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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是怎麼碎屍的

發布時間: 2022-12-22 14:55:53

① 杭州失蹤女子家屬圍井蓋痛哭,碎屍、馬桶水沖,該案真這么駭人聽聞嗎

無論謠言對於這件事情是怎樣傳的,但是這件事情確實是超出人們的想像。目前,失蹤女子的屍體已經被找到,而女子的丈夫已經被作為最大嫌疑人被警方所逮捕。網路上關於女子的死因以及男子是如何殘害女子的說法也主要集中與碎屍二字。而據最新消息表示,女子的親屬在下水道旁圍著下水道為女子痛哭。

目前,關於案件的真相仍在調查之中,也相信在警方的不斷努力之下,最終真相會浮出水面。

② 杭州失蹤女子竟是被丈夫碎屍,是什麼讓他老公變得這么狠

這也是我一直都所困惑的問題,杭州失蹤女子是來自杭州的一名50多歲的退休人員。姓來我們簡稱她為來某某。

這位失蹤女士來某某在當天晚上5:00多進入小區之後就再也沒有出去過小區。監控錄像顯示,那天下午5:00多是最後一次回到家中。之後再也沒有拍攝過到這位失蹤女士從小區出從自己家裡出來的畫面,所以不由得引起了各大人士各大警局的關注,包括這位失蹤女士的家人也非常的著急,明明是一個成年人,而且精神完全正常的情況下怎麼能無緣無故的失蹤呢,而且在失蹤的時候完全沒有是帶走任何的東西。所以這一位失蹤女士來某某在的大女兒在接受相關的詢問,調查的時候,曾經懷疑過自己的母親應該是被謀殺。

③ 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殺妻分屍,為何「影帝級反偵查」讓人後怕

杭州女子失蹤案,隨著警方「第二次通報」,「夫殺妻」的邏輯已得到證實。警察梳理「偵查細節」的主要功能是「定義邏輯」,而不是「讓細節公開」。畢竟,就本案而言,公眾輿論的猜測「可能不太接近」,但對糟糕程序的確認正是如此。當然,通過警方官方的通知,也讓更多的人知道,「證據鏈」破案並不容易。

根據最新的警方聲明,本案主要關鍵詞:有預謀、故意、殺人、肢解屍體,使本案完全到了「極端殘忍」的地步。我們應該知道,無論是大眾的「創造性解決」,還是媒體的「報道解決」,都總是圍繞著人性的邪惡。從始至終,他們都不願相信「夫殺妻」的邏輯,不願相信「分屍棄屍」的悲劇。

因此,在李來惠失蹤的初期,她的丈夫具備了演戲的自然條件。只是,回顧整個案件,我不得不說,除了極端的反偵查能力,「賴惠莉」丈夫的心理素質真的非常強。然而,不管他的演技有多好,他都只是最佳演員的素材。當他回到邪惡的世界時,他最終將受到「正義的審判」。

對於這樣的人做這樣的事,從警察的角度來看,只是覺得更麻煩,但是,回到世俗的范疇,總是讓人感到一種看不見的恐懼。畢竟,這是一對夫妻,而且他們還一起有孩子。在這種情況下,正是因為生活的沖突,即將造成死亡,這總是讓人覺得婚姻很糟糕。

在這方面,本案的解決,除了「司法救濟」之外,將引發人們對婚姻世界更多層面的反思。當然,回到具體的問題上,或者說是婚姻觀。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婚姻作為避風港,是想要進去避風的,而絕不想要怎樣加固這個港灣,一起乘風破浪。

④ 杭州殺妻分屍案經過令人震驚,你還願意結婚嗎

我還是願意結婚的。雖然杭州殺妻分屍案的確讓我對婚姻產生了一定的恐懼感。

家庭矛盾家家有,但殺人碎屍的畢竟是個例,不能因為有人用了地溝油就不去外面吃飯了,不能因為發生了貴州公交車墜湖事件以後就不坐公交車了,不能因為殺妻碎屍案就拒絕婚姻了。

很多小概率事件是無論你做多麼萬全的防備也阻止不了它發生的,與其時時緊張,刻刻擔心,不如坦然接受,用心經營。

(4)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是怎麼碎屍的擴展閱讀

杭州殺妻分屍案

2020年7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三堡北苑小區發生一起女子失蹤案件,許國利的老婆來惠利失蹤。

同月23日,杭州公安發布通報:「杭州女子離奇失蹤案」偵辦取得重大突破,失蹤女子已遇害,其丈夫許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江干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3日10時,許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惠利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惠利熟睡之際,將其殺害並分屍扔至化糞池內。

2020年8月6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許國利批准逮捕。

⑤ 「杭州女子失蹤案」告破,女子的死亡原因是什麼

「杭州女子失蹤案」告破,女子的死亡原因是被丈夫殺人分屍。

在杭州市民許某某7月6日報警時的描述中,前一天凌晨,自己起身上廁所,老婆來某某還睡在床上。可到5點起床時,「老婆就不見了」。

7月22日,警方在二人居所樓下的化糞池中找到疑似人體組織——經DNA比對屬於來某某,「失蹤」17天的來某某確認遇害。7月23日1時,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許某某被警方刑事傳喚。7月25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稱,經查明,「杭州江干來某某失蹤案」是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件,嫌疑人許某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杭州警方公布搜證偵破經過:民警在接近40度的高溫天氣下,身著全封閉的隔離服,連續奮戰25小時,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沖洗、篩查,期間發現有疑似人體組織,現場提取檢測後,經DNA比對系來某某人體組織,綜合判斷來某某可能遇害,同時,結合各類偵查數據研判,進一步明確許某某的重大犯罪嫌疑。同時,警方公布了失蹤遇害女子丈夫被抓捕視頻。

(5)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是怎麼碎屍的擴展閱讀

鄭爽就杭州女子失蹤案發聲:

