎分指標包括年齡、就業及參加社保、住所及居住年限、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等;加分指標包括獎項榮譽、社會服務、投資納稅、科技創新等;減分指標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一票否決指標是指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和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行為。

⑷ 杭州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1、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2、年滿18周歲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滿足以上條件的市民向各街(鎮)服務(辦事)中心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的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申請,同時提交落戶申請。

法律依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

一、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落實我市積分落戶管理工作,根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杭政辦函〔2017〕129號)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本細則所指積分落戶是指根據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的分值和當年度入戶指標數,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准予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戶籍遷入本市市區城鎮,作為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補充。

三、本細則適用於本市市區,具體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西湖區(含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江干區(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濱江區、蕭山區(含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餘杭區、富陽區和臨安區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