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
交警隊扣押車輛的期限一般不能超過三十日。五日內委託有關機構;二十日內完成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警扣車的情形有哪些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3、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6、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
7、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8、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貳』 交警大隊扣車一般多久放車
交警大隊扣車一般5天放車。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檢驗報告或者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5日內應通知當事人領車,但是檢驗報告或者鑒定意見花費的時間可能有長有短,不能確定具體時間。公安交警部門一般情況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車輛的期限為三十日。
駕駛證被暫扣有哪些情況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6、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
7、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