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醫保卡不能用了
對於醫保卡來說,只要沒過期,沒有折斷或者是消磁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你在杭州出現你的醫保卡不能使用,這有可能是你當地的醫保系統進行升級造成的
Ⅱ 醫保卡最近不能使用了,原來省內都能使,現在不行了,請問是怎樣個原因
原因可能如下:
所在的醫院可能不是指定醫院。保卡只能在定點醫院或指定授權區域范圍內醫院就診,否則就無法就診;
2.能你就診項目不屬於醫保報銷范圍。醫保僅報銷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醫療費用。
3.能社保卡未進行激活。
激活方法:
隨便去一家醫院,購買任意一種商品,在結賬的時候出示自己的醫保卡,然後工作人員會讓我們用修改密碼的方式來激活。此時,即可完成社保卡的激活。
樓主,停交保險之後,在第二個月醫保卡就已經不能用了,如果想據需使用請到杭州道上的那個人才市場去辦理繳費手續。但是就刪在你繳費之後也要等到三個月之後才能使用!不過你卡裡面錢沒關系等到你的內卡能夠重新使用容的時候那些錢還是你的!
一、未及時繳費、社保(醫保)卡暫停醫保功能
按月繳交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含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延繳退休人員)。應繳納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須在當月內繳費到賬,次月才能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如果當月停止繳納社保費,次月1日開始將停止或暫停醫保記賬功能。
同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若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繳納時限為2015奶奶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未能繳納醫保費的,則整個醫保年度都將不能使用醫保功能。
解決方法:為保障您的醫保正常待遇,請您及時繳納保費。
二、醫院端系統故障
有時候剛巧會在醫院結算時遇上系統故障、只能先行自費結算的情況。
解決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要等醫院端系統恢復正常後,帶齊相關資料回醫院前台進行補記賬即可。
三、系統信息出錯
當然,在極少數情況下,參保人在醫保系統內部的信息會在傳輸過程中出現錯誤,如您確定自己的卡章程繳費,也不存在其他客觀原因(如醫院端系統故障等),那麼您可以帶著身份證和社保(醫保)卡來到各醫保二級經辦機構的服務前台,工作人員會盡快為您調整系統出錯信息,保障您的正常醫保待遇。
四、其他原因
近期部分醫院的pos機正在進行程序升級或改造,導致部分pos機不能讀取晶元卡信息,您也可以要求醫院工作人員選另一台pos機上進行比較驗證。如果使用醫保(社保)卡連續輸錯三次密碼的情況下,也會導致鎖卡,您可持身份證及社保(醫保)卡前往相應的銀行進行密碼解鎖處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還望採納。
Ⅲ 醫保用不了是怎麼回事
醫保用不了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醫療保險IC卡會壞,可能是因為磁條在使用過程中,由於摩擦過多,磁條紀錄的信息被破壞的緣故;也有個別市民習慣把醫保卡和鑰匙放在一起,這樣鑰匙很可能將磁條劃傷,更容易出現醫保卡損壞的情況。 可將醫保卡拿到醫院窗口修補,無須任何手續費和證明材料;
2、如損壞嚴重無法修補,才需換領新卡,這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或代領卡人持身份證和代領卡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合印一份),在區社保局辦理確認掛失,再到綜合辦公室繳費5元後,憑繳費收據辦理新IC卡;
3、社保是否斷繳;
4、葯品不在醫保報銷范圍;
5、應從工傷保險金中支付的;
6、應由第三人負擔的;
7、應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個人繳納醫保的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
2、參保條件是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有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為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Ⅳ 杭州市民卡升級後醫保不能用
正常。
因杭州醫保系統升級及春節假期影響,2022年2月1日0時起新領取的社保卡(市民卡),卡內醫保功能暫無法使用(2月1日前領取的卡不受影響)。
Ⅳ 醫保卡為什麼用不了
醫保卡用不了的原因:因為工作調動而導致醫療保險斷交,醫療保險中斷醫保賬戶就處於停保狀態。
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不會被清空,系統也會記錄個人的繳費年限,待再次續保時,系統會自動將此前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法規,在勞動者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醫保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繳費以低水平的絕大多數單位和個人能承受的費用為准,廣泛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性質單位的職工都能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參保人員完成繳費年限後可以終身享受。其次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特點;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為原則。
