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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來女士怎麼樣了

發布時間: 2022-11-25 10:29:19

A. 杭州來女士失蹤有結果嗎

2020年7月23日,杭州公安發布通報:失蹤女子已遇害。

據偵查,其丈夫許國利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江干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3日10時,許國利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惠利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惠利熟睡之際,將其殺害並分屍扔至化糞池內。

案件結果:

2020年8月6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許國利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該案已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1年5月14日上午9時,許國利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在杭州市中院第二法庭開庭,杭州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被告人許國利,12時47分,庭審結束。該案將擇期宣判。2021年7月26日14時30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國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許國利

網路-7·5杭州女子失蹤案

B. 杭州殺妻案,婚外感情不過是一場一個謀財,一個謀愛的錯愛,後來怎樣

蘇格拉底說,愛情是一種理想,所謂更好的,都是幻想出來的。外遇是一種誘惑,採下它,就是所有悲劇的發端。其實,杭州來女士悲劇的種子,從她第一次婚內出軌就埋下了。


婚姻里有太多利益權衡,感情里有太多不可捉摸的因素,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跟蹤與監督下,都有騙婚的可能,更別說是游離在婚姻外的感情了。

愛或不愛,恨或不恨,都是由對方的舉動引起,亞馬遜河的一隻蝴蝶翅膀的微動,都可以引來萬里之外的廣大地域的狂雨颶風,作為已婚的女人,你又怎麼能突破自己身份局限,放肆地與狼共舞?

來女士恩愛背後的悲慘結局,給了女人們一個警鍾:婚外情看似再美好,也不過是男人打著愛情的幌子或圖財,或圖色的騙局,女人千萬不要涉足!

C. 杭州來女士案開庭,作案動機曝光,殺死她的究竟是什麼

2020年一個駭人聽聞的殺妻案件讓全國上下都無比的震驚,男子許國利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的妻子在半夜睡覺的過程當中突然間失蹤,他不知道妻子去了哪裡。警方調查監控錄像也沒有任何的發現,可是最終的結果卻讓所有的人都驚呆了。妻子並不是無緣無故失蹤的,而是許國利給殺害了,目前來女士被害案件已經開庭了,許國利也首次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動機。


殺人犯不值得原諒

為了讓這一切做得天衣無縫,他將妻子的屍體放入了絞肉機當中,然後沖入馬桶。這也就導致警察在破案的時候非常的困難,整整抽了30多噸的糞池水才找到了人體組織,破解了這個驚天案件。不管如今許國利再找什麼樣的借口,他所犯下的錯誤是無法挽回的,而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作案手法也不值得同情。

D. 想問杭州女子離奇失蹤怎麼回事

1、7月4日晚,家住在杭州三堡北苑的來女士一家像往常一樣入睡。凌晨5點半,來女士的丈夫許先生發現妻子不見了。11天過去了,依然沒有找到來女士。家人查了小區進出口的四個監控和單元樓的三個監控,沒有發現人影。小區隔壁有一條景觀河,家屬徵得小區同意,抽幹了整條河,也沒有任何發現。
2、7月23日警方通報:杭州市53歲女子來女士已遇害,來女士丈夫許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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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掉的

一個人的屍體,其實剁爛切碎,並沒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計算,其中包含大約9.6斤的血,大約25%脂肪,包括十來斤的內臟,這些東西容易切碎,可以通過下水道沖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開,用塑料袋裝著分散拋棄。該案件,警方已經在38輛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

其實,這個案件我只是前兩天聽朋友說的,我剛一聽到時,就開玩笑說:「會不會在冰箱里哦?」

現在確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行為,兇手一定是考慮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從反偵察角度來說,毀屍滅跡是最好的結果!可是當下 社會 ,監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種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個大活人就這么憑空消失,那隻能「遇害」了。

我雖然不知道,該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個報的案,但面對鏡頭采訪,如此鎮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說辭。如果是他報的案,那就是利用「賊喊捉賊」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對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畢竟一般人不會把一個主動報案的丈夫,設想成為殺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話,估計該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但世間的許多秘密,即使瞞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終有一天會在不經意間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確實讓人捉摸不透,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是怎麼處理的,並且還沒有驚動家中的女兒和隔壁的鄰居

案件回顧:

7月4日,來女士最後一次出現在電梯里,她和小女兒拿著蛋糕,有說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許先生稱,起夜時發現妻子失蹤

7月6日,來女士單位來電告知其沒有到崗,來女士家人報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

7月23日,警方通報,來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採取刑事拘留。

從上述經過可以看出來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並且女兒還在家中,就算許某某殺害來女士沒有聲音,在分屍的時候家中小女兒都沒有聽見嗎?著實讓人不該相信,應該是許某某提前給女兒吃了安眠葯等葯物,讓女兒無法聽見分屍的聲音,可以肯定這是一場蓄意已久的謀殺。 經過許某某交代,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由此可見許某某蓄謀已久,對自己的妻子兇殘,毫不手軟,可見對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經過「杭州來女士案」也給我們很多警示,夫妻之間應該多溝通,多理解,互相關注,互相愛護,發生矛盾及時處理,不要讓矛盾越積越深,及時解決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慘劇發生,夫妻之間才能和諧幸福。

個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沒有呼救和打鬥聲音,何況弱女子對壯漢。受害人死亡階段的聲響沒有了,這一階段的動靜不大,受害人小女兒熟睡且極可能被催眠。

2.要分屍,絕不是傳統的砍、剁之類的手段。個人看法,使用了化學品,用於軟組織的銷毀,同時配合利器。現在只剩下骨頭了。

3.骨頭可能是被剔下來後,使用液壓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壓鉗,液壓剪這些。怕出現聲響,可以泡在較深的水中,這樣聲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屬於預謀殺人,且有魚粉生意經歷,肯定對分屍揣摩很久。魚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摻入牛骨一類的。這種經歷對於分屍手法的啟發是全方位的。同時,嫌疑人對於整個過程前期一定做了預演,比如無噪音拆解豬頭等等,甚至此人有無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驗證,畢竟在自己家中殺妻分屍,已經是萬分殘忍,罪大惡極。

5.對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細考慮過,不公布細節好處更多!

就想到這些。

統一回復一下其他疑慮:對於氣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離,保持浸泡狀態,氣味基本上出不來;難的是骨頭毛發,肌肉和其他軟組織,可以直接沖走的就沖走,不好沖的,上面說了,有利器切割;利器還可以用於剔骨;加上化學品幫助!骨頭利用液壓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連骨頭破裂的聲音都極小!再細致的,想不出來了,只能問許某了。大家結合犯罪嫌疑人拖延報警,故作鎮靜,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著拖著,化糞池裡能爛的都爛了吧!

作者本人從事環保行業,有處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農貿市場的各種垃圾,裡面肯定有難以處理的大型骨頭等等,僅僅從這方面的經驗來做一些推斷。至於用什麼葯劑可以融化豬肉,用什麼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經超出這個問答的范疇,請好奇寶寶們不要評論追問了。至於警犬,這里的作用機理不太大,警方更專業,大家不要質疑警犬的能力!

一個小時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況是一個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個小時後才報警找人的。這其中的三十多個小時里,足夠他處理一具屍體了,把人分屍分散拋棄,說難也不難,尤其對他這種曾經做過魚粉的人來說,更是得心應手。

雖然魚和人是不同物種,但同樣都是屍體,他處理魚那麼多年,速度已經練出來了,處理一具屍體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來女士恐怕到死也沒想到,自己會悄無聲息的死於愛人之手。只因對她不滿,便產生了除掉她的辦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後,才能發現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妻子對他那麼好,還為其生兒育女,沒想到頭來她這個相處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過嫌犯是如何一個晚上就處理掉屍體的?從殺人到處理屍體,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時,光是分解肢體就很費時間。也許肢體不是一晚上處理好的,夜間安靜晚上處理動靜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處理,白天孩子上學家裡沒人,比較好辦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會引起懷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環境比較吵鬧,也就不容易被發現,這就給他創造了很大的機會。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這才是厲害之處,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平時走路都有聲音,那骨頭是硬物,機器在使用的情況下也會發出轟鳴聲,他是如何防止發聲的?

據報道,來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鴨子和做魚粉,都是比較殘忍的工作,因此,他對於這些殘忍處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經通報,在鄰居空房間分屍是假消息,屬於謠言。那麼大的屍體,是如何處理的呢?

我覺得作案過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著大雨,窗外可能狂風大作,並有雨水不斷敲打著防護欄。所以,鄰居可能就聽不到來女士丈夫的作案聲音。來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頭捂死來女士後,可能將其拖去衛生間,用之前屠宰的手段進行處理,完成後,然後用大量的水沖洗作案現場。一些大的骨頭之類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丟棄。

來女士的小女兒當晚可能被來女士丈夫在牛奶或開水裡下了安眠葯之類的葯物,況且她已經11歲,並沒有和來女士們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沒有發現異常。

來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對生命可能不是那麼敬畏,所以才做出這種惡毒的事情。如果不是來女士有個大女兒(報案),那麼來女士丈夫可能會一輩子逍遙法外。

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題主的問題,理論上開說,只要兇手足夠兇殘和冷酷,一晚上的時間,分屍然後丟棄,對於一個成年男子來說應該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國內,就有殺人分屍藏進冰櫃的案例。本案中根據警方的資料,兇手並沒有出門拋屍,而是選擇碎屍後,通過馬桶下水道沖棄,所以網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兩噸的傳聞,應該是兇手用來清理現場。

2.說點別的,此案從一開始就引發廣泛關注,網路的吃瓜群眾們憑有限的常識從一開始就已經能看的出,來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殺人兇手。。那麼,問題來了,連網路吃瓜群眾都看出來的嫌疑和破綻,專業的警方是怎麼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測警方一開始也已經鎖定了她丈夫作為嫌疑人,之所以沒有採取強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於一直為找尋到受害人遺體,這十幾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尋來女士遺體,直到找到遺體,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這十幾天的找尋中,筆者認為,警方和群眾雖然認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個群眾得思維和思路還是被前期媒體的各種報道給帶偏了,媒體一直報道,失蹤,監控探頭都沒拍到等信息,這給人一種兇手用了一種及高明隱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然後棄屍到隱秘荒野的假象,這種對手作案手段和拋屍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誤導了警方的思路,讓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嚴重高估,對遺體的找尋也復雜化。。。然而事實確讓人大跌眼鏡,這個兇手遠沒有想像得那麼高明,他真的就是簡單的在家裡半夜殺人,然後分屍,甚至都懶的遠走拋屍,愚蠢到直接就沖到化糞池裡。。不得不說,嚴重的高估和復雜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時太長得原因,如果沒有這樣的彎路,一開始就圍繞小區搜尋,案子應該早就破了。

