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失業補助金幾號發放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
1.每月享受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80%
2.起,將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1650元,每月最低失業保險金為:1650×80%=1320元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享受時限
1.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2.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3.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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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㈡ 失業補助金審核通過後多久到賬
失業補助金審核通過後一個月左右到賬。 通常情況下,失業補助金申請通過之後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到賬。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市社保局自審核通過後的次月將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至失業人員的銀行賬戶。簡單地說,失業補助金一般是當月申請次月發放,審核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淡然,如果是申請人較多或者提交的資料不全、不正確影響了審核,則時效會變慢,最晚可在一個月內審核完畢。失業補助金從待遇核發次月起按月發放,社保經辦機構將在每月25日前發放到賬。比如,9月份申領失業補助金並已審核通過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將在10月底之前通過銀行發放到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領取失業補助金需要什麼條件
領取失業補助金需要的條件如下: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據單位和本人已經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且可以享受其他失業保險的待遇。
㈢ 一般失業補助金要多長時間到賬
一般失業人員在社保局的失業簽到處簽到後,失業補助金就會立即到賬。而失業人員要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社保停保後)60天內,到社保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手續。辦理成功後,就能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㈣ 杭州失業金幾號發放
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領人,並在審核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計發(目前杭州市區為804元/月)。
2、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按失業保險統籌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0%計發(目前杭州市區為322元/月)。
㈤ 失業補助需要多久才能發下來
失業補助金申請通過之後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到賬。
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市社保局自審核通過後的次月將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至失業人員的銀行賬戶。審核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如果是申請人較多或者提交的資料不全、不正確影響了審核,則時效會變慢,最晚可在一個月內審核完畢。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㈥ 失業補助金幾號到賬
失業補助金一般是當月申請,次月發放,審核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請人較多,或者提交的資料不全、不正確影響了審核,則時效會變慢,最晚可在一個月內審核完畢。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即可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