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杭州2021年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一、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
2.職工在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的。
二、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標准,根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號),產假天數為: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拓展資料:
1、職工在國家統一規定的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限內享受計劃生育手術津貼(即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工資)。計劃生育手術津貼按照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限和計劃生育手術時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這里的核心關鍵在於:生育津貼的基數是根據生育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體職工的月平均工資,而不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
2、根據《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生育津貼由社保經辦機構撥付至用人單位,並由用人單位發給職工的規定,本次補發的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由社保經辦機構在本通知發布次月底前撥付至女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的銀行帳戶,用人單位收到補發款項後,應按規定及時將生育津貼待遇補發給生育女職工。
B.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一、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1、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如下: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
(2)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
(3)在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的。
杭州生育津貼的領取標准為:
(1)如果妊娠7個月以上生產或早產的,那麼按3個月計發;
(2)如果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助娩產手術的,那麼增加0.5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二、男職工生育津貼領取條件有哪些
1、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參保男職工,可申請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時,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並已為男職工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條件的男職工,可申請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標准為:流產的200元,順產的1200元,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C.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及其孕婦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時間的。
2、符合法定條件進行生育的。
3、其孕婦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分娩的。
杭州生育津貼的領取標准為: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孕婦職工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法律依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五條
女職工產前檢查、生育或者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產假天數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計發標准高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差額部分;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准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
D. 杭州生育險可以拿多少
可以領取以下:
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生育時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發放標准:
(1)懷孕七個月及以上,順利產子,生育津貼按98天發放。
(2)如果出現難產的情況,那麼生育津貼的計發天數將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沒多一胎同樣增加天。
(3)懷孕三個月及以上或懷孕七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生育津貼將按照51天計發。
(4)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生育津貼將按30天計發。
2、產前檢查與分娩階段已納入醫保范圍,只要是在醫保報銷范圍內的,相關檢查與醫療項目均可通過醫保卡直接結算。
(1)產檢檢查階段持醫保卡和證歷本前往醫保定點醫院就診即可,與平常的門診結算手續相同。
(2)分娩階段時需攜帶醫保卡和證歷本(病歷本),出院時醫院會實時結算。如果沒帶社保卡的,在部分醫院可使用電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電子社保卡的,則需後續前往醫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3、一次性醫療費用補貼:剖宮產2000元;助娩產1500元;正常產(含順產、流產、引產)1000元。
4、工資。注意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但有些福利好的單位,會兩項一起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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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指南
一、申領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職工在生育時
1、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
3、職工的生育符合國家、省、市規定。
(二)職工在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
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二、申領材料
1、生育待遇申領表;
2、需根據不同情形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平產、剖宮產、助娩產待遇的:醫療診斷證明或出院記錄或病歷(包含封面)復印件一份。
(2)申請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流產、引產待遇的:
①從確認懷孕開始(末次月經)時間的病歷(包含封面)或出院記錄或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一份;
②醫療機構出具的流產或引產時間證明復印件一份。
(3)申請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流產、節育、復通手術待遇的:
①結婚證復印件一份(計劃外流產提供);
②病歷、出院小結或診斷證明復印件1份。
(4)醫保在省里參保的人員需提供醫療費發票復印件一份。
E.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法律分析:領取條件為:
(一)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職工在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在本市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費(不含補繳)滿12個月。
標准:女職工符合規定的生育津貼或計劃生育手術津貼計發公式為:應計發津貼=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應計發天數。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12月份參保職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除以對應人數確定。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用人單位參保職工第1個月工資平均數計算。
法律依據: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區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五十六條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和計劃生育手術津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職工在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在本市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費(不含補繳)滿12個月。
第五十八條 女職工符合規定的生育津貼或計劃生育手術津貼計發公式為:應計發津貼=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應計發天數。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12月份參保職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除以對應人數確定。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用人單位參保職工第1個月工資平均數計算。
第五十九條 生育津貼和計劃生育手術津貼的應計發天數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生育津貼:
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生育津貼按享受產假128天計發(含獎勵假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二)計劃生育手術津貼:
1.放置宮內節育器按2天計發;
2.取宮內節育器按1天計發;
3.輸精管結扎按7天計發;
4.單純輸卵管結扎按21天計發;
5.產後結扎輸卵管按14天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