3.再說一點,本案再次說明一個道理,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能認准人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脫單的單身狗們,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錢財,相貌,能力等,第一重點看的就是人品,人品,還是人品!因為,其他這些方面沒看準,頂多吃點虧,但人品沒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來女士一樣丟了性命。所以,單身狗們切記,多看人品,慢慢來,多看看再決定。萬一牛屎糊眼睛,找了個渣子,那認清真面目後,一定果斷得一刀兩斷,別猶豫,果斷切割遠離,不要將就,保命要緊,一生很長,誰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離,及時離場,永遠是最優選擇。這種找結婚對象的事情,寧缺毋濫,如果沒有合適的絕不將就,就先做個快樂得單身狗也不錯。。

4.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時候對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夠的警醒和清醒的認知永遠是有必要的。來女士的慘案就是深刻的教訓。

其實這個事情警方也已經說了,屬於是有預謀的呢,這個事兒既然是有預謀的。那麼很多之前的事兒都是需要准備的。

首先我們來說,來某某並沒有出小區,而是晚上吃完飯就上床睡覺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殺害了他的妻子。他們這個時候問題來了,之前鄰居說過。回遷房的質量並不好。有的時候,他們家的抽水馬桶的聲音,他在自己家裡面都能聽得到。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殺死了以後,屍體是需要處理的。首先分屍的情況下,肉體組織好處理,直接剁成小塊就可以了,可是人體骨骼呢?雖然我們知道他們家案發那幾天用了兩噸水,但是只能沖下去肉塊兒,可是骨頭呢?骨頭如果想要處理的話,必須使用刀剁碎那麼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頭,或者說用粉碎機之類的粉碎骨頭的話,那必然會有聲音。如果要是有聲音的情況下,那麼他的鄰居肯定半夜會聽到。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么多血水是怎麼處理的?我們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時我們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點,就會聞到濃濃的血腥味。何況是一個活人這么多鮮血需要處理,在案發後的兩三天,浙江的一些媒體就去他們家去采訪他的丈夫了。如果沒有經過專業的處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聞到血腥味兒的。所以這一點肯定是用什麼其他化學成分得處理掉了,掩蓋了氣味。

還記得一個細節嗎?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監控錄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車庫露出了一個男人的下半身,當時是看不清楚是誰。但是現在想來必然是她丈夫。

那麼我們現在就有一個猜測。就是她丈夫在屋內殺死了來某某。然後進行分屍,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塊兒,順著下水道沖走了,可是骨頭使用類似的刀具切成小塊兒,然後半夜通過地下車庫出去小區以後,然後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鄰居有可能說謊了,因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有可能聽到了身影,只是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沒有說出來而已。

這個問題可能很殘忍,卻無法迴避,按照嫌犯透露出來的細節來看,他只有短短5個小時來處理來女士的屍體,這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挑戰。

來女士失蹤並最終被確定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現任丈夫許某,現已經被警方控制。根據警方從化糞池提取出來的人體組織和DNA分析,來女士被嫌疑人碎屍,並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到化糞池。



要處理體重120斤左右的屍體,許某要面臨兩個問題: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屍體是個難題,犯罪嫌疑人要將屍體順利的沖入化糞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屍體。一具屍體直接肢解很輕松,但是要將這些碎塊沖入化糞池卻異常的艱難,畢竟只有200口徑的下水道管道相對屍塊來說還是很細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屍體,同時還要將屍體處理得足夠的小,才能順利的通過下水道,這個工作想想很恐怖。這個工作其實相當的費時,而且還不能藉助聲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機,絞肉機等等,只能用手動使用刀具進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間處理屍體,對聲音的掩蓋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藉助機械工具外,同時還要處理掉屍體的血腥味,這需要一段時間和技巧。

如果他順利的處理完屍體,他其實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現場清理工作,這比分解屍體更耗時。因為要清理現場是個細致活兒,任何一滴血液的殘留都會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讓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現場對犯罪嫌疑人來說工作量巨大,筆者覺得他處理現場的時間不一定是晚上,因為他根本來不及,極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個人慢慢在家細致處理。



從犯罪嫌疑人事後接受媒體采訪來看,他有著極強的心裡素質,可以想像他在處理屍體和清理現場的過程是如何的鎮定,惡魔的心態讓人不寒而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處理的時間應該不止一個晚上,從犯案到報案的時間有三十多個小時,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沒有想明白,那就是報案之後,派出所並沒有立刻當做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而是幫忙尋找和排查周邊,期間也有至少3天的時間了,期間有很多時間可以處理屍體,並且屍體並不是全部都從下水道沖走的,化糞池裡面有部分人體組織,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後再慢慢帶出家裡。不過目前警方並沒有公布犯案的細節,所以其實還有很多疑問沒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現場究竟是在哪裡?如果是在家裡,那麼為什麼搜索的時候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沒有任何血跡?沒有任何味道?僅僅幾天時間應該很難處理干凈,另外就是處理屍體的時候應該會有很大的動靜,鄰居應該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另外還有一個疑問,在化糞池找到人體組織並不是直接證據,無法證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質那麼好,一點破綻都沒有展現出來,那麼為什麼被逮捕之後立刻就招供了?還是說警方獲得了更加關鍵性的證據?

今天上午,警方召開了通氣會,但是透露的信息還是比較少,不過既然已經確認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經結案了,好在這個被 社會 高度關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結案,要不然會鬧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會下降。

十幾年前的初戀就造就了今天來女士被謀殺。

許某是來女士的初戀。

十年前彼此都還沒有離婚,就已經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戀,但之後各自都結了婚。所以之後也驗證了為什麼會給一個男人借錢?

那時候借錢給許某做生意創業,開了個鴨子屠宰廠,沒想到後面屠宰鴨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來女士身上。

兩人各自的婚姻遇到問題,促成了彼此婚內出軌進行同居。

之後來女士先離婚,徐某之後離婚,和賴女士結婚。許某前婚有一子,來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離婚之後結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謀殺男女士當天是他們彼此女兒的12歲生日。

徐某和來女之間因為瑣事和房產,最主要還是徐某想把來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給前妻的兒子做婚房,來女不同意,成為被殺導火索。

來女士一直依戀對方,所以在感情中處於弱勢地位,許某覬覦來女士的房產和資產,這兩套房產是和前夫在三寶村回遷房,110平米,同時自己前妻也在十幾年前離奇失蹤,便等來女士離婚之後和其二婚。

許某有過幾年的屠宰鴨子的經驗,並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幾年前離奇失蹤,這些似乎都和來女士被害有某種冥冥中的聯系。

有著剔骨絞肉經驗的許某,在處理100斤屍體所花費三天時間搞定是有可能的,但驚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絲痕跡,頭發,骨頭,血跡,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還有女兒在場,渾然不知碎屍剁肉沖馬桶一系列動作真是,離奇大案。

由於太過殘忍,警方沒有公布細節,從曾經的職業人品,為人處事和周邊人的反應,應該是一個普普通通。感覺善良,人畜無害的普通市民。但卻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們身邊99%都是這樣的普通人。

所以為人處事不要把事做絕,我們看了太多刁難別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後被慘殺。

但這個來女士的一些行為也註定是自己走向深淵,走進魔鬼。自己初戀的男人為什麼結婚了還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內出軌,現在被絞殺碎屍,是不是對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樣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歲未成年女兒,讓小女兒如何面對父親碎屍母親,父親被槍斃,小小年紀父母雙亡。

還有徐某也沒有得逞讓兒子能夠得到婚房,反而讓兒子失去了父親。

他們的房子也成了凶宅,連鄰居也都搬走了。一個瑣事,造成這么多家庭的傷害。居然是十幾年前就開始醞釀了的。

F. 杭州女子失蹤案那麼大個人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這個當然是早就想好了處理屍體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會真正的去執行,所以他其實在殺人之前就已經在想怎麼把屍體神不知鬼不覺的處理掉,而把屍體粉碎沖進下水道的做法,當然不是臨時想起來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經通過計劃和演練過,所以才能在30多個小時裡面處理干凈。

很早的時候大家就質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質疑沒有用,沒有任何的證據,找不到證明質疑的證據,找不到屍體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處理屍體的細節和過程非常的厲害,讓人在他家裡面找不到任何線索,這可不是臨時起意能做得出來的,處理屍體清理現場,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處理屍體才會去做。

其實室內下水道的管道口徑很小,拳頭大的東西掉進去就會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塊碎物才能通過下水道沖掉,大塊的東西根本沒辦法,那麼大一個人如果不碎屍那根本不可能處理的乾乾凈凈無聲無息,說明了他把屍體的一部分處理成小塊碎物,通過下水道沖走,比如說有小塊骨頭或者沒有骨頭的部位。

一些擁有大塊骨頭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過其他方式處理,其實通過案件的報道來看,死者其實並不是所有的身體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還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攜帶出去扔到別處處理的,通過下水道處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於他用什麼東西粉碎屍體,這個其實不好說了,不過白天處理屍體造成的一些動靜其實並不會別人懷疑,晚上處理造成一些動靜才是反常容易被懷疑,所以確定他處理屍體都是白天進行。

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就是他殺人碎屍後那種淡定的表現,完全讓人看不出他緊張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靜的態度,這種在媒體和親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沒有漏出異常的表現,這才是讓人覺得最恐怖的地方,一個殺人犯殺人碎屍處理屍體完以後和平常人一樣若無其事,這內心心機有多重才能做到,想像一下如果自己周圍有這種人,你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誰也沒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終卻抵不過錢財的誘惑,早已喪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際,竟然把罪惡之手伸向妻子,縱觀其案發全過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殘忍無不令人發指!

據警方通報:在將重大嫌疑人許某某控制後, 7月23日10時,經連夜審訊攻堅,突破了嫌疑人許某某的口供,據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警方表示 ,許某某職業是杭州某公司駕駛員,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紹興上海做養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時還表示,以前網上盛傳的:許某某是偵察兵、是小區物業、熟悉小區監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間分屍等等說法,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許某某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兇手已抓,而且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過,至於被害人的屍骨的詳細處理過程警方並沒有公布,考慮理由應該是由兩個:一是兇手已抓到,而且如實招供人是他殺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時也出於對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選擇了沒有公布細節。二是因為兇手犯罪的過程極度恐怖和殘忍,為避免引起人們不適、引發 社會 恐慌,故而警方沒有公布!

其實細想下來,受害人僅僅只不過才100來斤的體重,全身骨頭加起來也只不過十幾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頭,完全可以輕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塊,倒進馬桶里用水沖走,最終被沖進化糞池裡,而那些大的不易處理的骨頭,你比如頭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裝在袋子里,偷偷的帶到外面處理掉,這些只要前提經過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覺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給受害人及其家人一個交代,至於對案發的詳細經過既然連警方都選擇了些許迴避,那對於咱們普通人就更沒必要去刨根問底了!

