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繞城公路范圍
法律分析:杭州繞城公路就是繞城高速。2003年12月28日,杭州繞城高速公路南線正式開通,與西線、北線、東線相連,在杭州城市版圖上畫了一個圈,圈出了杭州市1000平方公里的都市格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築控制區的范圍,應當自公路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由公路沿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劃定並公告。
公路建築控制區與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航道保護范圍、河道管理范圍或者水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重疊的,經公路管理機構和鐵路管理機構、航道管理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協商後劃定。
第十三條 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公路建築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運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外修建的建築物、地面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不得遮擋公路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
第十四條 新建村鎮、開發區、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網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築控制區邊界外緣的距離應當符合下列標准,並盡可能在公路一側建設:
(一)國道、省道不少於50米;
(二)縣道、鄉道不少於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