7月25日,杭州失蹤女子案結果公布,鄭爽發文就此事發聲:「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從昨天一直被嚇到現在,細思恐極,那是他老婆啊,怎麼下得去刀……願法律能給出平撫人心的判處。」她還感嘆道:「謝謝有如此美好的你們,我們需要抱在一起哭一下,太可怕了」。

隨後,鄭爽再次為杭州失蹤女子發聲:「我想到了很多事,讓我不由自主打顫,有時候離黑暗僅僅一步之隔,將黑夜照亮將會嚇到很多人。掩護就像隱瞞從高危地區來的人……非要法律控制公德心么?」

「那些受過傷的人請不要放棄,我們呼籲大家不要輕易把心交出去,一些事情我們控制不了我們只能控制自己,請一定一定不要因為生活的瑣事煩心事攪亂自己的情緒,不著急一件一件事情處理,世界不存在童話,那是一個理想的狀態不能應用到現實。」

⑥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題主問題的核心是杭州碎屍案件,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首先來女士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後報警就是因為在7月6日,公司打電話給緊急聯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兒,表示說她母親,沒有來上班,所以才會他們才會選擇報警,來女士的大女兒確實不知道,這個實際無可厚非,因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結婚之後肯定是要去男方家裡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兒的我覺得肯定是會聽到動靜的,不過我們根據這件事情過程來看,如果許某某也就是來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沒有準備好,確實不會做的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糞池調查,差點許某某就矇混過關了,可見許某確實對於這件事情處理的確實很完美。

而小女兒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聽到肯定是正常的,許某某估計早就准備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葯,所以女兒睡的比平時要更死一些,這才會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來女士是在7月5日被殺害,而且當天他們家用水量2噸,可見許某某沖洗的是多麼的干凈,以致於警犬都沒有發現。我們也知道在外人眼裡面,他們夫妻雖然是半路結識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兒在采訪的時候還在說,許某某為人不錯很有禮貌之類的,所以其實從剛開始報案的幾天,確實他們不會懷疑,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顯示來女士,肯定不會來開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許某某的嫌疑最大才開始懷疑。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來女士大女兒和父母沒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兒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親沒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報警,所以許某已經處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親家也不會發現,再者就是在他們眼裡認為許某肯定是不會的,畢竟現在說出來估計很多人都不會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屍。


觀點和看法:

最關鍵的30個小時,手機最重要的就是許某作案的幾個小時,天衣無縫,滴水不漏的背後是許某的長期計劃和安排,包括監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對於殺害之後的處理方式,以及不發聲異響,不讓女兒發現,不讓鄰居發現,不讓警察發現等等,這些實際可以看出來許某的心思縝密,確實說起來不像是一起普通兇殺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確實反偵察的能力很強,所以身邊人沒有發現很正常。


回答完畢

杭州女子失蹤案已經確定來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剛開始網傳是在隔壁一戶人家分屍,後來通報這個消息不實。

如果在家分屍,其場景簡直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想像的。家裡有個十一歲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殺死妻子,早上7點多孩子起來,估計能在毫不驚動孩子的情況下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能分屍完。

分屍那得多大的動靜而且不留一點痕跡?

所以我猜想,一開始並沒有處理屍體,可能屍體藏在家裡某個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兒起來肯定要發現。

然後嫌疑人並沒有馬上報警,這樣給自己爭取了處理屍體的時間。他完全可以白天想辦法讓女兒出去玩或者去親戚家,這樣獨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處理屍體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給女兒的吃食裡面下安眠葯,這樣就算弄出很大的動靜女兒也有可能不知情。

後面報警的時候說是失蹤,還暗示老婆有外遇,誤導警察往謀殺方向想,這樣他就有更充足的時間來處理案發現場了。

當然,跟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女兒可能隱隱約約知道一點,只是不願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脅了她,比如說你要跟警察連爸爸也沒有了,會變成孤兒什麼的,讓女兒在警察面前說謊。

至於大女兒根本沒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實,本案的這對夫妻,是湊攏班子,都是離異的二婚男女,來女士是先與許某某勾搭在一起,與前夫離異以後,才和許某某結成百年之好。

來女士,生前與前夫育有大女兒,大女兒判給前夫的;小女兒今年才11歲,三人有個新家庭。

婚後,許某某的戶口,關鍵政策才從外地遷入江干區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搖身一變,成了杭州的乘龍快婿,改變了許某某歷來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鈔票不夠用時,都是往來女士拿的,畢竟其手頭有上百萬元的拆遷款,又是退休以後打了一份工,經濟條件較為寬裕。

來女士生前,許某某曾提出讓來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裝修的100餘平米的房屋,給他與前妻所生的兒子作為結婚用房,有自己親生女兒的來女士未答應許某某這個不合常理的要求。

對此,許某某懷恨在心,為了霸佔來女士的房產和銀行存款,就實施了殘酷的殺人碎屍行動,讓來女士活生生的一個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拋棄他處。

許某某作案時,肯定是瞞著小女兒的,也不可能將來女士的屍體讓其女兒發現,因此,在碎屍過程中,避開了小女兒,小女兒應該是不知情。

網路上有些推文許某某威脅小女兒不能將其此事說出去,甚至對其打了鎮靜劑,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許某某利用以前做過魚粉生意的知識,可能使用了某種化學葯品,將來女士的身體組織搗鼓成了碎沫,利用廁所的下水道,迅速沖進了化糞池,部分骨骼被其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務操作系統數據研判優勢,提高監控畫面鎖定來女士於7月4日17時04分,與其小女兒乘坐單元樓電梯回家後,未再次離開小區樓,為案件偵破指明了方向。

在獲知許某某家某天用了將近2噸自來水的數據以後,則集中力量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沖洗和篩查,發現有疑似人體組織,經DNA檢測確定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案件遂告偵破,許某某被執行刑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現在杭州碎屍案已經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種疑問仍困擾著廣大網友。

比如許某某凌晨如何獨自分屍、屍骨如何通過下水道拋進化糞池、如何在分解屍體時避開女兒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動靜和清洗案發現場。

這些疑問一個一個都沒有詳細的公布出來,只有網友不斷的猜測,各種柯南、福爾摩斯不斷涌現,各種離奇的分屍想法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誰能辯出個所以然?