咱們只需明白一個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人千萬別喪了良心!」

殺害來女士的過程

嫌犯選擇在女兒的生日當天動手,就是因為方便在食物裡面動手腳。他預料到當天來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飲料、吃蛋糕之類,乘機在飲料里放入妻子買的安眠葯,妻子和女兒喝完之後就會越來越困。


在兩人昏睡之後,嫌犯用枕頭蒙頭的方式殺害來女士。 期間來女士基本處在無意識的深度睡眠狀態,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呼救和反抗。這樣,在死亡階段基本不會出現聲響。


即使有輕微的動靜,處於昏睡中的女兒也不會聽到,再加上外面下著雨,雨聲掩蓋了一切,鄰居和其他人更是聽不到任何動靜。

處理屍體的過程

為了消除證據,毀滅線索,嫌疑人將來女士的屍體粉碎後沖進了下水道。 一個女性的屍體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內臟、脂肪佔到50%以上,屍體被分解之後,大部分都可以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剩餘的骨骼部分並沒有多少,根據警方通報是分散拋棄。


當然,分屍行為肯定不是在深夜進行的,因為其反偵查能力很強,半夜一直亮著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靜的時候,有點響動很容易被鄰居聽到,被人懷疑,但白天卻不會,所以,可以確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後處理的屍體。


其採取的分屍手段也絕不是傳統的砍、剁,粉碎機之類,因為這樣做聲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區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鄰居聽到。


嫌犯在作案前進行了長時間的周密謀劃和准備,對所有細節做了嚴密的預測和演練,想好了屍體的處理方式,提前准備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學葯品,且又有屠宰雞鴨和魚粉生意經歷,對於分解切割異常熟練。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利器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用化學葯品處理,通過馬桶管道沖入化糞池,讓警察在他家裡找不到任何線索。


至於下水道為什麼沒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處沒找到任何滯留物,這就說明他將屍體分割成小塊之後,用化學葯品進行了處理,然後再通過下水道沖走。

對於骨頭等一些難以分割處理的部位,他是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比如使用液壓工具結合化學物品破碎,根據相關報道,來女士的一些屍骨是被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可見,對於難以處理的大塊骨頭,嫌疑人將其用塑料袋包裝之後,通過負一層暗道避開監控,進入地下車庫,開車將其拋棄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結語

嫌疑人在拋屍之後,自認為消除了一切痕跡,而且拖延報警,想著屍體分解之後,警察就找不到一點證據了。之後,他在采訪面前鎮定自若,沒透露出絲毫的緊張,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經不是一般的扭曲,實屬萬分殘忍,罪大惡極,一定要嚴懲。

我的猜測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機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許某是趁著來女士熟睡之際,將其殘忍殺害,並分屍分散拋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後在化糞池內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經過DNA比對,確認是其本人。於是有網友問,來女士是如何被處理到化糞池的?警方已經說了,分屍!至於 具體細節太過血腥,警方不會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雖然警方沒有公布具體細節,但網友們腦迴路大開,說出各種各樣的答案,什麼通過化學或者物理等方式處理,包括採用濃硫酸、化屍水、粉碎機、破壁機、液氮冷凍、電鋸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綿掌都搬了上來。從殺害來女士到報警,許某有36個小時的時間處理屍體。根據媒體報道,許某在處理屍體前,曾把小女兒支開了,說明處理屍體的時間較長,涵蓋夜晚和白天。

說到這里,我想提一個問題,許某某處理屍體一定要用到機器嗎?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實許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幾年前,許某某來到杭州做鴨子屠宰生意,所租門面便是來女士位於江干區的一間民房內。此外,兩人結婚後,許某某也會經常下廚。像這種屠鴨無數且經常炒菜做飯的男人,刀功一定不會差!

所以,許某很可能是親自用刀分解,然後把小碎肉、小碎骨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鄰居聽不到奇怪的聲響。而像的比較大的骨骼、頭骨等因為難以處理,就被許某帶到小區外分散拋棄了。 注意警方用詞,是「分散拋棄」,何為「分散拋棄」?肯定是指來女士的人體組織被許某拋灑在了不同地方。

動機,其實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個動作都會引發。不得不說,許某某確實是一個很可怕的人,對相處了十幾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簡直泯滅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惡魔被抓,願來女士在天之靈得以安息!

這是一件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處理方式。事發當日他家中用完了2噸水來沖洗,肯定有部分肉體組織或血液經碎屍後,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化糞池。


警方通報中,說許某某將其殺害後分屍扔至化糞池中。也就是說,那些無法粉碎的大骨頭等不能通過下水道沖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帶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當天晚上出行太顯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門時一點點攜帶出去丟棄。


但是短時間內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一人操作確實不容易,而且鄰居也說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沖馬桶的聲音都能聽到。不知道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同夥幫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較奇怪的是,既然是從下水道里處理了一部分,為什麼調查案件時,警察帶去的警犬都沒能發現蹤跡。不得不說這個人實在太嚴密,反偵查能力過強。


然而天網恢恢,他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卻沒料到媒體曝光了「失蹤」案後,引起了全網查案。不少網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議,估計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斷,只是一直在找證據驗證。


最恐怖的是這個罪犯心理素質太強大,他在實施惡行後,敢隨同家人一起去報警,還能多次坦然接受媒體采訪,並對家人允諾: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經在調用抽糞車抽取化糞池糞水,事實真相接近突破的時候,他路過抽糞車,也只是側頭看了一眼,完全沒有驚慌的樣子。


這么強大的心理素質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慘無人道的悲劇。

把馬桶移開,打開淋浴,先對著管子放血,把肉剔出來,攪成泥,肉泥混著水直接流進馬桶管,骨骼白天轉移,對於一個曾經干過屠宰的人來說36小時做完這些很難么?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

警方已經在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這得益於我國的刑事案件偵破手段越來越大,特別是DNA技術日益完善,幾十年前的無頭案都沒破了,凡事做了就會有痕跡。

再加上她丈夫的種種反常行為,想起他面對鏡頭試圖轉移方向:她這個智商,一個人出不去的。

還有吊帶睡衣,企圖把視線引向私情。他以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來女士是會計事務所保潔員,存款有7位數,分得兩套拆遷房。現任丈夫要求來女士讓出一套房給他與前妻生的兒子將來娶妻用。可來女士不同意,導致雙方就有矛盾沖突了。這作案動機表露無疑。

整個事件他以為天衣無縫,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償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憐的孩子。

所以要告誡大家,還是頭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說這起案件是丈夫有預謀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經設計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這個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購買作案工具,分解屍體編織袋,以及如何處理屍體等。

家裡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麼大。東西多,東西大的話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說分解的屍體應該要非常小才可以沖的下去。警方檢查了許某某的家裡,當天的用水量盡然達到了2頓。這就足以說明身體的多數皮肉組織是通過下水道沖進化糞池的。對於人身體部位比較大的骨頭是很難沖進去的,應該是通過小包裝一點一點分散處理到了離家最近的又沒有監控的化糞池內。大家猜想一下身體多數部位被沖到下水道,這要把身體分解的多麼細才能做到。可想而知這個和來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麼的殘忍。

案發後過了36個小時丈夫才報案,可見丈夫處理屍體應該花了好長時間。據媒體報道處理屍體時丈夫支走了孩子。說明丈夫是分時間段把身體組織沖下去的。

在這19天里丈夫顯示的極為冷靜,可見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來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對於這么一個手段殘忍,沒有一絲人情的人,等待他的會是法律的嚴懲!

說起來有點令人後背發涼,受害者應該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塊,甚至於是渣滓的程度,這樣才能通過下水道而進入化糞池。這個許某真的是一個令人害怕的」惡魔「。

這起案件是一場許某精心設計,精密籌劃的案件。他在動手之前,准備了多久我們無法得知,但是時間應該也不會太短,因為他要想好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說如何處理來女士的屍體,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呢,處理好之後,該如何面對警方,已經來女士的家屬的詢問呢,這都是他思考的問題。




當然了,我們專門來說說來女士那麼大個人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來說,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正常人一個拳頭都無法進入下水道。記得我有一次,手機就是掉進馬桶裡面了,然後慌亂之中就用手去拿,結果還沒伸多久呢就無法繼續伸了,因為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說,來女士的屍體,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塊,不然的話,是沒有辦法通過下水道管口的,因為有的下水道管口實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種。而許某,是一個老狐狸,他肯定不想來女士的屍體堵在下水道裡面,因為那樣警方更容易發現,所以他會將屍體肢解為非常非常小的塊。



但是,我到現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麼時候,採用什麼東西肢解的,才不會讓他人發現呢?

屍體的有些部位,許某是選擇將其給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會說,為什麼不將其也沖入下水道。我覺得可能這些部位並不適合分解成小塊,因為可能會引起別人的懷疑,或者在肢解的過程中聲音太響了,比如某些骨骼,許某不會冒著這個危險去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選擇將其丟棄。

這起案件其實和一些其他的碎屍案比較相同,都是將受害者碎屍之後,然後沖進下水道裡面。



許某從一開始的時候敢於接受采訪,就表明此人對於自己的作案是相當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義必將到來!許某必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沉重代價!

不是處理到下水道,是被處理到化糞池了,下水道和化糞池是不同的組織結構。

來女士身高1米58,體重大概50公斤,這么遠一個大活人她老公是怎麼樣把她處理到化糞池裡面去的了?

根據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備,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覺的時候下手,趁來女士熟睡的時候採用枕頭蒙頭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後把屍體碎屍成小塊,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大塊無法沖走的屍骨利用送女兒上學的機會裝進塑料袋分批丟棄,著也是為什麼當天他家用水量達到2噸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沖刷作案痕跡和屍體,二警方也通過一步步調查取證在化糞池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手段殘忍令使細思極恐,是什麼仇恨能讓一個男人做出如此喪盡天良得舉動?

我們一直都有一個期望,期望來女士只是離家出走,期望她總有一天能夠平安歸來,我們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實就是這么殘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沒有痛苦…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況

7月4日下午,杭州來女士和小女兒一起出現在電梯里,拿著蛋糕回家後,再未見出來。

7月6日下午,來女士單位來電詢問來女士沒有到崗的原因,來女士大女兒也找上門來,許先生才與來女士大女兒及來女士姐姐報警。

許國利自稱,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時發現妻子還躺在床上,凌晨5點左右發現妻子不見了,家中東西未丟失。

隨後,許先生張貼尋人啟事,懸賞10萬元找人。

在此期間,許先生多次接受媒體采訪,顯得悲傷、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報因丈夫許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開發布會通報:

調取大量視頻,確認來女士未出小區。

經過25小時,從化糞池抽出38車糞水,篩查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經DNA比對,確認死者為來女士。

來女士家在7月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用去2噸多水。

許先生對殺妻碎屍案供認不諱,許先生在5日凌晨趁來女士睡熟後,用枕頭將來女士捂死,隨後碎屍,沖入下水道,毀屍滅跡,本案結案。

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細節。

02疑點

1、在夜深人靜的情況下,碎屍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來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這么大的屍體,是如何在鄰居聽不到聲音的情況下碎屍的?

