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社保局電話多少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工業務咨詢:12345
勞動維權:86612333
單位地址: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18-20層
郵編:310026
舉報投訴: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台。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信函、傳真、電報申請的機構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工作日受理時間,夏令時9:00-12:00,14:30-18:00;冬令時:9:00-12:00,14:00-17:30。聯系電話:0571—85252637,傳真號碼:0571—87214246。
(1)杭州失業保險電話號碼是多少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
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工作。負責全市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
(三)負責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
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博士後相關管理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杭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准,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險市級調劑制度和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貳』 失業保險金咨詢電話
(一)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應該去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再就業中心。
(二)己經繳納社會保險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業願望。
勞動者不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至於再交業中心電活,可以點擊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找再就業中心電話。
『叄』 杭州失業保險金電話
(一)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應該去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再就業中心。
(二)己經繳納社會保險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業願望。
勞動者不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至於再交業中心電活,可版以點擊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權找再就業中心電話。
『肆』 咨詢失業金領取打哪個電話
法律分析: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伍』 杭州蕭山社保中心電話
杭州市蕭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杭州市蕭山區蕭然南路373號
0571-82625106
0571-827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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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失業保險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如果你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政策,那麼你不論在哪個省市繳納的社保,都不會影響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你可以撥打本地的電話查詢台,詢問社保熱線電話,也可以到當地的社保部門去咨詢、申請。
『柒』 杭州社保咨詢熱線
杭州社保咨詢熱線為0571-12345。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