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殺妻分屍,為何「影帝級反偵查」讓人後怕
杭州女子失蹤案,隨著警方「第二次通報」,「夫殺妻」的邏輯已得到證實。警察梳理「偵查細節」的主要功能是「定義邏輯」,而不是「讓細節公開」。畢竟,就本案而言,公眾輿論的猜測「可能不太接近」,但對糟糕程序的確認正是如此。當然,通過警方官方的通知,也讓更多的人知道,「證據鏈」破案並不容易。
根據最新的警方聲明,本案主要關鍵詞:有預謀、故意、殺人、肢解屍體,使本案完全到了「極端殘忍」的地步。我們應該知道,無論是大眾的「創造性解決」,還是媒體的「報道解決」,都總是圍繞著人性的邪惡。從始至終,他們都不願相信「夫殺妻」的邏輯,不願相信「分屍棄屍」的悲劇。
因此,在李來惠失蹤的初期,她的丈夫具備了演戲的自然條件。只是,回顧整個案件,我不得不說,除了極端的反偵查能力,「賴惠莉」丈夫的心理素質真的非常強。然而,不管他的演技有多好,他都只是最佳演員的素材。當他回到邪惡的世界時,他最終將受到「正義的審判」。
對於這樣的人做這樣的事,從警察的角度來看,只是覺得更麻煩,但是,回到世俗的范疇,總是讓人感到一種看不見的恐懼。畢竟,這是一對夫妻,而且他們還一起有孩子。在這種情況下,正是因為生活的沖突,即將造成死亡,這總是讓人覺得婚姻很糟糕。
在這方面,本案的解決,除了「司法救濟」之外,將引發人們對婚姻世界更多層面的反思。當然,回到具體的問題上,或者說是婚姻觀。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婚姻作為避風港,是想要進去避風的,而絕不想要怎樣加固這個港灣,一起乘風破浪。
B. 杭州女子失蹤案,她的屍體到底是如何被處理的
我有點懷疑他可能是給兒子頂罪!因為他家人接受采訪的時候說被抓之前,他跟家人說他沒做過的事就不怕,所以我在想會不會殺人的不是他,他只是幫凶?
我覺得許某某在接受采訪時說老婆的“她一個人出不去的”這句話,感覺在說他自己。他會不會肉從下水道沖了,骨頭用袋子什麼的從窗戶放下去,樓下有人接應負責扔骨頭,畢竟監控拍到三點多的腿有問題。
老是有網友說沖水的問題,不管是2噸還是20噸,他都不能完全的把血跡沖刷干凈。即使警犬發現不了,但技術警察做痕檢時絕對可以發現血跡殘留,魯米諾可以測出很久很久之前的血跡。有人可能又要說用次氯酸漂白劑沖刷血跡,這的確會干擾魯米諾反應,但警察也不傻,那麼做只會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小女兒已經十一歲了,又不是三兩歲的小娃娃不會說話,可以問問小女兒當天睌上吃了些什麼,喝了些什麼,早上起來不見她媽,有何反應,早飯後她去哪裡了,她爸和她說了些什麼,中午回去吃飯仍不見她媽,必然還會問的,她爸又是怎樣回答的,征破中為什麼就沒有這個環節呢?
C. 杭州失蹤案,是怎麼一晚上無聲無息的進行沒被鄰居發現的
根據媒體信息,推測如下:小女兒生日,一家人心情很好,喝了飲料,其丈夫可能在飲料裡面放下安眠葯,小女兒熟睡,沒有聽到爭吵或者打鬧的聲音。下大雨,分屍聲音被掩蓋。另外,許某做過鴨場和魚粉生意,會用絞肉機。還有以下幾點:
一,在家裡殺了後,怎麼拉出去的?百十斤的屍體很難搬運,根據許某交代,趁妻子熟睡後殺人分屍。因此推測,容易沖走的,沖進下水道。不容易沖走的骨頭,第2天拋棄到別的地方。
二,分屍現場在哪?有待調查。猜測下,家裡不一定是唯一的分屍現場,不然是怎麼做到沒有血跡,連警犬都沒有發現的?