據報道,來女士一家住的回遷房隔音效果不好,來女士家沖廁所,鄰居都能聽到聲音。

案發後,調查鄰居,鄰居反映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小女兒睡在家裡,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處理屍體用了2噸多水,鄰居和小女兒為什麼沒有聽到碎屍和沖水的聲音?

2、睡衣上衣是怎麼跑到化糞池裡去的?

衛生間的下水是無法將整件睡衣上衣沖到化糞池裡的,會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從化糞池中撈出時,還是完整的。

3、在短時間內,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碎屍後會有很重的血腥味,這不是一兩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報警後,警方曾到來女士家調查,並未聞見血腥味。

4、血跡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雖然用了大量的水進行沖洗,但是,沾染血跡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後,表面看不見血跡了,在特殊材質下,那個地方還是會顯示特殊顏色的,無法徹底消除干凈。

5、大骨頭是不宜碎屍的,許先生是如何處理干凈的?

人體有206塊骨頭,有些骨頭十分堅硬,無法剁碎,許先生是用什麼方法在不出聲音的情況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將大骨頭轉移到戶外拋棄,需要進出不止一次,路上會有監控視頻能找到可疑之處,為什麼警方調用了大量的視頻資料沒有發現可疑之處?

7、處理屍體具體用了多長時間?在兩天的處理過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將痕跡和氣味消除一干二凈的?

許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兒上學,然後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後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是如何將屍體完全處理干凈的?

從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說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後,以及6日凌晨,許先生還對屍體進行了處理。6日下午就已經報警了,處理時間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這段時間內。

5日凌晨並沒有完全處理干凈,如果沒有處理干凈,屍體存放在哪裡?是冰箱內嗎?冰箱內沒有留下血跡殘留物嗎?

03分析

許先生將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裝碎屍後的混合物,就不會有沖洗坐便器的沖水聲了。鄰居及小女兒也就聽不到聲音了。

這樣操作,從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內,就不會有殘留物遺留在室內,用特殊材質也不會發現血跡痕跡。

事後將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徹底消除痕跡。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潔物品,來掩蓋氣味,並及時通風,在夜深人靜之時就用電風扇將氣味吹出戶外。

這樣通過吹走換氣、清潔液體氣味掩蓋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備才行,難度不小。

04覺成結語

G. 杭州來女士被親夫殺害,你認為她自己需要反思的有哪些

如果許女士還在的話,我覺得她最後悔的就是以下4件事情。

一、不該為了許某,威迫自己的前夫離婚

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註定不會有一個太好的結果,當初他們初戀就是女方父母棒打鴛鴦,雙方結婚之,又經不住許某的甜言蜜語,雙雙各自離婚再組合家庭,回頭看看,還沒有跟原配丈夫過得幸福。

二、長時間的炒股失敗,不應該縱容許某炒股

許某很早的時候就有炒期貨炒股的經歷,但是有一點就是賺的很少,虧的很多,剛開始來女士手裡有錢,也十分愛許某,多多少少會支持他炒股的錢,越往後,越看是一個無底洞,沒有再給錢。

其實來女士做的不好,剛開始就跟許某講清楚,或者給他個幾十萬,跟他說就這么多錢,再炒沒了,再也不會給錢了,而不是他要就給他,縱容了他的僥幸。

三、三四年前,和許某大吵大鬧,就該堅決離婚

他們在三四年前就因為炒股等的一些事情發生過劇烈的爭吵,兩個人都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後來在朋友的相勸下,他們又放下了離婚的念頭,為了孩子維持了婚姻,在這個時候婚姻已經出現了較大的裂痕。

四、許某要房子,應該答應他,把現在他們住的55小套給他兒子結婚

房子的事情可能也是一個誘因,因為許某近來的一無是處,來女士心裡有氣,當許某又提出把房子給他兒子結婚的時候,更加氣不打一處來,堅決不同意,這讓許某懷恨在心,動了殺心。

早知道應該答應他,哪怕不給他110個平方的,把55的小面積的給他,也不會由此下場。

現在來女士已被害,說再多的後悔也已無濟於事,只能留給婚姻中正遇到麻煩的人,以警示的作用。

來女士和許國利是初戀情人。當初她聽從父母的話,和許國利分手是最佳的選擇。可能和前任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裡,她的心裡還有許國利的位置。

在這起殺人案中,許國利的罪孽深重,不可饒恕。他精心設計了一個陰謀,目的是將死者的房產據為己有。哪知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落得個鋃鐺入獄的結局。

許國利說「她一個人出不去」。從這里不難發現,在許國利的眼裡,來女士是個頭腦簡單,感情用事的女人。自始至終,他只是在利用她,沒有付出真感情。

說實在的,來女士如今落得個死無全屍的現狀,和她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初她和前任日子過得風生水起,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婚內她和許國利重逢,舊情復燃,婚內出軌,過起了同居生活。她逼迫前任離婚,和借她錢不還的許國利走進了婚姻殿堂。

和前夫離婚是來女士的人生走下坡路的開始。她沒有意識到,死心塌地地愛著那個深藏不露的犯罪嫌疑人。歸根結底還是太相信自己的感覺了,沒有意識到危險的存在。

來女士最悲催的是至死都沒有發現丈夫的廬山真面目。即使為他生兒育女了,也改變不了他的野心。斯人已逝,願地下安息!

杭州殺妻案,該做的,不該做的,都做了。能說的,不能說的都說了。唯有一處女地,未有人觸及,那就是來女士自身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首先,來女士在婚內與許某某偷情即鑄成大錯。接著,這對被世俗稱為「狗男女"將錯就錯,各自離婚重組二婚家庭。這個開頭,本也沒什麼大不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問題是,來女士在享受前所未有的夫妻生活刺激之餘,對許某某開始評頭品足,從一開始嘲諷許某某空有一副皮光肉滑軟皮囊,在明知許某某「只有姿勢,沒有實際」(相信大家對許某某與來女士初婚階段的印象應該是會調情,性慾超強,待人接物有度,在來女士圈子內大長面子。此處無意貶責逝者,意在鞭策生者)。在許某某接二連三受到生意失敗、炒股虧損、二婚妻子來女士冷嘲熱諷的打擊之後,導致長期失眠,連帶性功能疲軟,直接造成早泄,長期無法滿足來女士的肉體需求。更有甚者,來女士在許某某求借無門的前提是,向許某某提出將其工資收入悉數上交來女士調度,才能考慮借給錢許某某,以及借房子給許某某兒子結婚,凡此種種,將許某某逼上樑山,釀成大禍……

這完全是兩件事,在目前信息客觀真實存在的基礎上,我想聊兩點

1.來女士做了違背倫理道德的事,甚至涉及違法。如果真的是感情不合應及早處理解決這個事情,而不是偷人,更不該在自己理虧的狀況下在日常生活中擠兌自己的丈夫。有時候一方的過於隱忍滋生了對方的肆無忌憚,來女士有可能抱著對方不能拿她怎麼樣的想法這樣做。

2.丈夫這種過激行為就是犯罪,跟上面說的點有本質區別。無論如何都應該遵守法律,這是 社會 上一個自然人的做事基準。家庭關系是個非常深奧的哲學問題,丈夫在出了一系列問題之後沒有直接面對,主動解決卻用這種犯罪的方式解決矛盾實在是不可取。本來就是一個可以避免的悲劇,卻以這種方式收場,明明可以和平合理合法解決。

綜上兩點,妻子違背倫理道德甚至可能違法還有些肆無忌憚自食惡果,丈夫沒有及早正確面對冷靜解決最終走向犯罪,兩人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另外,來女士已被害,沒反思的機會了。

杭州來女士被親夫殺害,我認為她確實有幾點需要反思一下。錯誤的婚姻選擇使她葬送了寶貴的生命!

反思一:不該享一時之歡拋棄原有的家庭; 據來女士前夫余先生回憶說他們的離婚是來女士主動提出的,他們之間的感情在許某某出現之前還是不錯的,這一點從余先生在來女士出事後頻繁去到公安局查詢案件過程可以看的出來,他對來女士的事情還是挺關心的。據報道稱最開始是許某某在杭州租了來女士父母的場地開養鴨屠宰場,後來與來女士有了更多接觸,日久生情兩人最後相愛同居。許某某用家暴的方式首先和原配離婚,接著來女士也和原來的丈夫余先生離婚。馬上許某某和來女士再婚,不久後生下了小女兒。

如果當初來女士作為有夫之婦的女人,沒有被許某某打動,剋制住自己的情愫就不會有今天悲慘的結局。哪怕就算對許某某有泛濫之愛,短暫性在一起就算了,沒有選擇和原來的丈夫余先生離婚,不拋棄原來的家庭,今天的結果就會不一樣。

反思二:一時的愛情不代表一世的婚姻; 愛情容易使人沖動,熱戀讓人頭腦失去理性,來女士也一樣,可她沒想明白一時的愛情真的代表了一世的婚姻嗎?答案是否定的!從結果來看,第二次婚姻的選擇遠不如第一次婚姻來的幸福!她對愛情的沖動為她後面悲慘的結局買了單,她當初或許沒有完全考慮周全,她和大多數人一樣,戀愛期間智商為零,還是在二次婚姻的選擇上,很遺憾!

反思三:選擇再婚面對不同性格的另一半或許要更合理、恰當的相處。 從整個案件始末來看,許某某性格與來女士前夫余先生大為不同,許某某是個很有野心,很想發大財的「賭徒」性格之人。而且還有點家暴傾向!而來女士在面對這樣一個性格的許某某時,並沒有理性的分析過他的缺點,也沒有針對許某某做出一些有效的生活方法來調整整個家庭狀況,或許她認為和前夫一樣的相處方式就好了,這顯然是行不通的。 婚姻生活本就是一門很深的學問,二婚更是如此!來女士沒有思考過這些東西,只是憑著自己無奈的堅持去維持生活現狀,哪知道極端性格的許某某已經在錯誤自私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釀成血案。

反思四:二婚不行可以考慮三婚; 從許某某直接殺害來女士的結果來看,來女士和許某某在婚姻生活上肯定有很多矛盾,不然不會為了房子就要殺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此時的來女士在面對家庭矛盾時或許沒有和街坊鄰居以及親人們提起過,畢竟二婚之路是她自己選的,她或許想著的就是哭著、跪著都要走完。真的大可不必這樣想,二婚也好,離婚也罷,都不丟人,只要自己過的好才是正確的。當來女士發現許某某性格過於極端時選擇離婚可能是最好的選擇,離婚後還可以找一個真正合適的人。起碼避免了悲劇!