許某某演技堪稱一流,殺人後還能如此淡定,讓人不寒而慄。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首先碎屍時間應當不到30小時,大膽猜測初步分屍的時間僅有5到6個小時左右,當晚他們一家還給女兒過了生日,到熟睡之際應當是到了凌晨,從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個小時,在此期間許某某完成了殺害、初步分屍的過程,早上許某某支開了女兒,想必是在進行第二段的拋屍。

凌晨分屍過程,女兒是睡著了,按照一般常理來說,小孩子睡覺比較深,不容易醒來,並且整晚也不用上廁所,所以這個時間段女兒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親殺害了母親,並且還分屍了。

其次重要的當天凌晨,許某某是肯定無法完成分屍的,大膽猜測,他只是將殺害的來女士分解了軟組織部分,切割成小塊利用下水道沖進化糞池內,想利用化糞池來分解這些軟組織到達銷聲匿跡的作用。

而人體除了軟組織之後還有骨骼,這些骨頭處理起來比軟組織難多了,在凌晨如果強行將骨頭弄碎,勢必會產生極大的響動驚醒樓上樓下的鄰居,所以大膽猜測,骨頭是白天繞開監控被拋棄了。

而當天晚上,家裡只有小女兒在家,而小女兒年齡尚小,對於母親的突然消失可能沒有大人那麼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親下了狠手殺了她的母親,另外根據相關報道,許某某還曾支開過她女兒,這就更加確定了女兒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些猜測,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報確定,現在失蹤案變成了預謀分屍案,令人震驚之外留給我們的是半路夫妻該如何平安相守度過下半輩子,自古有句老話「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許某某殺害妻子的動機是什麼,他對枕邊人下手,可見心有多狠,法律不會放過他,最後等待他的將是嚴懲。

首先大女兒是來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們在一塊住。 來女士不見也是後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發現碎屍痕跡。

小女兒據嫌犯供述,分屍的時候將小女兒支出,所以也不知道這個分屍過程。



根據後來報道來女士和這個嫌犯以前有過戀情,各自結婚又離婚。 根據來女士的前夫所述, 來女士為了和他離婚打了兩場離婚官司,而且揚言不離婚就把錢花光,並且網貸。


與此同時嫌犯也是威脅前妻離婚,並說出不離婚讓你活不了的話語。 據知情人張女士的介紹 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錢,當時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額給他,這個嫌犯直接掛斷電話。 在一年之後,相見還對此耿耿於懷,並嘲笑張女士小氣。 可見這個人是個記仇極深的人,而且善於偽裝。 從他面對鏡頭的坦然,還引導警察往失蹤方向想,足以看出這人之陰狠。所以這次謀殺可能是早有預謀。


一個人在處理分屍之後,竟然可以把現場處理的這么干凈,並且裝作沒事人一樣,這不能說內心強大了,而是內心扭曲。


據周圍人供述,雙方表面上是比較恩愛的。來女士在婚姻重組後肯為其生下一女兒,也表示他們不是隨意湊合。

兩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給自己當婚房,來女士不同意,於是矛盾滋生。 從前面張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周圍鄰居對於嫌犯的印象也是一個不愛說話的人。可能就是這樣一個性格原因讓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認為來女士理應把一套安置房給兒子當婚房,但事與願違。 糾結、矛盾讓犯罪的念頭在他心中滋生,最終走上不歸之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時要不是非得和前夫離婚也不見得遭來殺身之禍,留下年幼的女兒怎麼辦?

來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兒表示願意當其監護人,最終是否可以成為監護人還要得到其親屬同意。

更重要的是誰來陪這個小女孩走出這段陰影,對於成人來說這段可怕的經歷都是難以接受的,何況一個小女孩。 加上媒體的報道,這件事情的影響將被拉大,小女孩的未來之路該怎麼走?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這個問題最有討論價值的是他的小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因為他的大女兒(繼女)已經出嫁了,沒有和他們住一起,母親出事後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親「失蹤」的消息,因為母親沒去上班,母親單位打電話通知她的,大女兒報警。

許某的11歲的小女兒和父母許某、來女士同住在一個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這個房子里把媽媽殺死了而且在廁所里用了30多個小時去碎屍,她為什麼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許某在殺妻子前,把安眠葯放到她們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著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許某就在妻女熟睡後把妻子殺死,具體怎麼殺的?這個很簡單,用枕頭悶死,或者衣物繩子勒死都有可能。

殺死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對許某來說易如反掌。所有的聲音都被外面的雨聲淹沒,街坊鄰居們誰也沒聽到有什麼異樣的聲音,小女兒在熟睡。

殺死妻子後,許某會把妻子的屍體先藏起來,床下應是不錯的選擇。他這時不會把妻子放在衛生間更不會去碎屍。因為大晚上的不開燈根本看不到,沒法碎屍;另外,長時間開燈會被鄰居們看到,引起懷疑。

整整一夜小女兒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兒。據警方披露小女兒被許某支走了。這時鄰居們也陸續上班出門。許某開始繼續作惡,他把妻子碎屍後,把碎肉丟進馬桶沖走,整整用了兩噸水。這中間用了30多個小時。小女兒30多個小時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許某提前交代好的。許某會偽裝心思縝密,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女兒這邊定是做足了功課。