三,拋屍如何進行的,拋屍范圍?地下車庫凌晨3點40多的視頻監控顯示,有人腳。這個人是不是許某?如果是,那麼從這個時間跟蹤這個影像,就能找到拋屍范圍。
四,受害人沒有出入的監控影像,那他丈夫分屍之後運屍的時候也沒有監控拍到嗎?之前怎麼沒有有所懷疑?猜測許某將部分肢體包裹好,冰凍過,掩蓋了氣味,再用包裝箱或者包裝袋,拋到別的地方。
先來猜想一下,其實許某某並不一定是在晚上處理的屍體。
實際情況也許是這樣的。
他們夫妻倆在7月4號去買了葯,應該是治療失眠的,當晚在吃飯時,許某某已經偷偷的在來女士飯里下了過量的葯。
但等到零點時分,發現妻子呼吸依然正常,許某某就伸出罪惡之手,應該是用枕頭或其他東西把來女士給捂死了!
為什麼許某人說她凌晨五點多不見了妻子呢?
估計每天早上,來女士要早起為女兒做早飯,而女兒起來發現沒早飯,問她爸,她媽吶?許某人隨口應付道:五點多就出去了!
等女兒上學走了,許某人才把來女士的屍體從床下弄出來,開始處理。
具體怎麼處理,才能沒有一點蛛絲馬跡,甚至躲過警犬的鼻子?
估計許某某已經早有準備,他應該是把來女士放在一大塊塑料布上,小心翼翼的肢解分屍,弄下來一部分便裝進一個塑料袋裡,按部就班,有條不紊,一絲不苟,最後把那塊塑料布連同上面的血水也一股腦的裝進了一個塑料袋裡,滴水不漏。
從案發到報案,許某某有兩天一夜的時間來處理並轉移這些化整為零的東西,時間綽綽有餘。
至於警犬為什麼沒有嗅到,那很好解釋,只需噴灑些滅蚊劑,就OK !
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從此失蹤案發之時,就有無數的網友直斷兇手就是許某某,群眾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
許某某自以為做的聰明,其實聰明反被聰明誤,害人如害己!
殺人在晚上進行,從女子消失到報警過去了三十六個小時,三十多個小時其實如果有計劃,那完全可以處理完的,殺人的時候是半夜殺人,在對方無意識的情況下殺人 ,那造成的動靜其實不會太大,半夜殺人並不是打鬥,所以不會造成多大的動靜,夜深人靜都在睡覺,沒有什麼動靜鄰居肯定不會知道。
而且小女孩是孩子,孩子其實睡眠質量都普遍比較好的,一點點動靜不會影響到她,有可能小女孩已經被服用了安眠類的葯物,所以根本聽不到動靜,但是殺人是晚上進行,處理屍體就不一定是晚上了,晚上處理屍體會造成動靜,大半夜肯定會引起一些懷疑,所以處理屍體不會是晚上而是白天。
白天大多數人出去工作,而且白天一般一個人在自己家裡面有一些動靜其實也不會被別人懷疑什麼,比如說砍東西的聲音,這些會被人認為是砍排骨什麼的,誰會認為是在砍人分屍呢,所以白天自己在家處理屍體造成的動靜鄰居根本不會懷疑什麼,而且7月初孩子才准備考試還沒有完全放假,所以白天他孩子不在家,處理起來比較方便。
個人覺得他根本沒有在晚上處理屍體,而是在孩子出去上學後,自己白天在家處理屍體,至於在自己家還是在鄰居家,這個不好說,最主要的是他處理屍體後警犬為什麼沒有發現呢,原因在於自己家裡面,死者長期生活在這里,所以全部是她的氣味,警犬根本沒辦法分辨出來什麼,現在的疑點就是血腥味怎麼掩蓋,這個才是最讓人想不通的地方。
他可以利用各種清洗液洗刷血液的痕跡,但是血腥味其實很難掩蓋下去,想要完全沒有血腥味,至少需要好幾天的時間,當然一般人死後幾個小時血液就凝固 ,這個時候的血腥味其實已經很淡,也不會形成分屍的時候血液噴濺的情況,從他晚上殺人到白天分屍,至少過去十個八個小時,這個時候血液其實已經基本上凝固,分解屍體也不會造成大量血液噴濺,只要他用隔水的東西墊下面 ,那基本上就很難有血跡留下來,就是血腥味怎麼掩蓋,這個才是最讓人想不通的。
據此前來女士家的鄰居受訪時透露,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那來女士遇害當晚,如果有發出異常聲響,其他人肯定是能聽得見的。
那為什麼來女士被殺害分屍,這一晚上許某某可能是做了什麼,才能如此悄無聲息進行呢?
下面,我們來做一下猜測和分析 :
1、 據知情人士透露,此前那段時間,杭州是陰雨天氣不斷。而許某某已然是蓄謀已久,所以,當晚他可能是借著下大雨的聲音做掩護,以至於鄰居真的沒聽到異常聲響。
2、 如今案件通報之後,據有關報道稱,來女士家的鄰居連夜搬家了。這是為什麼呢?是恐懼,還是說因為當時受訪時撒謊了?