在婚姻生活里過不下去了真沒必要靠自己苦苦支撐,完全可以選擇重新來過,幸福的人生總比那一點面子來的重要!所以來女士若是當初發現不對勁就選擇退出再出發,也許結局會不一樣!

總結:來女士被親夫殺害的結果,她當初如果反思了以上隨便哪一點(包括不拋棄原有家庭、想清楚熱戀和婚姻、和許某某在一起後自己能想辦法和他有效的溝通、和許某某實在過不下去就退出)或許都不會釀成悲劇!

如果自己的丈夫都不能信任,唯一需要反思的就是怎麼當時瞎了眼,怎麼沒早離婚?怎麼沒看出這么一條中山狼?其實所有發生的事都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所有的彎路都是必經之路,逝者已矣,生者還要繼續,更應該珍惜彼此的擁有,向美好未來進發!

H. 大家怎樣看待杭州來女士離奇失蹤一事

先說一下我的推測:大概率是被別人帶走的,究竟是怎麼帶走的?我猜有可能是通過 汽車 的後備箱或者是其他交通工具。

我們先捋一捋事情的經過,7月5號凌晨,來女士從家中消失。警察查看小區和小區周邊的所有監控,都沒有發現來女士出入小區的情況。

根據來女士丈夫回憶,7月5號的0點30,來女士丈夫上廁所,發現來女士還在床上睡覺。早上5點30分醒來得時候,來女士就已經不在了。

來女士丈夫以為他當天有事早走,也就沒有放在心上。直到第2天下午,來女士丈夫依然沒有聯繫到來女士,這才打了電話報警,隨後才有警察調取監控的情況。

除此之外,根據來女士女兒還補充了幾條信息。如來女士消失的時候,沒有帶手機和錢包,只穿著睡衣。而來女士本身也是再婚,夫妻感情算是穩定。

上面是事件的大致經過,我們提取到了這樣幾條有用的信息:

1.來女士是凌晨消失的,而且從頭到尾沒有出現在任何監控裡面。2.來女士消失一天多,來女士丈夫才報警。3.來女士年齡不小了,今年已經有53。

根據上面幾條信息,我們來分析一下。從結果來看,來女士肯定消失了。要麼是已經死了,要麼是現在還活著,我們對兩種情況分別討論。

1.很遺憾,來女士遭遇了不幸。

對於這種情況而言,遭遇不幸的位置只有兩個地方——要麼是在小區內,要麼就是在小區外。

會不會是在小區內的?這種情況已經被排除了。因為自從報警之後,警察已經對全小區進行了排查,同時還動用了警犬。如果來女士死在了小區,按照杭州現在這個天氣,早就臭了,警犬也早就聞到了。

會不會是在小區外?這也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小區內被殺害,帶到了小區外。二是先帶到小區外,然後再進行殺害。

可我們上面也說了,警察已經用警犬對全小區進行摸查,真要是死在小區,估計早就查出來了。有沒有可能是帶到小區外再殺害呢?那就關繫到如何走出小區了。

根據上面的信息我們知道,來女士已經是53歲的成年人了。想要被別人不動聲色的劫持出小區,根本是不可能的。

這也意味著,來女士可能是自己配合著走出小區的。但是,來女士配合走出小區,不意味著出小區後,被人劫持。這也關繫到我們說的第二種可能,來女士還活著。

2.很幸運,來女士好好的還活著。

我不禁想問一下各位,如果是你的老婆,天還不亮就出門,而且不帶手機,不帶錢包。當天晚上還沒回來,第2天上午也沒回來,直到第2天下午才回來,這正常嗎?

▲禮拜一是7月6號

顯然是不正常的!如果放到普通人身上,估計在當天晚上就找瘋了。這也意味著,在來女士的丈夫看來,自己老婆失聯一晚上是可以理解的。

藉此,我們是否可以認為,來女士的丈夫隱瞞了一些事情呢?這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希望警察可以抓住這個線索深查下去。

不過,無論是哪種情況,來女士在小區的可能性都是微乎其微了。因為警察已經對全小區進行了排查,就連小區裡面的河道都被抽幹了水,哪還有藏身之地?

這也說明,來女士有很大的可能已經出了小區。這也就關繫到本案的根本——到底是怎麼從小區出來的?由於來女士的小區監控沒有做到全覆蓋,尤其是在樓梯口的位置。

因此,來女士很大可能是通過樓梯口的監控死角,進入了地下車庫,然後坐車離開小區。這又牽扯出另外2個問題:

來女士的失蹤可能是早就謀劃的事情,按照一般人的邏輯,上下樓棟大多都是通過電梯。而來女士故意繞過電梯,可不復合53歲大媽的生活習慣。

而且還是通過乘車的方式離開小區,這就需要其他人的配合,更加說明了這是一件早就謀劃好的事情。

事情到這里,其實大方向已經明確了。來女士的失蹤並不是離奇失蹤,很大可能是早就謀劃好的離家出走。至於出走的原因是什麼?誰協助了他離家出走?就需要進一步調查了。

最後還要補充一下:有人說是她丈夫殺害了來女士,然後再假裝尋找。我們普通人都可以想到這種情況,難道警察不會嗎?所以,來女士失蹤後,他的丈夫早就被列入了第一嫌疑人。

但是事情過去這么久,警察也沒有逮捕他的丈夫,說明他的丈夫的嫌疑已經被排除。

2020年最離奇古怪、匪夷所思的失蹤案件可能就是7月5日凌晨發生在杭州市的來女士失蹤案了。來女士是杭州市本地人,52歲左右,身體 健康 ,精神正常,竟然突然在自己家中離奇失蹤,時間是深夜時分,簡直顛覆了人們的想像力。一般的失蹤案都是發生在室外,野外,郊外,一個 健康 女士深夜在自己家中離奇失蹤,這種事情以前聞所未聞。來女士現在在哪裡?她是怎麼離開家、離開小區而小區的所有監控攝像頭都沒有發現她的影像,太奇怪了。

我們都知道,失蹤案件應該盡快破案,拖得越久,線索就越少,破案就越難。來女士失蹤15天了,之所以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有可能是偵查方向錯了,或者是被某人的話語誤導到了錯誤的方向上,耽誤了不少寶貴的時間。

以前到底被誰的話語誤導了?就是她的丈夫。是她的丈夫報的案,她的丈夫帶著大家去看監控攝像頭,她的丈夫帶著大家去小區旁邊的水溝抽水,他顯得很著急。如果他是無辜的人,倒也沒有什麼。如果他本身就有嫌疑,那麼,他就很有可能帶著大家走彎路,把大家帶到溝裡面去了。

事實上,來女士的丈夫是有嫌疑的,而且是最大的嫌疑對象。因為當晚失蹤人來女士一整晚都是跟他在一起的,一起吃晚飯,一起休息,一家三口在同一個房間裡面。失蹤人的丈夫也是最後一個見到失蹤人的目擊者,他的嫌疑最大,沒有任何人比他有更大的嫌疑。

目前,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失蹤人來女士是怎麼離開家、離開小區的,因為小區所有的攝像頭都未發現她的蹤影。她總不可能像孫悟空一樣變成小鳥飛到天上去吧。她也不可能像土行孫一樣鑽到地下去吧。

她的去向有兩個可能。一是被人藏於小區內某處(房間、設施、地下),二是被人帶到小區外面,用車載,用皮箱裝,或者裝到袋子裡面,然後從小區的圍牆上往外面扔,這樣子做的話,需要小區圍牆外面有人接應才行,然後用車運走。

如果是被人謀害,那麼,犯罪嫌疑人的動機是什麼?一般來說,是為情,為錢財,為色,為泄憤。但是,大家要注意,當時是凌晨時分,所有人都睡覺了。如果是外面的人想作案,非常困難,必須跟失蹤人會面才有可能作案。

失蹤人此時正在家裡跟丈夫在一起,外面的人想作案,基本上是沒有機會。深夜,跟失蹤人在一起的只有一個人有作案的機會。

近年來,丈夫謀害妻子的案件也是有的。比如,2018年10月29日,在泰國普吉島一家酒店的泳池裡,29歲的天津女子張某被發現死亡,身上多處外傷,溺水死亡之前,遭受了毆打,可能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與其同行的丈夫張某凡被泰國警方認定為殺妻嫌兇。死者家屬發現,案發前幾個月,張某凡陸續為妻子購買了十幾份保險,預計總保額高達三千萬元,如果妻子身亡,受益人就是他自己,這是一起為了錢財謀害妻子的案件。

還有另一起案件,2019年6月9日,來自中國江蘇的孕婦王女士與丈夫俞某在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遊玩,其間王女士墜落懸崖,奇跡生還。剛開始,丈夫俞某說妻子是失足墜崖,後來,妻子得到泰國警方的安全保護後證實,自己其實是被丈夫推下懸崖,王女士的丈夫俞某被泰國警方羈押至今。因為受傷嚴重、身體用葯等原因,王女士腹中的胎兒最終沒有保住。

以上兩個案件,這兩個家庭的經濟條件都非常好,非常富裕,有多套房子,有名車,生活條件遠遠好於一般工薪階層。但是,有些人就是不知足,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

本案,杭州來女士的家庭條件如何?雖然來女士今年52歲,在附近的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做保潔員,身體 健康 ,精神正常,也很喜歡這份工作,其實她的家庭條件相當好。有網友說,來女士是杭州市本地人,有多套拆遷房,有不菲的拆遷款,生活條件也是遠遠好於一般工薪階層。來女士的現任丈夫是外地人。

到底犯罪分子為了謀財,還是為了婚外情,這個要等待警方進一步核實才知道。我們都希望來女士能夠平平安安回來,但是,不知道這個善良的願望能不能實現。

從目前獲得的信息量來看,從小區監控最後一次來女士出現算起,事情已經過去十多天了,大家推測的他丈夫是嫌疑人,家庭成員合謀害死來女士故意假裝抽水四處尋找,來女士和情人私奔等推測基本不成立,為什麼這么說呢?