那天許某把一切都處理的乾乾凈凈。後來警方調查,就連敏銳的警犬鼻子也沒有聞出異味。許某能做到這地步得需要多細心。

說實話這個許某把整個犯罪過程做的近乎完美。事發後積極配合警察尋找妻子,提供一切「線索」(假線索蒙蔽)淡定地和鄰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謊言都有漏出破綻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而正是因為那兩噸水的損耗,讓案件有了新的進展。

警察去化糞池搜索,多輛吸污車同時作業,在38車糞水提煉里,警察發現了東西裝進一個黑色塑料袋,經DNA鑒定這些碎肉是來女士的,許某作為嫌疑人被強制拘留。

如果沒有來某大女兒的報警,沒有警察夜以繼日地調查,恐怕來某謀殺案就永遠沉入大海了。

許某落網,不止一次說:「我女兒怎麼辦?……」可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雖然許某和來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幾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兒的份上,也不應該下狠手啊,許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兒,也許就不會如此了。更讓人擔憂的是他的小女兒,自己的親生母親被親生父親殘忍殺害,一輩子的心理陰影。而許某也終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總結:許某碎屍過程,他的大女兒已婚在老公家住,一無所知。對於他的小女兒,許某一定不會讓她看到,心思縝密的他不會讓更多的人牽扯進來,這樣更容易暴露,所以對小女兒選擇下葯和支走,無論如何不會讓她成為目擊證人。

杭州碎屍案成為時下 社會 熱議的焦點,人面獸心的丈夫釆取極其慘忍的手段,將自己的枕邊人殺害又碎屍。而在其廁所碎屍30個小時里,兩個女兒為何渾然不知,案情細節還需公安機關去取證確認,在此只發表個人看法。

從媒體上得知大女兒是來女士與前夫所生,但是案發當時大女兒並不在家,這樣可以肯定,大女兒不在案發現場,也就不會知道了。

那麼據小區監控視頻顯示,來女士跟小女兒購物回來,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在鏡頭中,可以判斷小女兒此時是在家裡面的。至於丈夫許某某把來女士殺害後,又在廁所碎屍30個小時,這其中肯定有大動作,而小女兒卻沒發現,我認為許某某應該這樣謀劃,殺害來女士後,先將其屍體藏匿起來,後又選擇在夜間,在小女兒進入熟睡後,才進行其慘無人道的碎屍行動。

這就是我個人的觀點,純屬假設。

忽悠一個11歲的孩子其實並不難,難就難在處理屍體產生的那種腥味,這個才是最難的,其實白天處理屍體,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這個難道並不大,但是一天時間把整個屍體處理的乾乾凈凈不留痕跡,這個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這也說明了他在就在尋找短時間內不出門能快速處理屍體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並沒有跟死者他們住一起,只有11歲的小女兒跟他們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歲的孩子睡眠質量好的,一般的小動靜不會容易驚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點點安眠葯,那就更不可能驚醒,嫌疑人殺人就不會造成孩子的發現,更不用說不住在家裡面的大女兒了,這是肯定發現不了的。

晚上不處理屍體,因為晚上處理容易製造出來一些動靜,大半夜的這些動靜很容易會被一些人記住,一旦後面查起來就容易被懷疑,所以只能白天處理屍體,白天處理屍體造成的動靜其實很容易被別人當做做家務來對待,根本不會懷疑有什麼特殊的不對勁的地方,屍體死亡幾個小時就會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會小很多。

但是並不是說沒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並不難,等孩子出去了才開始動手處理屍體,因為這是早有預謀的殺人,所以怎麼快速不留痕的處理屍體其實早就想好,按照計劃的步驟進行就可以了,不過工程量的確巨大,也肯定會拿過家禽的肉來試過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時間處理屍體這個不奇怪,畢竟計劃准備了那麼長的時間。

掩蓋處理屍體產生的腥臭味,這個才是最有難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會產生噴濺物,在地上鋪上一層墊子,這樣地上也不會有身體組織留下,氣味這個東西怎麼處理,這個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會在網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計劃的行為,這些其實都是可以完成和掩蓋的,沒有十足的把握他怎麼可能會動手,既然敢選擇動手了,就說明他准備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發現,只是再周密的計劃都會有漏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後第一時間會處理屍體,且時間不能過長,許某某的碎屍時間肯定用不了30小時。

這種判斷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許某某經過了長時間的策劃和預謀,二是許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豐富經驗。

關於許某某是否有預謀,這個警方已經給出確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屍/拋屍、應付各種詢問,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訪時,許某某表現的鎮靜自若,就是源於他對作案過程的自信。雖然也有不自然神態,但還是心存僥幸。

有媒體報道,許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發前用現金購買的,如粉碎機(絞肉機)、手工鋸及各種清洗劑等。

也就是說,他在作案前已將大部分可能性都考慮了,當然如何分屍是其中最關鍵的一環,不能留下任何證據。

如果一件事情經過了長時間精心策劃,只要中間不出岔子,做起來應該是得心應手的。許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個是許某某以前在上海開過養殖場,經常宰殺鴨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麼做,才能讓現場不凌亂且證據少。

鴨子雖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結構與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樣放血,如何骨肉分離,怎麼清洗以及絞肉等等。

有了長時間的准備和豐富的宰殺經驗,許某某就只等哪天動手了。

7月4日下午5點多,監控記錄下被害人的最後身影,在51小時後的7月6日晚8點,被害人大女兒與許某某一起報警。

被害人失蹤後,許某某聲稱5日凌晨(4日晚)1點半妻子還在睡覺,等到5點半人就不見了,他為何強調這兩個點?

