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公積金2021年繳費標准
2021年度杭州公積金最高社會保障繳費基數為17881元,最低繳費基數為3322元。按最高繳費基數計算,發包人每月承擔4666.95元,個人每月承擔1877.51元。
1、 存款單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調整和實施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即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21年度新聘職工存款基數將不予調整。
2、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核定的口徑計算;企業和其他組織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的項目確定。
3、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杭州非私營單位職工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存款基數上限為32077元;存款基數下限為政府公布實施的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即杭州的下限為2010元,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下限為1660元。調整後的存款基數不得高於上限,也不得低於下限。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
1、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市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市私營企業和其他城市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繳納的長期住房公積金,社會組織及其在職員工。它是儲備基金的一種形式。
2、 在此基礎上建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1992年建立的一項住房保障制度。統計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存款總額約為14.6萬億元,扣除提取總額後余額約為5.8萬億元。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存款比例。
3、 目前,全國各省市住房公積金存款比例在5%至12%之間,最高不超過12%。本文將對西安市公積金支付標准比例和上限調整政策的相關信息進行詳細解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存款基數為杭州非私營單位職工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最高存款基數為32077元;存款基數下限為政府公布實施的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即杭州的下限為2010元,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下限為1660元。調整後的存款基數不得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
Ⅱ 杭州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
按照規定,2022年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36675元;繳存基數下限為杭州當地月工資最低標准,即公積金繳存下限為2280元。繳存比例為5%—12%,可由單位在這個比例范圍內自主選擇。同一個繳存單位執行相同的繳存比例。杭州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比例的執行期限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2022年7月至辦理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後應予以補繳。
根據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2。假設杭州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按最低的標准來,那麼公積金月繳存額=2280*5%*2=228元,分攤到單位和個人就是分別繳納114元的公積金。一般公積金在繳存的時候是由單位全額繳納,之後再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掉員工繳納的那部分資金。 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本人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年度調整時,繳存基數以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職工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法律依據:
《杭州市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繳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准上浮25%確定,具體為:杭州市區(含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為1500元/月,桐廬縣為1050元/月,淳安縣為750元/月,建德市為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