如果是他丈夫作案,必定是蓄謀已久。他必定進行了精心策劃,小區中哪裡是監控肓區,他肯定細心觀察,並做記錄,或多次接近監控室,反復觀測。如果為了獲得來女士遇害後的即得利益而害死來女士,一查來女士的財產和投保情況變一目瞭然。況且她們還有兩個女兒,信息中沒提現在來女士是原配還是二婚,孩子是否親生,但從家人目前狀態分析,接受釆訪,積極尋找等,家人合夥作案可能性為零,丈夫單獨作案也不可能。因為不管是誰碎屍,溶屍,轉移,藏匿都需要時間和過程。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以上這些,警察只需對他們這些人的 社會 關系一查,再加上現代的偵測手段,很快就會水落石出,不至於快20天了,還沒有任何消息爆出,讓大家在這里猜測。

如果來女士有情人,他丈夫和女兒難道不知道嗎?即便不知道,她們平時如何聯系,都是見面嗎?手機一點不用嗎?在家裡一點反常都沒有嗎?事發當晚,即便和情人設計的再周密,他丈夫如果沒被下葯,也不可按照她們的步驟步步巧合。警察只要一查手機通話記錄或信息,一查這個前一天到後一天小區進出車輛,也很快會找出線索。也不至於快20天了沒有任何消息。

有人說是喬裝打扮,女扮男裝出的小區,疑點服裝來源,接應人員,另外從體態,步態時間點上也很容易辯認,警察和家屬會很容易識別的。

現在只剩最後一種可能,就是本樓中的人或是情人或是變態男乾的,來女士目前十有八九已遇害,但屍休尚在本棟樓中,還未運出。

不管怎樣,一個大活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而且是在現代高 科技 手段下,確實讓人匪夷所思。但決不會是什麼穿越,外星人擄走,神學之類的。我也希望我的猜測是錯誤的,來女士還活著,也希望警察盡快給出答案,讓事情真象水落石出。

一個大活人憑空消失14天,是生是死都不得而知,警方經過多次排查竟然毫無所獲,也使得來女士失蹤事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網友們也是絞盡腦汁各種想像,但是警方破案還是講究事實證據,相信真相一定會到來,也必將還來女士及其家人一個公道。

但從來女士失蹤整個過程來說,有很多蹊蹺之處,我是這樣認為的:

蹊蹺一: 來女士失蹤時電梯監控和小區公共監控都沒有撲捉到她的身影,這似乎說明她從始至終並沒有離開她所居住的那幢樓,但是警方對整幢樓都進行了仔細的排查,甚至連樓頂水池都不曾放過,但是居然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來女士消失的無影無蹤她是怎麼做到的,或者說犯罪分子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

蹊蹺二: 如果來女士已經離開了其居住的那幢樓,那她的離開必然是規避了電梯和小區的監控,顯然這並不是來女士的正常行為,因為她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或許這背後有人通過某種手段帶著來女士離開,那這個人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逃離大家的視線呢?

蹊蹺三: 據來女士丈夫許先生描述,在7月4日凌晨12點半時他夜裡上廁所還看到來女士躺在床上睡覺,而當日凌晨5點多的時候已經來女士已經不見了,當許先生發現來女士的錢包、鑰匙、手機都沒有帶,並且只穿著一個吊袋睡衣不見的時候,居然消失24小時之內都沒有選擇報警,還是來女士所在單位聯系家屬,才知道來女士的失蹤,這顯然不合乎常理。

蹊蹺四: 來女士為人溫和,平時也少言寡語並不曾與人發生矛盾,基本上可以排除被人報復的可能性,家庭經濟條件也比較殷實,據許先生透露家中存款還有百萬之多,況且被安置的還有兩套房產,她沒有自尋短見的動機,所以至今她的失蹤相當離奇,讓人感覺匪夷所思。

結束語: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來女士的失蹤有很多蹊蹺之處,但是隨著警方的不斷深入調查,相信過不了多久一定會有線索浮出水面,而真相一定也會隨之而來,到時大家心中的疑惑自然就解開了,最後還是希望來女士能夠平安歸來,如果真的遭遇不幸,那麼犯罪分子也一定難逃法網,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是不是從下水道沖走了,找不到一點蛛絲馬跡,這樣的猜測就不是空穴來風。

綜合各種媒體報道的信息,一個大活人憑空消失了,沒有留下任何可疑的蛛絲馬跡,這不科學,也難以讓人置信。首先,長達13天了還沒有任何消息,我們不得不往最壞的方向思考,來女士已經遇害。那麼問題來了,遇害的來女士如何被搬運出小區的,監控里怎麼找不出任何跡象。有兩種方式,完全可以避開攝像頭,怎麼細心排查也看不出來。第一種方式就是把受害者裝進車子的後備箱,然後拋棄到不容易找到的地方。

第二種方式就是受害者已經被分解了,然後停過下水道沖走。針對第一種可能性,必須逐一排查進出小區的車輛,可以使用手機定位功能追蹤進出小區車主的活動軌跡,或許可以找出一些線索。針對第二種情況,必須挨家挨戶排查小區住戶近期用水的異常情況。要把上百斤碎片沖走,肯定會損耗很多自來水,與日常用水的差距很定很大。

已經忙活了十多天,必須要打破慣性思維,才有可能找到事件的真相。 當然,我們寧可來女士突然出現在網友的視線中,告訴大家是怎麼回事。

綜合分析,我推理如下:

1、失蹤女士從未離開過那棟樓;

2、案件過去很多天了,失蹤女士已經死亡,且被人藏屍或毀滅性溶解屍體;

3、殺害失蹤女士的是那棟樓裡面的人,且和失蹤女士有說不清的關系,這種關系,他們家人都不知道;

4、兇手之所以要殺害失蹤女士,是因為被女士捉住很大的把柄威脅,這種威脅,足夠讓兇手家破人亡,或者惹上巨大的官司,或者摧毀兇手這輩子大好前程

如果是遇害了,絕對是小區內的人,小區內有三個目標人群,她老公,小區內的住戶,小區內的保安,她老公如果是兇手假設一下場景,將她勒頸而死,只有這樣不會有血液流出,處理屍體最快,又不留痕跡就是埋了,埋在哪裡監控無痕跡呢?只有野外或市內精心准備的無監控處,而且是早以經准備好了的洞穴,雖然聽著有難度,但心思縝密的人是能夠做到的,為了獨吞財產,或是有什麼隱情不好說,但她老公是有可能的,只是有可能,有很多夫妻大打大罵不一定會下狠手,以往的案例,能精心預謀殺妻的,平時生活中表現出來的感情都是過得去的,另一個就是小區保安,來女士下樓溜達,在僻靜處被奸殺,或者勒死後奸屍,因為沒有人聽到呼救的聲音,然後在草地挖坑掩埋,因為那一陣子每天下雨,土地松軟的很,還看不出翻動的痕跡,警犬也沒用了,同小區的鄰居作案的可能也有,但感覺微乎其微了,任何的犯罪一定有動機,很多強奸殺人都是臨時起意,一沖動就幹了,感覺保安的疑點還是很大的,畢竟監控這一項上,他是有能力避開的,,順便說一下,什麼下水道沖走了,煮屍了,分解了,都不大可能逃過警犬的追蹤,也不可能做到毫無痕跡,只有掩埋最不容易被發現,如果真的就是毫無線索,一年後還是不知生死,那隻能說被外星人帶走了

筆者認為,來女士步行躲避監控的可能性非常小,大概率是在地下車庫乘 汽車 從小區北門出去的。這裡面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主動乘坐他人車輛離開小區,第二種是被人帶至車中離開小區。唯有躺在後座底部或後備箱中才能躲避監控。

第二種情況中,現任丈夫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其次就是樓上早約好的熟人。

在解釋我的推測之前,我們先看看事發的經過。

來女士最後一次出現在小區監控中的時間是7月4日下午,她當時與小女兒往回走,小女兒12歲,是她與現任丈夫所生。

7月4日後半夜,也就是5日凌晨0:30分,來女士丈夫許先生起來上廁所,看到來女士還在睡覺,在5:30分發現妻子不見。

許先生說,他以為來女士出去了,就沒在意。直到7月6日,家人接到來女士單位的詢問電話後,才發現事情比較蹊蹺。

這時許先生才去報警,並說來女士失蹤時只穿一件吊帶,沒有到任何證件與手機。這時距來女士失蹤已過去40多小時。

這就是目前已知的來女士失蹤過程,請注意,這些描述均來自許先生。這里有個重要的時間點,即5日許先生在幹啥。

7月5日是星期天,來女士應該不上班,穿著睡衣失蹤一白天和一晚上,許先生這時應該在意了,為何還沒主動去報警?

單位打來電話後,許先生才覺得蹊蹺,言下之意就是他認為來女士一直穿著睡衣在上班,而且5日星期天也是上班的。

這個舉動好像沒有任何必要,另外來女士的小女兒可能給出當晚的有用信息,失蹤前母女倆一起外出過,這是個方向。

通常來講,失蹤大多與財和情有關。來女士是否也有這方面的因素?據小區街坊介紹,來女士是回遷戶,家庭為重組。

目前小區的房子是來女士的,最近她又分到了兩套房,也就是說來女士現在共有三套住房,生活條件還是比較優越的。

來女士還有個大女兒,由前夫養大,跟她這邊很少來往。這三套房子有沒有可能成為來女士失蹤的誘因,可能是有的。

來女士失蹤,受益的人一般為配偶許先生和子女。是否在房產分割上,夫妻二人存在分歧,從而許先生令來女士失蹤。

要想成功躲開監控,只能到地下車庫乘車離開,而且這個車還不能是自己的。利用監控死角躲避監控的方法不太現實。

除非是經常盯著監控觀看的人,其他人成功的可能性極小。

第二種情況就是來女士為情所困。雙方約定時間見面,而來女士可能還有一部手機,最後兩人乘車離開小區。

這種可能性貌似不太大,來女士已經53歲,為情離家出走的幾率不大,況且她的生活條件並不差,沒必要跟他人離開。

同一棟樓的熟人相約很有可能,這種情況來女士遭遇不測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熟人在達到一定目的後,使來女士失蹤。

來女士丈夫許先生嫌疑也不能排除,重點應排查出入小區的車輛,地下車庫和樓道也要重點排查,還有監控盲區草地。

另外,來女士小女兒可能會是突破口,當晚發生了什麼,甚至之前來女士有無異常表現,不能只聽許先生一面之詞。

來女士失蹤快半個月了,這件事可能策劃蓄謀已久,來女士自導自演可能性極低,過程到底如何,只能等待警方結論。

如果是她老公說的那個時段,她這么晚出去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年輕人有可能,年齡大的基本不可能這么晚還出去,這么晚出去幹啥?年輕人這么晚出去吃個宵夜還說的過去。那麼,一個可能,她老公嫌疑最大。

或者她起身自己從沒有視頻監控的樓道下地下室,自己開車走了,這種可能性也非常低,她為什麼要有?她又沒有精神疾病,新聞提過,她要走為什麼什麼都不帶,手機也不帶?這個可能性也排除,她主動出走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她主動出走,可能會帶手機和其它東西,穿吊帶走?怎麼可能。

半夜陌生人敲門,她去開門,這種可能性也幾乎沒有,半夜敲門的,除非自己熟知的人,誰都會問下是誰敲門,不認識肯定不會開門,而且會非常害怕,所以這種可能性基本沒有。

半夜熟人敲門,她去開門,然後帶走或者被害,同一棟的人或者熟人,熟人半夜來接她應該不會害她,可能性很小,況且應該會帶手機換衣服啥的。被害的可能性就是最後鬧矛盾了。如果是這種可能性,那麼,手機上通話聊天記錄應該能找到蛛絲馬跡,不可能不通過電話,她們不擔心敲門她老公發現嗎?當然有可能會用她老公不懂的暗號。但是一段長久的熟人關系,肯定會有電話或者其他網路聯系。

如果不是她老公說的那個時段的話,就是她老公說謊,那麼,他為什麼要說謊呢?那他嫌疑不是最大嗎?

