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保姆縱火案什麼時候開庭
杭州保姆縱火案今日開 庭, 僱主放棄民事賠償。
12月21日消息, 今日上午,備受輿論關注的杭州保姆縱火案將在杭州中 院開庭審 理。今年6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莫煥晶放 火,導致僱主家中女主人及其三個孩子死亡,由於事件太過慘烈,引發社會持續關注。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也認為,被害人放棄民事訴求對量刑「有可能起到一定影響力」。他對記者分析說,「在這件案子中,被害人以一種非常決絕的方式拒絕賠償,斬斷了被告人希望通過取得諒解得到從輕處罰的想法。」不過,安翔表示,法 官對於刑事案件的判定,首先要考慮定罪,其次才是如何量刑,被害人一方的態度與定罪無關,對於量刑的影響力也有限。
保姆獄中悔過
——會否影響量刑?
開庭前有媒體披露,莫煥晶在杭州看守所里給林生斌寫了一封道歉信,她在信中表示,「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被告人表示自己有悔過的意願,可以用很多種方式,比如,哪怕被害人不提,她仍然可以在法庭上充分表態說自己非常後悔。」安翔表示,盡管被害人不 提,被告人仍可以做出賠償的努力,完全按照法律上的規定甚至高於規定去做出賠償,以求從輕判決。不過,根據莫煥晶辯護律師黨琳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說的,莫煥晶沒有賠償能力,而且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
王殿學也告訴記者,莫煥晶的認罪確實會成為一個從輕判決的情節,但在這件案子中是不足以影響到絕對的「從輕」,因為這遠遠不如被害人受到的傷害。
保姆稱「沒想殺人」
——會否導致殺人動機不足?
記者注意到,杭州市人 民檢 察 院 對莫煥晶是以涉 嫌放 火罪、盜竊罪提 起 的公 訴,未涉及所謂故 意殺 人罪。黨琳山也對媒體表示,莫煥晶的動機是想放 點小 火,然後把 火 救了,讓朱小貞感激她,她再去借錢,她一直供述她的動機不是殺人。
安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對罪名做出了釋疑,他介紹說,放 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這一類犯罪中的一種,這類犯罪的特點是,行為人的行為是對不特定多數人利益的一種侵害,無需對特定的某一個人起了殺 意。「你只需要知道,你放 火的行為本身不盡有可能燒死這家人,甚至也可能燒死更多人,但你仍然追求或者放任這個結果的發生,最後也果然發生了,所以說被告人是否對這家人有特定的殺意,不會對判決有什麼影響。」安翔進一步解釋說。
王殿學則認為,至少「放任殺 人」的意圖比較明顯,他表示,「故 意殺 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我想殺 了你」,一種是「我放 火,你是否死 亡我不管,但很有可能死 亡」,這種放任也屬於故意范疇。
安翔補充說,「這件案子最終造成了他人死 亡,肯定是要從 重 處 罰的,但是不是判死刑,判了死刑還要看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兩年執行,這些是法 官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權的地方。」「如果能積極賠償,能得到家屬諒解的話,判死刑的概率比較小,但這個案件是比較困難的。」黨琳山在開庭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⑵ 「杭州保姆縱火案」一審如何宣判
今天(2月9日)上午9點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在庭審中,莫煥晶的辯護律師王曉輝以及徐曉明以莫煥晶不是有意造成傷亡,及她有想救火的行為,為莫煥晶辯護,並在庭上要求追究物業及杭州消防處置不利的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正在法庭出示第4組證人證言時,林生斌聽到參與救援醫治人員講到小兒子在搶救過程中,一開始心電圖是條直線,五分鍾後,開始有了波動。林生斌將手邊的茶杯砸向莫煥晶,砸到法警的臉上。林生斌因此被帶離法庭。
晚上11點47分,林生斌在微博發佈道歉,稱「自己沒有控制住情緒,違反了法庭的紀律,非常後悔」。
2月6日晚,林生斌收到法庭通知,此案將於今天(2月9日)9點30分在2號法庭公開宣判,他稱:「希望杭州中院嚴懲兇手,判處死刑。」
⑶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開庭了嗎
今天(2018.5.7)上午九點,備受關注的杭州「藍色錢江」小區保姆縱火案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2018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作為業主林生斌一家保姆的莫煥晶點燃書本引發火災,案件導致僱主朱小貞及其3名子女共4人死亡。
據了解,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在被害人朱小貞家中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朱小貞家中貴重物品進行典當、抵押,或以買房為由向朱小貞借款,所得款項均被其用於賭博並揮霍一空。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移動網