因為這個時候的被害人確實已經「消失」了,也就是說許某某4日當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屍,自然包括清洗現場。

被害人不高且比較瘦,體重應該有80斤,按人體結構劃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謂的人體組織。

對於一個有預謀的嫌疑人來說,處理這樣一具屍體應該不太費事,人體組織攪碎之後完全可挪開馬桶沖走。

骨頭則可以截斷包好,擇日分批在外面拋屍。許某某讓小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大女兒時,他已完全處理妥當。

也就是說,在7月6日傍晚之前,許某某還在陸續拋屍和清理廁所,直到他認為一切很完美時,才通知家人失蹤一事。

由此可見,在這數十個小時內,許某某的作案和分屍應該就在4日當晚,天亮前應全部結束,之後就是清理現場。

從時間上來講,許某某行凶和碎屍的時間可能只有幾小時,他應該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清理和拋棄骨頭上了。

那麼,小女兒當晚在家,為何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呢?據警方披露,許某某在分屍前將小女兒支開了。

但沒有說具體支到哪裡去了,最大的可能應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開到外面,則會露出馬腳。

具體如何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兒當時被支開了。

再看大女兒,大女兒是被害者與前夫所生,並沒有與被害者和許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許某某處理妥當後,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兒用被害人的手機給大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下落。

直到這時,被害人大女兒才知道了母親「失蹤」了,隨後她與許某某報警。

起初大女兒懷疑是許某某乾的,但許某某早有預案,立即表示出10萬元征線索,這才打消了大女兒的懷疑。

紙里包不住火,最終警方還是在廁所馬桶處發現重要證據,隨後打撈化糞池,最終得到人體組織,經DNA檢測,嫌疑人正是許某某。

綜上,許某某在碎屍時,小女兒被支開,大女兒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沒有機會發現許某某的犯罪行為。

其作案的殘忍程度就不說了,為什麼能夠將一個那麼大的屍體一夜之間處理掉還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謎讓大家不解。

可能碎屍並沒有用到30個小時,犯罪嫌疑人許某應該是 經過長時間的准備,在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動手的。

選擇在下大雨的雨夜殺人,肯定是連夜處理掉了屍塊和其他的痕跡。

網傳後來其小女兒上廁所發現有血跡,而誤以為父親許某在廁所宰殺鴨子。甚至還用手機拍照了。

關於小女兒為什麼沒發現,11歲的小女孩肯定不會有懷疑父親殺害母親的能力,也很容易被親近的父親蠱惑誤導。甚至在殺人現場,小女兒或已被父親許某用某種方式讓其沒有辦法知曉。

關於大女兒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覺,因為作為正常人的思維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時也沒有什麼大的矛盾,甚至在報案後許某還主動出十萬元懸賞費,這其中任勞任怨各處奔走尋妻的樣子,還讓人怎麼去懷疑呢!

關於殺人碎屍肯定是在縝密計劃之下完成的,然後通過避開監控的方式連夜拋屍,在天亮後回歸正常以隱藏異樣。

或許就像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獻身》一樣,根本就沒有高超的技術,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過我們現在還沒能想到許某是用怎樣的方式做到天衣無縫的,或許後期消息一出來,會驚呆眾人吧!

⑦ 杭州女子失蹤案那麼大個人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這個當然是早就想好了處理屍體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會真正的去執行,所以他其實在殺人之前就已經在想怎麼把屍體神不知鬼不覺的處理掉,而把屍體粉碎沖進下水道的做法,當然不是臨時想起來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經通過計劃和演練過,所以才能在30多個小時裡面處理干凈。

很早的時候大家就質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質疑沒有用,沒有任何的證據,找不到證明質疑的證據,找不到屍體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處理屍體的細節和過程非常的厲害,讓人在他家裡面找不到任何線索,這可不是臨時起意能做得出來的,處理屍體清理現場,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處理屍體才會去做。

其實室內下水道的管道口徑很小,拳頭大的東西掉進去就會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塊碎物才能通過下水道沖掉,大塊的東西根本沒辦法,那麼大一個人如果不碎屍那根本不可能處理的乾乾凈凈無聲無息,說明了他把屍體的一部分處理成小塊碎物,通過下水道沖走,比如說有小塊骨頭或者沒有骨頭的部位。

一些擁有大塊骨頭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過其他方式處理,其實通過案件的報道來看,死者其實並不是所有的身體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還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攜帶出去扔到別處處理的,通過下水道處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於他用什麼東西粉碎屍體,這個其實不好說了,不過白天處理屍體造成的一些動靜其實並不會別人懷疑,晚上處理造成一些動靜才是反常容易被懷疑,所以確定他處理屍體都是白天進行。

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就是他殺人碎屍後那種淡定的表現,完全讓人看不出他緊張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靜的態度,這種在媒體和親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沒有漏出異常的表現,這才是讓人覺得最恐怖的地方,一個殺人犯殺人碎屍處理屍體完以後和平常人一樣若無其事,這內心心機有多重才能做到,想像一下如果自己周圍有這種人,你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誰也沒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終卻抵不過錢財的誘惑,早已喪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際,竟然把罪惡之手伸向妻子,縱觀其案發全過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殘忍無不令人發指!

據警方通報:在將重大嫌疑人許某某控制後, 7月23日10時,經連夜審訊攻堅,突破了嫌疑人許某某的口供,據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警方表示 ,許某某職業是杭州某公司駕駛員,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紹興上海做養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時還表示,以前網上盛傳的:許某某是偵察兵、是小區物業、熟悉小區監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間分屍等等說法,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許某某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兇手已抓,而且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過,至於被害人的屍骨的詳細處理過程警方並沒有公布,考慮理由應該是由兩個:一是兇手已抓到,而且如實招供人是他殺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時也出於對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選擇了沒有公布細節。二是因為兇手犯罪的過程極度恐怖和殘忍,為避免引起人們不適、引發 社會 恐慌,故而警方沒有公布!