是誰在撒謊?

街頭巷尾,電梯門口處處天眼的當下,一個活人莫名失蹤了?驚訝?不解。不過我們要清楚監控也不是萬能的,它也會有盲區,也有覆蓋不到的地方。有時監控就這樣,完美地規避了你想要的角度,不過,抽絲剝繭,仔細尋找總會循到線索的。

幾年前的冬夜,一位五十多歲的小區保安,三四點夜巡後,既沒返回保安崗亭,也沒回家,電話還關了機。上班期間人卻不見了,這怎麼向家屬交代?單位領導,速度報案。

查看視頻資料,就看見那晚他在小區四處巡邏,手電筒亂晃。然後去了個背街死胡同,最後徹底消失在監控范圍里。再沒發現他返回的影像。於是在他消失附近,每一個下水井,每一個大土坑,院牆……大家都仔仔細細尋找了個遍,卻沒有任何有價值線索。

來年五六月份,有迴路遇失蹤男子的姐姐。「小妹,我弟屍首找到了。不過是在離他消失的幾百米的一個窖井裡。我們辯認過確實是他,他還穿著棉大衣,就是人形已經不能再看了。他的大衣口袋還裝著半瓶酒。」

有些匪夷所思的貌似離奇案件,大白天下時,也沒那麼復雜。

杭州來姐的老公,對時間的記憶很敏感,能准確報出自己0:30分上廁所,還知道媳婦兒外出穿的衣服,鞋子,一般男子好似不太在這方面上心吧?睡的糊里糊塗,還會精確記得時間?媳婦有了種種異常表現,他卻以為她穿著睡衣,不帶手機上班去了?你信嗎?反正我不信。

I. 杭州來女士後續:案發小區住戶陸續搬家,你認為有必要嗎


杭州案發小區住戶陸續搬家,發生這種現象是必然的,為什麼大家都要搬離這個小區呢?毋庸置疑就是因為恐懼的心理。 人們對神秘事物越無知,越會產生恐懼心理,人們對某些恐怖事件了解越多,內心中的恐懼就越嚴重,人類的死亡是一種最神秘的事情,所以人不但自己恐懼死亡,也怕見到別人死亡,而杭州殺妻碎屍案,是一件最為恐怖的人類死亡事件,人們對這件恐怖兇殺案的細節知道的越清楚,內心的恐懼就更大。

當人們知道屍體軟組織是經過下水道流淌到化糞池中,許某某所居住的單元上下樓的所有鄰居,他們去洗手間的時候,自然就會想到那些恐怖的場景畫面,密封的洗手間是最隱私的空間,同時也是最容易讓人產生恐懼心理的空間,國內外很多恐怖影視作品,都用到過洗手間這個固定場景,而杭州殺妻碎屍案,主要場景就發生在洗手間里,許某某所在的小區里,任何一個人在洗手間方便時,心中就會情不自禁想起一些令人恐怖的事情。

電梯更是最讓人產生恐懼的場景之一,很多著名的恐怖影視作品大多離不開電梯,電梯的空間最為狹窄,而且更密封,一個人在電梯里,也最容易產生恐懼,許某某將來女士的遺骸骨骼帶出戶外,必然乘坐電梯,如果一個人乘坐電梯時,想到這些,心裡就會產生恐懼。

可以想像一下,每天乘坐著這樣的電梯,一直處於恐懼和緊張當中,人在恐懼的時候,會消耗能量,出汗,身體顫抖,心跳加快,一次兩次恐懼可能沒有什麼,時間一長,次數一多,任何人都會容易生病。



一個人遇到恐懼的事情,必然會選擇逃跑,因為逃跑是對自己的一個保護措施,例如走在路上,前面有一條大狗,小孩子看見了,自然而然的會自動繞著走,甚至膽小的會迅速逃跑,因為害怕那條狗會咬到自己,這就是對自己的保護。

人最恐懼的東西,是自己頭腦里想像出來的東西,會越想越害怕,越緊張,這種恐懼是來自心靈的深處,看到了一條狗,人們因為害怕可以躲開,躲開了就沒事了,可是心中想像出來的恐懼,是無法躲開的,居住在許某某小區里的人們,特別是和許某某同棟樓同一個單元里的住戶,他們乘坐電梯或者去洗手間時,只要一進入到這兩個環境當中,心中就會想像出一些恐怖的事情,這是人的普遍心理,對死亡未知世界的恐懼。

當恐懼出現在人心中的時候,人心中升起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逃跑,所以,杭州案發小區的住戶,才會陸續搬家。

因為恐懼這種事情會傳染人,當一個面露恐懼的表情時,在他身邊的人也會感到恐懼的氣氛,也會跟著緊張,然後內心也會升起恐懼,如果有人逃離時,其他人也會迅速跟著一起逃離,小區里出現一個人搬家離開時,自然的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N個,這就是蝴蝶效應的連鎖反應。

小區想要恢復到以前正常平靜的狀態,必須要經過時間的洗滌沖刷,任何事情,無論恐懼還是喜慶,在歲月的侵蝕下,都會變得越來越蒼白,久而久之,才會被人們淡淡的遺忘,時間會撫慰一切傷痛,包括恐懼。


有必要呀,可能沒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沒有辦法體會到那種感覺,你也知道,中國人其實很忌諱這些東西的,所以,案發小區住戶陸續搬家其實也可以理解,下面我來講一下,具體這些人在忌諱或者說害怕什麼。

一、死過人的房子沒人敢住,何況是被殘忍殺害而死去的人住的小區更沒有敢待

我們大家其實都對於一個房子裡面死過人是很忌諱的,那些正常去世的老人除外,所以說,在這個鬧的沸沸揚揚的殺人事件中,來女士被人殘忍殺害,這個對於整個小區的住戶來說,第一感覺就是害怕,我估計晚上都沒人敢出去外面散步了,晚上整個小區相當的安靜,估計那些下晚班回家的人都不敢回家,雖然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GUI,但是架不住人內心的那種恐懼感,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住戶陸續搬出這個小區,其實也是情有可原的。

二、這個不是一般的殺害事件,而是被分屍用下水道沖走的,想想就讓人不寒而慄

在某個晚上,如果你是這個小區的住戶,當你去上廁所的時候,你會不會突然想起這個事件,自己會不會有那種代入感,覺得這個馬桶這個下水道都不安全,尤其是下水道應該都連通的,想想更害怕。

而且,我們看過很多的電影或者電視劇中,衛生間都是一個作案的場所,在這么封閉的空間裡面,想起來女士的這個事情,你說會怎麼樣,當然是個人都會感到害怕的。

這是一個正常人的心理。或許有些人覺得沒啥,但是也架不住家裡人害怕,所有也就搬離這個小區才覺得是最安全的。

三、留下的那些人甚至請人來做法事,這不是更加添加這種恐怖的感覺嗎

有人搬走,有人覺得沒什麼,那是別人家的事情。

但是,有些人留下的人三天兩頭請人來做那個法事,這明顯是迷信的行為,很多小區居民經常都聽到那種敲木魚的聲音,本來那些留下的人覺得沒事,現在一聽這個聲音,真的讓人心悸,本來沒事,這樣一搞,讓大家更害怕了。

所以,很多居民晚上不敢在小區走,甚至在家裡,一個人都不敢上廁所,一定要拉個人一起。

四、很多的網紅主播天天到小區來直播,來拍照,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根據小區居民的反應,自從出了這個事情,網上那些主播,那些網紅天天在小區裡面,還有外面直播拍照,即使這個事情已經了結了依然還是有人在拍照,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還有居民的隱私也被曝光,即使斥責也效果不大。

甚至有人還想弄個什麼探險之類的,簡直就是為了掙錢無任何下限。在這樣的環境下,部門居民只能選擇搬離這里。

五、總結

通過這幾點看來,很多小區的住戶搬離這個小區顯得理所當然,至少在他們看來, 這個是必然的,誰也不想整天在這個環境下生活,生活久了人都會精神高度緊張,對身體有害,還不如早點搬走一了百了。

杭州來女士被丈夫殘忍殺害碎屍事件這些天一直在網路上備受矚目,本來這件事都已經基本上結束了,但是沒想到對於來女士小區三堡北苑小區來說,這件事產生的影響可能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消失了。

據附近的網友爆料:很多該小區的住戶都已經全部搬離了,本來該小區因為地理環境非常好,吸引了很多年輕的上班族在這里租房,但是就是出了這件事,導致很多人租金還沒到期,剩下的房租都不要,就匆匆搬走了。還有的人表示自己家裡還有懷孕的妻子,呆在這里對於孩子不好。搬家需要一定的經濟實力,一些沒有搬走的業主自然不會什麼事情都不做,很多業主都請了專門的法師在自己小區做法,小區的業主們表示每天起來到處都是香火味,以及做法的念經聲,本來已經恐怖的事情加上這些更瘮人的。這人沒事都要被嚇出事了,搞得整個小區人心惶惶,孩子無法安心上學。

等到晚上華燈初上的時候,來女士被害的那棟樓只有兩間房子亮著燈。不用多說肯定是都相繼搬走了,雖然一直有人堅定地認為「冤有頭債有主」,「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但是真的發生在自己的身邊,不信鬼神的人不代表不信風水,出了這種兇殺案,從風水學來說,是肯定不吉利的,所以多少心裡都是有些忌諱的。

我覺得吧,之所以害怕一是因為都認識死者;二是因為知道案情,殘忍程度,人盡皆知,越想越怕;三是天天走在小區路上,看到窨井蓋都會聯想到碎屍肉塊,那肯定是讓人心驚肉跳、毛骨悚然的。迷信之人,總覺得來女士死得太慘會陰魂不散、化作厲鬼呢。尤其是住在來女士下面的住戶,想想抽水馬桶的下水道里到處流過被害者的肉醬,夜間去衛生間都會害怕的拔。再加上小區里到處留下白天做法事的香濁紙灰及味道更會令人心裡發毛!所以很多人都會盡其所有離開此地,心裡才會踏實些吧。

許國利喪盡天良不止是給來女士親人帶來無盡的傷痛,也給 社會 帶來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像我隔來女士那有雖有千里之遙,晚上只要想到某些作案環節不止是不寒而慄,腦補那種場面都差點讓我吐了。

杭州來女士案發小區,居民陸續搬走,你因為有必要嗎?