所以,來女士的鄰居也可能是有聽到其它聲音的,只是不敢吱聲而已。
3、 凌晨時分,來女士的小女兒是在家的,她為什麼也沒有發現異常呢?首先,她才11歲,還是個孩子,心智並不成熟,所以即便聽到聲音,她可能也不會有多在意。
其次,許某某作案行凶之前,因為害怕被女兒發現,很可能提前在他女兒的水裡下了安眠葯之類的東西。在葯物作用下熟睡的人,是發覺不到任何問題的。
總而言之,警方已經明確透露,許某某是蓄意殺人,他是謀劃已久的,早先把事情做到人不知鬼不覺,這絕對是有可能的。
但是,他再「厲害」也不可能逃過警方偵查。正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許某某最終肯定是得為他弒妻殺人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的。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的看法如何?歡迎下方留言評論互動哦 !
警方說是有預謀的殺人案,因為有預謀,才要無聲息不被鄰居發現:
1. 選擇了下大雨的夜晚。
下大雨本來就有聲音,即使他有動作,不是太大的動作鄰居也聽不到。
2. 警方說,許某某交代是在來女士熟睡時殺死了她。
因為有預謀,提前應該在來女士和其女兒飯中下了葯,來女士熟 睡中被害,沒有呼喊,沒有反抗,也就「無聲息」了 。
3. 分屍時應該有聲音吧?推測許某某主要手動操作,應該有一把鋒利的刀像「庖丁解牛」般地非常熟練地分解了屍體。
因為有預謀,提前他應該熟悉了人體結構圖,准備了大的塑料袋,整個分屍過程在一個結實的塑料袋中進行,之後碎屍直接下水道沖走,大的骨骼在塑料袋中扔進了化糞池,也就是警方在化糞池中找到的證據。
他以為「無聲息」、「毀滅了所有證據」,就可以瞞過警方,自己報警,采訪時又那麼淡定,人們眼中他很和善,想著不會懷疑到他,實際上一開始,網友就99%認定是他了,只不過沒有證據。辛苦警方找到了證據
D. 杭州失蹤女子事件來龍去脈是怎樣的
2020年7月6日下午,許先生向警方報案稱:2020年7月5日凌晨,其妻子來惠利失蹤。
2020年7月4日17時10分,來惠利和小女兒拿著蛋糕和書籍在電梯間內,這是她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視頻中。
2020年7月22日晚上,警方將偵查重點集中到化糞池,集中多輛吸污車、吸糞車對化糞池進行抽吸。
2020年7月23日,杭州公安發布通報:針對該起失蹤案件,江干分局在搜尋過程中,多處疑點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
案件偵辦取得重大突破,失蹤女子已遇害,其丈夫許某某(男,55歲,杭州籍)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已被江干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全力偵辦中,公安機關將根據案件偵辦進展,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通報有關案情。
(4)杭州女子失蹤案是怎麼死的擴展閱讀:
失蹤女子家屬蹲化糞池井蓋旁大哭
7月24日上午,杭州女子失蹤案死者來某某的幾位親屬來到現場,蹲在小區化糞池的井蓋旁號啕大哭。
7月23日晚9:50左右,《中國新聞周刊》記者來到位於杭州市江干區的三堡北苑小區門口,門口有4~5位一直追蹤此事的視頻博主正在閑談。其中一位博主稱,白天小區內有警車、吸糞車、吸污車等車輛,這些車輛均已在晚間撤離。
晚10:00左右,記者進入三堡北苑小區內,見到小區內一處化糞池已經被紅藍白相間的聚丙烯布料圍住,圍擋下方,可見多個蓋住的井蓋。該化糞池位於死者來惠利所居住的三堡北苑某號樓一單元8樓的樓下。從死者所住單元步行至化糞池所在地,右拐繞過地下停車場入口處的雨棚,即可到達,步行路程50米左右。
E. 來女士被丈夫殺害,既然是分屍,為什麼別人聽不到動靜呢
雖然杭州女子失蹤案已經落下帷幕,但是其中有很多疑點,仍然令大家非常困惑。最讓人們想不明白的就是這起分屍案為什麼來女士的小區里沒有人聽到過任何動靜。這很不符合當時的事情發生經過。