其實細想下來,受害人僅僅只不過才100來斤的體重,全身骨頭加起來也只不過十幾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頭,完全可以輕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塊,倒進馬桶里用水沖走,最終被沖進化糞池裡,而那些大的不易處理的骨頭,你比如頭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裝在袋子里,偷偷的帶到外面處理掉,這些只要前提經過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覺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給受害人及其家人一個交代,至於對案發的詳細經過既然連警方都選擇了些許迴避,那對於咱們普通人就更沒必要去刨根問底了!

咱們只需明白一個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人千萬別喪了良心!」

殺害來女士的過程

嫌犯選擇在女兒的生日當天動手,就是因為方便在食物裡面動手腳。他預料到當天來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飲料、吃蛋糕之類,乘機在飲料里放入妻子買的安眠葯,妻子和女兒喝完之後就會越來越困。


在兩人昏睡之後,嫌犯用枕頭蒙頭的方式殺害來女士。 期間來女士基本處在無意識的深度睡眠狀態,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呼救和反抗。這樣,在死亡階段基本不會出現聲響。


即使有輕微的動靜,處於昏睡中的女兒也不會聽到,再加上外面下著雨,雨聲掩蓋了一切,鄰居和其他人更是聽不到任何動靜。

處理屍體的過程

為了消除證據,毀滅線索,嫌疑人將來女士的屍體粉碎後沖進了下水道。 一個女性的屍體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內臟、脂肪佔到50%以上,屍體被分解之後,大部分都可以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剩餘的骨骼部分並沒有多少,根據警方通報是分散拋棄。


當然,分屍行為肯定不是在深夜進行的,因為其反偵查能力很強,半夜一直亮著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靜的時候,有點響動很容易被鄰居聽到,被人懷疑,但白天卻不會,所以,可以確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後處理的屍體。


其採取的分屍手段也絕不是傳統的砍、剁,粉碎機之類,因為這樣做聲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區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鄰居聽到。


嫌犯在作案前進行了長時間的周密謀劃和准備,對所有細節做了嚴密的預測和演練,想好了屍體的處理方式,提前准備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學葯品,且又有屠宰雞鴨和魚粉生意經歷,對於分解切割異常熟練。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利器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用化學葯品處理,通過馬桶管道沖入化糞池,讓警察在他家裡找不到任何線索。


至於下水道為什麼沒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處沒找到任何滯留物,這就說明他將屍體分割成小塊之後,用化學葯品進行了處理,然後再通過下水道沖走。

對於骨頭等一些難以分割處理的部位,他是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比如使用液壓工具結合化學物品破碎,根據相關報道,來女士的一些屍骨是被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可見,對於難以處理的大塊骨頭,嫌疑人將其用塑料袋包裝之後,通過負一層暗道避開監控,進入地下車庫,開車將其拋棄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結語

嫌疑人在拋屍之後,自認為消除了一切痕跡,而且拖延報警,想著屍體分解之後,警察就找不到一點證據了。之後,他在采訪面前鎮定自若,沒透露出絲毫的緊張,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經不是一般的扭曲,實屬萬分殘忍,罪大惡極,一定要嚴懲。

我的猜測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機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許某是趁著來女士熟睡之際,將其殘忍殺害,並分屍分散拋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後在化糞池內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經過DNA比對,確認是其本人。於是有網友問,來女士是如何被處理到化糞池的?警方已經說了,分屍!至於 具體細節太過血腥,警方不會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雖然警方沒有公布具體細節,但網友們腦迴路大開,說出各種各樣的答案,什麼通過化學或者物理等方式處理,包括採用濃硫酸、化屍水、粉碎機、破壁機、液氮冷凍、電鋸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綿掌都搬了上來。從殺害來女士到報警,許某有36個小時的時間處理屍體。根據媒體報道,許某在處理屍體前,曾把小女兒支開了,說明處理屍體的時間較長,涵蓋夜晚和白天。

說到這里,我想提一個問題,許某某處理屍體一定要用到機器嗎?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實許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幾年前,許某某來到杭州做鴨子屠宰生意,所租門面便是來女士位於江干區的一間民房內。此外,兩人結婚後,許某某也會經常下廚。像這種屠鴨無數且經常炒菜做飯的男人,刀功一定不會差!

所以,許某很可能是親自用刀分解,然後把小碎肉、小碎骨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鄰居聽不到奇怪的聲響。而像的比較大的骨骼、頭骨等因為難以處理,就被許某帶到小區外分散拋棄了。 注意警方用詞,是「分散拋棄」,何為「分散拋棄」?肯定是指來女士的人體組織被許某拋灑在了不同地方。

動機,其實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個動作都會引發。不得不說,許某某確實是一個很可怕的人,對相處了十幾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簡直泯滅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惡魔被抓,願來女士在天之靈得以安息!

這是一件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處理方式。事發當日他家中用完了2噸水來沖洗,肯定有部分肉體組織或血液經碎屍後,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化糞池。


警方通報中,說許某某將其殺害後分屍扔至化糞池中。也就是說,那些無法粉碎的大骨頭等不能通過下水道沖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帶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當天晚上出行太顯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門時一點點攜帶出去丟棄。


但是短時間內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一人操作確實不容易,而且鄰居也說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沖馬桶的聲音都能聽到。不知道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同夥幫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較奇怪的是,既然是從下水道里處理了一部分,為什麼調查案件時,警察帶去的警犬都沒能發現蹤跡。不得不說這個人實在太嚴密,反偵查能力過強。


然而天網恢恢,他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卻沒料到媒體曝光了「失蹤」案後,引起了全網查案。不少網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議,估計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斷,只是一直在找證據驗證。


最恐怖的是這個罪犯心理素質太強大,他在實施惡行後,敢隨同家人一起去報警,還能多次坦然接受媒體采訪,並對家人允諾: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經在調用抽糞車抽取化糞池糞水,事實真相接近突破的時候,他路過抽糞車,也只是側頭看了一眼,完全沒有驚慌的樣子。