醫保個人賬戶是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而設立的、專門用於存儲參保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費中按一定比例劃入的資金,記錄醫療消費情況的專用賬戶。個人賬戶的資金用於支付就醫和購葯自付部分的費用。
醫保的優勢:按統一標准享受待遇。同樣的准入條件,收費標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別。員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完以後由員工自行付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Ⅵ 我的杭州市醫保卡為什麼用不了,很急
剛不久收到杭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寄送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上面有社會保障號碼和初始密碼,其中社會保障號碼就是身份證號碼
lz不急的話,等不久應該會寄到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杭州醫保2022為什麼不能用
可以正常使用
?2022年2月15日0時起,杭州已正式啟用浙江省「智慧醫保」平台。
_繁F教ㄆ粲貿跗諂轎仍誦校行ПU嫌萌說ノ緩土榛罹鴕等嗽鋇囊獎4觶攔姥芯浚齠ㄓ?2022年2月23日17時起,啟動2022年2月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的月結算。
Ⅷ 為什麼浙二刷不了醫保
可能因為網點信息更新出現問題,在正常情況下,浙二是可以使用醫保進行就醫的。如果遇到不能使用的情況,需要查明一下:
1.是否使用的是本人的醫保卡,醫保是否使用的是本地的社保卡。
2.社保卡是否被激活。
3.社保卡中是否有餘額。
在以上情況都被確保的情況下,仍然不能使用社保卡就行就醫。應該向醫院掛號問診出問明原因,並且積極聯系社保部門,查明原因。
在正規三甲醫院出現不能使用醫保卡就醫的情況,需要查明自己是否合理合法地使用醫保卡,在確保的情況下,應該向醫院和社保部門問清楚原因,並積極解決問題。
【拓展資料】
浙二醫院是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的簡稱,創建於1869年,是浙江省西醫發源地,全國首批三級甲等醫院。連續兩年位居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全國前十,「自然指數」全球百強、全國第四;是G20杭州峰會醫療保障定點單位及駐點單位。
浙二醫院使用非聯網結算參保人的就醫流程如下:
1、門診:患者出示了醫保病歷本和身份證及醫療就診卡就可以掛號,憑掛號的單據就診。拿著當地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蓋章的轉院介紹信到醫保審核窗口蓋章。在治療過程中,需要自己先用現金來支付,之後可以向醫保管理部門申請報銷醫療費用。
2、住院: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住院的話,需要注意一些步驟,在治療過程中,如果醫生建議住院的話,憑門診醫生開具住院證,到相關的繳費窗口繳費後,相關人員就會為患者安排床位。然後到住院部辦理入院手續,按照要求繳納預付款。患者在出院的時候,可以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辦理全額結算,並出具全部的費用明細單。
如果是商業醫療保險的話,其操作流程是先由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的醫生確診後,由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就會啟動理賠程序,對實際的情況進行核實,核實無誤的話,就會給付保險金。
Ⅸ 醫保卡突然不能用了是什麼原因
醫保卡突然不能用了原因如下:
1、因為工作調動而導致醫療保險斷交,醫療保險中斷醫保賬戶就處於停保狀態,無法享受相關醫保待遇,如若在這個期間生病住院,就要自費。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不會被清空,系統也會記錄個人的繳費年限,待再次續保時,系統會自動將此前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2、醫保問題各地政策不同,所以要咨詢當地醫保中心才有正解。
費用型醫療保險則是根據客戶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按保單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目的是補償客戶的醫療費,理賠時需要客戶出具門診或住院發票,理賠范圍與「社保」 基本一致。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
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一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本人身份證號碼作為終身醫療保險號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歸個人所有,定向用於醫療消費,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不得提取現金。職工死亡時,個人帳戶予以注銷,余額按規定繼承。
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存個人帳戶卡,發生損壞,需更換新卡的,成本費由個人承擔。個人帳戶卡丟失的,應及時持有關證件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指定的單位掛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立即封存該帳戶。30日內查找不到的,應自費辦理新卡。掛失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部分由職工個人現金支付。在辦理掛失手續之前,個人帳戶卡被冒用的,損失由參保人自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