後來,據他本人回憶說,在案件發生後,他曾經將他的小女兒支走,也就是與來女士結婚後生養的女兒。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為了在他進行分屍體時不想讓女兒看見。畢竟他也作為一個父親不希望自己的親生女兒在小小年紀就看見這么慘無人道的事情。後來的事情我們也都知道了,當地的公安機關經過對小區用戶在案發當天用水量的情況調查發現了端倪。因為想要對屍體進行處理,必然會出現一些現場痕跡,如果想要在短時間內掩蓋這些痕跡,只能通過用水沖洗的辦法。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就非常奇怪,根據當時的鄰居反映並沒有聽見,當晚他們家有大量用水的聲音。而且在肢解屍體時候多多少少會發出一些聲音,但是鄰居反映他們也沒有聽到異常的聲音。如果再沒有進行大的聲音的情況下將屍體分解,只有以下兩種結果,一個就是通過化學葯品將屍體腐蝕掉,而另一個就是通過人工手段將屍體一片一片解剖回來,這是極其殘忍的做法。目前,警方也沒有對於為什麼沒有聽見任何聲音而作出答復。
F. 杭州來女士離奇失蹤,事實的真相是什麼
一個好端端的人,沒有理由想不開,就輕言放棄生命,換做任何一個人也不會這樣做。她老公的話可信度有多少?不要總想著來女士是從家裡失蹤的?可能來女士是在外面失蹤的?監控並不是萬能的,監控人也能做手腳。
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被現任丈夫殺害,知情人都統一口徑話謊欲蓋彌彰。原因有兩點值得借用,第一是在家裡失蹤,且是沒在第一時間報警,還是重組家庭。第二是如果是來女士自己想走,不管什麼原因都不用以這種形勢無影無蹤,神密離奇的出走。
那天她和女兒確實回家了電梯里有監控,但才十一二歲的女孩睡覺早也睡的實,來女士丈夫把來女士帶出去避開了監控,她們是重組家庭來女士丈夫還有兒子而且要結婚,如果來女士丈夫是說的實話就在那個時間段失蹤的案子也好破。干刑偵的會把沒想到的都能想到。
他的丈夫是最大嫌疑人,而且作案地點就在他家裡。不然到處都是攝像頭怎麼會不被發現?1、53歲的年齡。2、無復雜社會關系。3、不是富婆。4、再婚夫妻。一目瞭然
G. 杭州遇害女老公承認,因家庭矛盾將妻子分屍殺害,嫁對人是有多重要呢
他們兩個人是二婚,死者來女士是兇手許國利的初戀情人,後來這個男的跟別人結婚了,來女士也結婚了,機緣巧合再次見面,再次生情,彼此離婚,重新結合!
倆人的家庭矛盾應該是許國利想讓來女士給自己的兒子花錢買房子,就是許國利第一次結婚生的那個兒子,來女士不同意,許國利殺人碎屍,他想只要來女士死了,來女士所有的遺產都是自己的,結果被發現了,從盤算到殺人再到處理屍體都很完美,結果家裡用水量過高,一天使用兩噸水,找到了殺人碎屍的線索!
你說嫁對一個人有多重要?白頭到老,攜手一生咱都不指望了,能活著都是一種幸運。
我30歲活,活的跟黃臉婆一樣,二十多歲的孩子都會喊我叫阿姨,她30歲活的跟小女孩一樣,二十歲的孩子會喊她小姐姐。
我每天都在抱怨生活的不公,我覺得我自己好累,又要生活又要工作又要帶孩子,她不一樣,她覺得生活是美好的,孩子可愛,丈夫愛她。
死不死的先不說,婚姻都不一樣,你嫁對人幸福一生,嫁錯人悲慘一生,嫁對,家裡有保姆伺候你,嫁錯,免費給人家當保姆,一當就是一輩子!
H.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細節公開,到底有哪些細思極恐的細節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細節公開,有許多細思極恐的細節。
首先要說的就是這位女子的丈夫已經承認是自己在家裡殺人分屍,並且將這位女士的屍體丟進了化糞池裡。但是這位男士在分屍的過程當中,為什麼鄰居沒有聽見呢?他們這個小區里邊的隔音設施其實是非常差的,所以在這位男士進行分屍的時候,肯定是會有聲響的,但是整棟樓的人卻沒有發現,難道他把妻子進行分割的時候,或者說把骨頭拆開的時候就沒有聲音嗎?
所以說,這位丈夫其實也是想把責任推在自己的妻子身上,正因為這一點,也暴露了他。第四個疑問就是警察在池子里發現了這位女士的人體,但是並沒有發現這位女士的骨頭,要麼在監控布局非常廣的情況下,這位女士的丈夫是如何把他的骨頭運出去的呢?而且把這位女士的骨頭到底在哪裡呢?至今警察也還沒有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