這么強大的心理素質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慘無人道的悲劇。

把馬桶移開,打開淋浴,先對著管子放血,把肉剔出來,攪成泥,肉泥混著水直接流進馬桶管,骨骼白天轉移,對於一個曾經干過屠宰的人來說36小時做完這些很難么?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

警方已經在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這得益於我國的刑事案件偵破手段越來越大,特別是DNA技術日益完善,幾十年前的無頭案都沒破了,凡事做了就會有痕跡。

再加上她丈夫的種種反常行為,想起他面對鏡頭試圖轉移方向:她這個智商,一個人出不去的。

還有吊帶睡衣,企圖把視線引向私情。他以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來女士是會計事務所保潔員,存款有7位數,分得兩套拆遷房。現任丈夫要求來女士讓出一套房給他與前妻生的兒子將來娶妻用。可來女士不同意,導致雙方就有矛盾沖突了。這作案動機表露無疑。

整個事件他以為天衣無縫,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償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憐的孩子。

所以要告誡大家,還是頭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說這起案件是丈夫有預謀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經設計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這個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購買作案工具,分解屍體編織袋,以及如何處理屍體等。

家裡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麼大。東西多,東西大的話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說分解的屍體應該要非常小才可以沖的下去。警方檢查了許某某的家裡,當天的用水量盡然達到了2頓。這就足以說明身體的多數皮肉組織是通過下水道沖進化糞池的。對於人身體部位比較大的骨頭是很難沖進去的,應該是通過小包裝一點一點分散處理到了離家最近的又沒有監控的化糞池內。大家猜想一下身體多數部位被沖到下水道,這要把身體分解的多麼細才能做到。可想而知這個和來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麼的殘忍。

案發後過了36個小時丈夫才報案,可見丈夫處理屍體應該花了好長時間。據媒體報道處理屍體時丈夫支走了孩子。說明丈夫是分時間段把身體組織沖下去的。

在這19天里丈夫顯示的極為冷靜,可見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來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對於這么一個手段殘忍,沒有一絲人情的人,等待他的會是法律的嚴懲!

說起來有點令人後背發涼,受害者應該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塊,甚至於是渣滓的程度,這樣才能通過下水道而進入化糞池。這個許某真的是一個令人害怕的」惡魔「。

這起案件是一場許某精心設計,精密籌劃的案件。他在動手之前,准備了多久我們無法得知,但是時間應該也不會太短,因為他要想好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說如何處理來女士的屍體,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呢,處理好之後,該如何面對警方,已經來女士的家屬的詢問呢,這都是他思考的問題。




當然了,我們專門來說說來女士那麼大個人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來說,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正常人一個拳頭都無法進入下水道。記得我有一次,手機就是掉進馬桶裡面了,然後慌亂之中就用手去拿,結果還沒伸多久呢就無法繼續伸了,因為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說,來女士的屍體,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塊,不然的話,是沒有辦法通過下水道管口的,因為有的下水道管口實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種。而許某,是一個老狐狸,他肯定不想來女士的屍體堵在下水道裡面,因為那樣警方更容易發現,所以他會將屍體肢解為非常非常小的塊。



但是,我到現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麼時候,採用什麼東西肢解的,才不會讓他人發現呢?

屍體的有些部位,許某是選擇將其給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會說,為什麼不將其也沖入下水道。我覺得可能這些部位並不適合分解成小塊,因為可能會引起別人的懷疑,或者在肢解的過程中聲音太響了,比如某些骨骼,許某不會冒著這個危險去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選擇將其丟棄。

這起案件其實和一些其他的碎屍案比較相同,都是將受害者碎屍之後,然後沖進下水道裡面。



許某從一開始的時候敢於接受采訪,就表明此人對於自己的作案是相當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義必將到來!許某必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沉重代價!

不是處理到下水道,是被處理到化糞池了,下水道和化糞池是不同的組織結構。

來女士身高1米58,體重大概50公斤,這么遠一個大活人她老公是怎麼樣把她處理到化糞池裡面去的了?

根據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備,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覺的時候下手,趁來女士熟睡的時候採用枕頭蒙頭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後把屍體碎屍成小塊,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大塊無法沖走的屍骨利用送女兒上學的機會裝進塑料袋分批丟棄,著也是為什麼當天他家用水量達到2噸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沖刷作案痕跡和屍體,二警方也通過一步步調查取證在化糞池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手段殘忍令使細思極恐,是什麼仇恨能讓一個男人做出如此喪盡天良得舉動?

我們一直都有一個期望,期望來女士只是離家出走,期望她總有一天能夠平安歸來,我們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實就是這么殘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沒有痛苦…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況

7月4日下午,杭州來女士和小女兒一起出現在電梯里,拿著蛋糕回家後,再未見出來。

7月6日下午,來女士單位來電詢問來女士沒有到崗的原因,來女士大女兒也找上門來,許先生才與來女士大女兒及來女士姐姐報警。

許國利自稱,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時發現妻子還躺在床上,凌晨5點左右發現妻子不見了,家中東西未丟失。

隨後,許先生張貼尋人啟事,懸賞10萬元找人。

在此期間,許先生多次接受媒體采訪,顯得悲傷、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報因丈夫許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開發布會通報:

調取大量視頻,確認來女士未出小區。

經過25小時,從化糞池抽出38車糞水,篩查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經DNA比對,確認死者為來女士。

來女士家在7月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用去2噸多水。

許先生對殺妻碎屍案供認不諱,許先生在5日凌晨趁來女士睡熟後,用枕頭將來女士捂死,隨後碎屍,沖入下水道,毀屍滅跡,本案結案。

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細節。

02疑點

1、在夜深人靜的情況下,碎屍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來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這么大的屍體,是如何在鄰居聽不到聲音的情況下碎屍的?