我想有條件的話,還是有必要搬走的,許某某這殘忍手段在人們的心中揮之不去,更讓居住在此小區的人們心裡產生了很大的陰影,連晚上睡覺都不會踏實,感覺小區周圍都迷漫著來女士的屍骨,冤魂不散,每天想起會讓人毛骨悚然,有些信迷信的人更會害怕,以前聽老人說,這樣的冤案,魂魄一時半會不散,所以會感覺小區內陰氣太重。

惡魔許某某這殘忍的殺妻手段,害了自己的小女兒成了孤兒,自己的兒子背上罵名,還害的整個小區的居民有家不能住,真的太可恨了。據媒體報道,來女士所在小區的居民陸續都搬走了,晚上7:30小區樓內一片凄黑,感覺陰森森的,不得不說這慘不忍睹的血案,一時半會讓人忘不掉,住在那裡心裡會產生恐懼。

總結,這起預謀已久的殺妻案,害了多少無辜的人,讓很多女孩對婚姻產生了恐懼感,讓二婚夫妻對身邊另一半提高了驚惕,也讓很多人明白了一個道理,嫁人不能只看外表,要看一個人的人品,要善良,懂得感恩身邊對你好的人。

小區出現這樣的惡性案件,還是能搬盡量搬的吧,那些說著「搬不搬無所謂」,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就算你不害怕,家裡人也有膽子小的哇。

特別是那些跟著來女士同一棟房子裡面的,然後左右鄰居、上下樓層的,靠得太近又相互認識,乘坐電梯反正總感覺怪怪的。

有報道稱最先搬出去的就是懷孕的孕婦,她們一切要以小孩子為准,不能受到驚嚇,然後就是那些老人呀孤寡老人能搬都搬走了,至少避避風頭,過陣子再回來。

家裡稍微有點錢的,或者有第2套住房的,應該都已經搬走了,當然那些出租戶,來去自由,到哪裡不是住。

剩下的都是一些經濟比較困難的,只有一套房子的,實在沒有辦法就只能住在這里,最多請人做做法事,點點蠟燭,弄弄平安符,以求心理安慰,讓逝者安息。

小區出了惡性案件,這種事情,肯定都比較鬧心的。我們這邊有個小區跳樓,正好死在他們家窗檯上面,一家都覺得很晦氣,直接就搬走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當然,如果你的內心足夠強大的話,住在那邊也無所謂。反正就那麼回事,相信科學,那也就沒有什麼鬼怪之說。關鍵是在於人心,心裡有鬼就害怕了。

特別是像我們從小看過香港鬼片出生的,那心裡童年的陰影,對我們影響就更大了。

一切都會過去,等再過個10年20年,大家把這個事情忘記了,害怕也就不存在了。

許某已經是小區的危險人物,尤其是他同棟的居民會感到害怕,丈夫殺了相伴十幾年的妻子,這在大家眼裡普遍不能接受

許某在妻子熟睡,將其殘忍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同棟樓的居民知道後,對許某存在性格缺陷,且心狠手辣,自私冷漠,肯定會感到害怕。雖然,許某已經被抓進了監獄,但是陰影一直都在居民的心裡。

小區人平靜的生活受到影響,出入受到限制,居民紛紛搬家,一是害怕不吉利,二是人心惶惶,睡都睡不好

該小區的不少租客在確認來女士遇害之後,紛紛搬出小區。一種選擇搬家,租金沒到,但是家中有孕婦、住的不安心、害怕不吉利。第二種是沒搬家業主,也因為此事害怕,更有人請來專業的道士做法,據小區內業主表示,每到清晨的時候,總能在小區里聽到有人敲木魚的聲音,整的人心惶惶。

小區居民平靜的生活被打破,出行受到限制,搬家實屬無奈之舉

許某小區整棟樓都在搬家,可見小區的人對此事害怕程度,不敢住在這里。而且之前平靜的生活不復存在,等到晚上的時候,來女士的那棟4號樓只有兩盞燈亮著,其餘的燈全都黑了。沒人喜歡搬家,因為搬家真的好累,這棟樓的都選擇搬家,實屬無奈之舉。盡管網友都勸大家不要害怕,但居民還是克服不了心理的恐懼。

杭州殺妻案之後,案發小區住戶陸續搬家,這是為了避免籠罩在陰霾之內,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是會選擇搬離的。



這種搬離是否有點小題大做?並非如此,搬離的住戶可能出自以下幾點考慮因素才選擇搬離:

1、被許某的殘忍作案手法嚇到了,心理有陰影。

許某殺妻碎屍絕對是近年來比較罕見的惡劣案件,膽小一點的住戶可能一想到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自己的小區,肯定會覺得不寒而顫。

並且,其中很多人可能是認識許某的,雖然許某已經落網歸案了,但住戶難免會覺得如果許某再回來怎麼辦,這樣的殺妻惡魔是會給人帶來相當的恐怖陰影的。

再說,許某的作案現場是衛生間,那麼小區住戶每次上衛生間看見馬桶的時候,又總會不自覺地聯想到那種恐怖的畫面,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更是會特別害怕。

所以,還是眼不見為凈,也是出自對自己的保護,很多人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都會搬離小區。



2、涉及到小孩的教育問題。

許某的殺妻案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幾乎達到全民皆知,很多人都被許某的殘忍嚇到了,甚至不少人還認為許某居住的小區都十分恐怖。

所謂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雖然這種說法有失偏頗,但是如果案犯小區的小孩被得知是跟許某同一個小區的,那麼小區的小孩可能會容易被疏遠,這種情況很特殊,不是誇大其詞,是現實里是很容易發生的。

再說,就連小區的大人都不願意說是跟許某住在同一個小區,否則都可能被別人用有色眼光看待。

所以,為了消除這種可能存在的影響,小區的住戶們都是選擇了搬離。



總的來說,許某殺妻案造成的 社會 影響實在太過惡劣,並不單單是引發人們對婚姻的思考,而且還引發了人們對於人性的思考。

杭州來女士被碎屍後,發布會剛公布案情,確定來女士被碎屍,確定許國利為最大嫌疑人後,他們家對門的人就連夜搬離了家。

現在,過去了很多天,來女士所居住的整棟樓都陸續開始搬離這座樓。昨晚有網友去拍這座樓的視頻,發現整棟樓只有二戶人家開著燈,黑著燈的應該大多數搬走了。

很多人是租住這里的,他們沒等租期到了就搬走了,也不要了那些租費。因為相對於恐懼來說,錢已經不算什麼了。

恐懼來自兩方面的,一個是洗手間。因為來女士的軟組織是通過攪碎後在抽水馬桶里沖下去的。抽水馬桶的下水管是樓下所有住戶共用的。那些管道里是不是還有來女士的軟組織遺留?這是一個未知數。有網友曾經嚇唬樓下的住戶,晚上上廁所害不害怕,會不會有一隻手從抽水馬桶里伸出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但卻讓人聯想了很多,更多的是恐怖,所以這些住戶要跳離。

第二是電梯。因為電梯空間比較小,住戶常常是一個人乘坐電梯回來的。因為,許國利就是通過乘這個電梯把來女士的骨頭拋棄的。如果一個人晚上乘電梯回家,聯想起來,會害怕,所以住戶們要搬走。

要消除恐怖心理需要時間,相信時間能沖淡大家的記憶,到時候這座樓又會恢復往日的煙火味道。

本來以為這起事件已經過去了,沒想到竟然還有這種後續發生了,兇殺案以後,小區的鄰居們竟然開始陸續都搬家了。

沒想到在當今 社會 ,這事情竟然會給人們造成這么大的影響。一直以為現代 社會 沒有多少人在相信鬼神之類的事情了。小區發生了這種可怕的事件,人們心理上有恐怖的反應很正常的,但是能到了要搬家的地步,感覺有點不可思議。

以前看到過一個問題就是說,這個小區會不會因為這起案件,影響到房價。還有很多網友說自己並不會介意這件事情,如果房價便宜的話,肯定會選擇去買。

看樣子人們只是沒有自己親身經歷過,過於相信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了。不過我想可能搬走的只是租戶吧,如果說租房子的對這種事情有恐懼心理搬走了還能夠理解,如果為了這件事情就賣房子,還是感覺有點反應過度。

杭州女子失蹤案真相大白,殺妻碎屍犯許某某因家庭矛盾產生不滿,趁來女士熟睡之際將其殘忍殺害,分屍後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內。警方最後在化糞池內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丈夫許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逮捕。

在來女士生前居住的三堡北苑小區,同樓棟的不少住戶在確認來女士被殘忍分屍後,紛紛選擇了搬家。等到晚上的時候,只剩下兩戶人家的燈是亮著的,其餘的燈全都黑了。居民表示「總有種陰森森的感覺。」「院子里本來晚上有很多人散步,現在都沒有人了,說實話有一點怕。」「一個人去地下車庫就發毛。」

居民害怕是正常的,畢竟女人是非正常死亡的,並且還被碎屍,樓房陰氣加重,人越少就越恐怖。尤其是左鄰右舍確實感覺夠麻的,聽著都讓人脊背發涼。想想事發當晚半夜三更,同樓棟其他居民正在睡覺,只有來女士家裡正在咔嚓咔嚓的碎屍,不免令人感到後怕。特別是死者樓下住戶會更害怕,因為屍體碎塊從上面通過管道流下來,從自家經過。

看過恐怖片的朋友應該都熟悉這幾個場景,上著廁所時有一隻手從馬桶里伸出來,洗完臉抬起頭看鏡子時身後出現一張臉,看貓眼時突然出現一個人,樓道、地下車庫的燈忽明忽暗,電梯按了一樓結果卻來到負一樓等等。當然,這些都是看電影腦補出來的畫面。恐懼會讓人的精神高度緊張,時間久了,會對人的身體 健康 造成很大損害,所以住戶搬走也在情理之中。

對於這種情況,建議小區居民做一次心理疏導,另外給兇殺案的單元樓配幾名專職夜班的保安,負責巡視樓棟以及陪各位住戶上下樓。

普通人尚且感到害怕,可以說,犯罪嫌疑人許某某的心理素質確實強大,犯案後竟然若無其事住了十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