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直接從網上起訴
隨著網路技術的越來越發達,現在人們可以通過網路向法院起訴別人。通過網路起訴別人可以減少往返法院的次數,節約成本,提高效率。現在手機越來越發達,但是要起訴別人,最好還是需要一台電腦通過電腦平台來提交訴狀,這樣能夠准備得更加充分。有人曾說,律師不是在開庭,就是在開庭的路上,飽嘗舟車勞頓之苦。但現在,案件到了杭州互聯網法院,坐在家裡或者律所就能參加庭審。訴訟平台廣泛植入了智能應用。此前,杭州互聯網法院通過在線庭前會議的方式提前梳理案件證據、歸納爭議焦點、確定無爭議事實,將疑難復雜案件的開庭審理簡單化,通過在線庭審的方式完成了案件開庭審理。自2017年5月1日試點開始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互聯網法院累計立案受理4825件,審結3422件,網上立案率85%,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8.5%,平均審理天數48天。
網上向法院起訴可登錄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 提交立案申請。辦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並進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
3、點擊當事人登錄後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
4、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
5、沒有賬號的點擊右上角的我要注冊,注冊後按照上面的步驟辦理即可。
通過網上起訴,當事人信息分秒可查,一鍵引入網上交易過程及表單數據證據,法律案例智能推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法院的案件全程留痕,隨時可查,不用擔心「托關系」「走後門」的事情發生。
2. 杭州互聯網法院如何網上審理案件
8月18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揭牌,成為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那麼「網上的案件」如何「網上審」?
這是杭州互聯網法院揭牌當天開庭審理的一起案件:法官獨自一人坐在審判台上,通過面前的一塊大屏幕與訴訟雙方交流。大約20分鍾後,法官敲響法槌,庭審結束。
杭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表示,通過互聯網審理案件,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把很多以前需要在庭審中完成的環節前移到開庭之前完成。庭審時集中對雙方有爭議的焦點問題展開調查辯論,可以有效節約庭審時間。
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表示,為了破解訴訟主體身份確認難、當事人在線質證難、在線行為控制難等網路審判難題,杭州互聯網法院形成了一套以訴訟平台操作規程和網路視頻庭審規范為中心的程序規則,完善網路司法缺席審判制度,維護網路司法權威。
「在審判團隊方面,把不同專業背景的人聚集起來,實現司法業務和計算機技術的理念互通,讓法官從法律人才成長為熟悉法律、擁抱互聯網、懂得互聯網技術的復合型人才。」杜前說。
3. 杭州互聯網怎麼二審上訴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可以這樣上訴:1、要求撤銷杭州臨平互聯網法院XX初XX號民事判決,重新查清事實。
2、要求被上訴人承擔一審、二審的全部訴訟費。
3、要求被上訴人撤銷對原告的處罰。
4、要求被上訴人賠償原告各項損失XX元整。
4. 互聯網法院流程
法律分析: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全程是在線上進行的,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包括線上受理案件、審查立案、組織開庭、線上質證等。1.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2.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3.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八條 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5. 杭州互聯網法院能否顛覆傳統審案方式
互聯網法院是網路法治時代的智慧法院,對傳統審判方式而言,是徹底顛覆;在現代審判意義上,是流程再造,是司法創新。
從誕生之日起,杭州互聯網法院就帶有鮮明的互聯網基因,具有「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協同」四個特點。
新建內外互通的大平台,從起訴、立案到舉證、開庭、送達、判決、執行,全部訴訟流程均通過大平台在網上完成,當事人無需舟車勞頓,打官司將像網購一樣便捷。
依靠大數據,與執法、人民調解、公證機關建立起無縫隙數據對接,構建起一個以法院為終端、漏斗型的矛盾糾紛化解大平台,把網路糾紛化解在源頭。
審理涉網案件,原先遇到的問題是:互聯網無邊界挑戰法律管轄原則,涉網案件證據大多存在於網路空間,原告難以查到被告真實身份,由此出現訴訟舉證難、成本高、流程長、難度大等難題。杭州互聯網法院依託「大平台、高智能」優勢,成功破解了管轄原則、舉證責任、當事人身份查明三大難題。
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互聯網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准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
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第二條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
(五)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
(六)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
(七)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
(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
(九)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十)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
(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第三條當事人可以在本規定第二條確定的合同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范圍內,依法協議約定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互聯網法院管轄。
電子商務經營者、網路服務提供商等採取格式條款形式與用戶訂立管轄協議的,應當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釋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第四條當事人對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互聯網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糾紛、互聯網域名糾紛的上訴案件,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當事人對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互聯網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糾紛、互聯網域名糾紛的上訴案件,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當事人對杭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五條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台(以下簡稱訴訟平台),作為法院辦理案件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的專用平台。通過訴訟平台作出的訴訟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所需涉案數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網路服務提供商、相關國家機關應當提供,並有序接入訴訟平台,由互聯網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台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六條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使用訴訟平台實施訴訟行為的,應當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或者國家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等在線方式完成身份認證,並取得登錄訴訟平台的專用賬號。
使用專用賬號登錄訴訟平台所作出的行為,視為被認證人本人行為,但因訴訟平台技術原因導致系統錯誤,或者被認證人能夠證明訴訟平台賬號被盜用的除外。第七條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
(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
(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第八條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
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第九條互聯網法院組織在線證據交換的,當事人應當將在線電子數據上傳、導入訴訟平台,或者將線下證據通過掃描、翻拍、轉錄等方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後上傳至訴訟平台進行舉證,也可以運用已經導入訴訟平台的電子數據證明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