據報道,來女士一家住的回遷房隔音效果不好,來女士家沖廁所,鄰居都能聽到聲音。

案發後,調查鄰居,鄰居反映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小女兒睡在家裡,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處理屍體用了2噸多水,鄰居和小女兒為什麼沒有聽到碎屍和沖水的聲音?

2、睡衣上衣是怎麼跑到化糞池裡去的?

衛生間的下水是無法將整件睡衣上衣沖到化糞池裡的,會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從化糞池中撈出時,還是完整的。

3、在短時間內,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碎屍後會有很重的血腥味,這不是一兩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報警後,警方曾到來女士家調查,並未聞見血腥味。

4、血跡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雖然用了大量的水進行沖洗,但是,沾染血跡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後,表面看不見血跡了,在特殊材質下,那個地方還是會顯示特殊顏色的,無法徹底消除干凈。

5、大骨頭是不宜碎屍的,許先生是如何處理干凈的?

人體有206塊骨頭,有些骨頭十分堅硬,無法剁碎,許先生是用什麼方法在不出聲音的情況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將大骨頭轉移到戶外拋棄,需要進出不止一次,路上會有監控視頻能找到可疑之處,為什麼警方調用了大量的視頻資料沒有發現可疑之處?

7、處理屍體具體用了多長時間?在兩天的處理過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將痕跡和氣味消除一干二凈的?

許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兒上學,然後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後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是如何將屍體完全處理干凈的?

從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說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後,以及6日凌晨,許先生還對屍體進行了處理。6日下午就已經報警了,處理時間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這段時間內。

5日凌晨並沒有完全處理干凈,如果沒有處理干凈,屍體存放在哪裡?是冰箱內嗎?冰箱內沒有留下血跡殘留物嗎?

03分析

許先生將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裝碎屍後的混合物,就不會有沖洗坐便器的沖水聲了。鄰居及小女兒也就聽不到聲音了。

這樣操作,從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內,就不會有殘留物遺留在室內,用特殊材質也不會發現血跡痕跡。

事後將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徹底消除痕跡。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潔物品,來掩蓋氣味,並及時通風,在夜深人靜之時就用電風扇將氣味吹出戶外。

這樣通過吹走換氣、清潔液體氣味掩蓋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備才行,難度不小。

04覺成結語

⑧ 杭州來女士失蹤案正式告破:老公因家庭生活矛盾對女方產生不滿,後來如何

這個神秘失蹤的杭州來女士終於被發現了。殺人犯是他的丈夫許某某,據他初步交代,他因家庭生活矛盾而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熟睡時,將來某某殺害,分屍扔進化糞池。

因此說他自己有問題,首先應該是被警方鎖定,不過因為案情的關系,並沒有對此大驚小怪,現在丈夫做的案子,通過其他方式拋屍,其實這個案子太簡單,只是找不到證據。

我大膽的猜測來女士睡眠不佳,是許先生長時間心懷鬼胎,睡眠極差。

許先生叫來女士幫他在網上買些安眠葯。為了掩飾自己毒殺來女士的陰謀外面說女人失眠或抑鬱,製造出一連串的假象,這就是他一步一步布下的局。選擇大雨深夜作案,看起來天衣無縫。事故發生當日,飯後以及睡前,許先生給來女士偷偷吃了幾次安眠葯,因為那天的晚餐是由她丈夫做的。來客洗衣看小孩。經過了幾次多次的睡眠後,晚上,三點鍾左右,來了個深睡眠的女人,帶著她的一雙黑色鞋子走下樓梯,直接扔進了化糞池。

所以即便警察發現了屍體,來女士也是在睡夢中溺亡的。深思熟慮極恐,若如此,殺人犯的心思的確是縝密無缺,過於狡猾。

這位女士的丈夫許先生就是殺人犯,他沒想到一個普通人的失蹤會引起如此大的反響,更沒想到警方會如此重視,案子馬上就會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等待法律的嚴懲。

⑨ 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殺人分屍,兇手為何如此殘忍

失蹤十九天的賴小姐終於找到了。不幸的是,賴小姐已經被殺了!兇手是她冷靜冷靜的丈夫,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

殺妻破屍案嫌疑人在家人眼裡是老實人,誰也不敢相信這么老實人竟然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

7月17日,在浙江諸暨市紹興安化鎮球山村(徐素素的故鄉)!哥哥和嫂子從新聞看到杭州嫂子失蹤很多天,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即叫二哥徐XXX證實,沒有這樣的事,徐XXX告訴他的哥哥和嫂子的電話遠回家確實有此事!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25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相關情況。

7月25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杭州江干來人失蹤案的信息。

警方公布,據丈夫徐最初的懺悔,因為家庭生活矛盾的某某產生不滿,早在7月5日上午,在家裡,所以,睡著了就會被殺死,分散身體後放棄了。據警方介紹,7月22日下午,民警在近40華氏度的高溫下戰鬥了25個小時,清洗、篩選了38車糞水,發現疑似人體組織。經過現場提取和檢測,將DNA與人體組織進行比較,綜合判斷此人可能已被殺害。目前,杭州被害女子的丈夫徐某某已被拘留。

⑩ 杭失蹤女子案件,丈夫殺妻主要原因是

杭州女子失蹤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最終警方也是不負眾望成功破案,殺害妻子的兇手的就是她的丈夫,為什麼丈夫會這么狠心把和自己一起生活了這么久的妻子給殺了呢?我覺得主要原因還是來自兩人未調節的家庭矛盾,如果兩人的家庭矛盾化解了,說開了,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總結:

在夫妻生活中,調節好雙方的矛盾時非常重要的,不要因為一點小矛盾鬧的不可開交,有問題可以商量解決,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氣急上頭就做出不理智的事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