⑷ 杭州保姆縱火案是為什麼
原因是暗中保姆迷戀賭博,外借了大量債務,卻又資不抵債。其妄圖製造假火災,然後自己救出僱主家的小孩以便邀功請賞,結果火災形勢過大,導致了女僱主與三名未成年孩子的死亡這一悲慘結局。
⑸ 保姆莫煥晶縱火案發生在什麼時侯,詳細情況
保姆莫煥晶縱火案發生在2017年6月22日。
凌晨4時55分左右,其在客廳用打火機點燃茶幾上的一本書,扔在布藝沙發上導致火勢失控,後逃離現場,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9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被執行死刑。2019年3月,"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等惡性案件寫入最高法報告。
情緒的力量依舊不可小視:
這起事件中,對林生斌失去家人巨大悲傷的情感共鳴和由人推己的巨大的不安全感也助推了事件的長期持續,網路情緒的高共鳴能力可見一斑。因此,集體理性的進步並不意味著感情推力的下降,豐富的一手信息(林生斌及家人的微博)中的情感無疑具有巨大的感染力。
而網友對綠城回應十分不滿的一點原因也是因為其內容「冷冰冰」的缺乏應有的內疚與關懷。很顯然,情緒的力量依舊不可小視。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真相未明,輿情不止:「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大V之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6·22杭州小區縱火案
⑹ 杭州保姆縱火案哪天開庭
杭州保姆縱 火案本月21日開 庭:案發前一晚保姆莫煥晶賭 博 輸6萬余元。
6月22日凌晨5時許,莫煥晶用打 火 機點 燃書本制 造 火災,導致朱小貞和三名子女死 亡,並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鄰近房屋損失257萬余元。
據查明,莫煥晶之前在浙江紹興、上海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在三名雇 主家有盜 竊行為,均被雇 主發現退 還財 物後被辭 退。
嚴懲這樣的罪犯,給死 者報仇!
⑺ 保姆縱火案二審什麼時候宣判
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保姆莫煥晶涉嫌縱火案二審將於6月4日(今天)下午宣判。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保姆莫煥晶死刑,隨後,莫煥晶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獲受理。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莫煥晶的辯護律師認為,本案後果嚴重,必須客觀考慮物業消防設施缺陷的因素,消防水槍壓力不足延誤了滅火時間,這一不常規的缺陷擴大了火災後果。而莫煥晶作案後留在小區現場,並主動供述了放火事實,依法構成自首等情節。
⑻ 杭州保姆縱火案男主人發聲說了什麼
林生斌事後到起火的房屋內查看家屬遺物。
杭州6·22保姆縱火案將於12月21日上午9點在杭州中院開庭審理。
死者的家屬林生斌在個人微博上透露了這一消息。他表示,「半年的苦苦等待,終於要開庭了。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的內心百感交集,不知怎麼去形容此刻的心情。相信法律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吧。」
事發後,莫某晶在看守所中給林生斌寫了一封信:「真的很對不起,你們對我這么好,我卻做出這樣的事,我真的不想害他們母子幾個的,知道他們幾個去世以後,我真的後悔萬分,都是賭博害了我,都怪我一時鬼迷心竅,做出這樣事情,真是天理難容,我在看守所里每天都想念他們,每天度日於(如)年,想起了我們相處的那麼愉快,現在又陰陽兩隔,真是罪該萬死,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原意立刻去死,請望你多保重,人生的路還很長,一定要保重身體,真的很對不起。」
據媒體報道,林生斌決定不向被告人莫某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對於其他責任主體,則將在近期提起民事訴訟。
⑼ 杭州保姆縱火案 保姆怎麼判的
法律分析:莫煥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廣東省東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區縱火案罪犯。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12月21日上午9時許,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因被告人莫煥晶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擅自離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審理。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⑽ 杭州保姆縱火案是真的嗎
是真的啊 你可以搜索一下 已經判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