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紅盤限售5年從什麼時候算起
滿5年的認定標准為自購房之日起前5年內戶籍連續在本市范圍。
報名登記新建商品住房搖號的「購房之日」是指登記之日;購買無需搖號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購房之日」是指申請合同網簽備案之日。
限購資格
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戶籍家庭,在購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滿24個月,方可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非本市戶籍家庭,在購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48個月,方可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住房限購政策中,涉及的「城鎮社保」具體指什麼?
答:「城鎮社保」具體包括:
(1)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保和大學生醫保);
(3)失業保險。
② 杭州打擊「代凍資」違規買房:堵不住的樓市投機
不少購房者為了提高搖中概率可謂使出渾身解數,一人持有多房票分散搖號、「代凍資」等現象也讓杭州樓市背後的焦慮情緒在不斷加重。
中房報記者付珊珊丨上海報道
2021年首個「萬人搖」項目出現。
2月5日,建發房產杭州城市公司公示了旗下項目紫璋台於2月1日至2月3日搖號登記情況。
據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是杭州1月27日以來取證的一批紅盤項目之一。由於是現房銷售,且總價低、價格倒掛明顯、周邊又有學區加持,導致該項目在過去幾天引發極大關注。
根據網上登記搖號結果顯示,紫璋台在登記期內共收到10795戶有效資料,其中人才無房家庭682戶,無房家庭10113戶。
這意味著,紫璋台將成為杭州2021年首個「萬人搖」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下半年以來,為了避免樓市過熱,打擊投資投機炒房,杭州已經多次收緊樓市調控政策,然而從大批紅盤入市市場反應來看,效果甚微。
不僅如此,在紅盤項目價格嚴重倒掛、「買到即賺到」的情況下,不少購房者為了提高搖中概率可謂使出渾身解數,一人持有多房票分散搖號、「代凍資」等現象也讓杭州樓市背後的焦慮情緒在不斷加重。
多個房票搖號依然「陪跑」
過去一周,對杭州搖號買房的人來說毫無疑問是煎熬的。實際上,從今年一月初,這種焦慮就在購房者中蔓延。
李女士是此次杭州搖號大軍中的一個縮影。
早在2020年底,李女士加了多個項目購房群,這些項目基本都是被政府認定為紅盤的項目。據李女士介紹,其所在購房群中,從去年12月到今年1月項目取證前,大家詢問和討論最多的問題就是項目何時取證,同樣的問題在不同購房群中幾乎每天都有人提問,置業顧問們也無法給出確切時間,只讓大家備好資料,隨時待命。
1月27日,在千呼萬喚中,杭州一夜之間下發了22個項目預售證,項目類型從剛需到改善、高端不等。
終於等到項目取證,但李女士面臨的新問題又來了,選哪個項目?
根據杭州規定,同一批紅盤項目,購房者只能選擇其一進行搖號。在萬般糾結中,李女士決定用自己母親和弟弟的名義額外登記兩個購房名額,以此提高搖號中簽概率。
2月5日,濱江觀品、嘉品、博語華庭等項目率先搖號,也拉開了此次杭州樓市史上最大開盤潮搖號序幕。
李女士登記的兩個項目星創城和沐宸院都於當天公布了搖號結果,這兩個項目也是此次推出的多個紅盤中相對遇冷的項目。其中,星創城此次推出房源數量869套,最終有效登記數為1948戶,中簽率達到44.6%;沐宸院此次推出房源數量為794套,最終有效登記數為2651戶,因此該項目中簽率可達30%。雖然這兩個項目在同期開盤中中簽率較高,但李女士依然都沒搖中,其最後希望都寄託於2月6日開盤的天空之城項目。
「基本沒戲了。」在李女士看來,天空之城推出的房源數和有效登記戶數分別為1009套、6181戶,中簽率約16%,比上述兩項目還低,「陪跑」概率很大。
實際上,像李女士這種很可能到頭來白忙活「竹籃打水一場空」的購房者不在少數。網上有數據粗略統計,杭州此次號稱是史上最大開盤潮,集中推出了超一萬套房源,線上報名搖號的人數約有10萬人,這意味著仍然有約9萬人搖不到房子。
隨著部分樓盤搖號塵埃落定,不少焦慮的購房者已經在開始尋找新的「上車」機會。
「代凍資」亂象叢生
2020年,杭州成為繼深圳、合肥等城市後新的「炒房之都」,樓市熱度高居不下,購房者往往「一房難求」。
這種不斷擴大的樓市焦慮情緒往往容易滋生出一些不規范的購房行為。
此次杭州一次性推出22個熱點和非熱點樓盤,不僅創造了杭州史上最大推盤潮,同時由於搖號凍資要求,一萬多套房源背後僅凍資就高達千億元。
以均價28100元/平方米的紫璋台為例,首套房凍資90萬元,二套及全款需要凍資180萬元。江河鳴翠、御潮府等高端項目凍資要求則更高,最高凍資額度超過600萬元。
對普通購房者而言,凍資幾百萬並非小數目。
「為了凍資,我跟家人把錢從股市中提出來一部分,一來手續費不少,二來剛取出,我買的股票就漲了三個點,房子還不知道搖不搖得到,已經損失了不少。」購房者齊小名說。
更有甚者,為了凍資不惜違法違規。
2月4日,中梁沐宸院公布了一份關於購房登記的情況說明,其中直指11戶家庭存在「代凍資」情形,並對其取消搖號資格。
此次嚴查「代凍資」源於2月3日杭州購房者對此行為的大范圍聲討,不少購房者接連向市房管局反映情況。據一位消息人士透露,杭州的市長熱線都被購房者打爆了。於是,杭州房管部門也於當日緊急發聲,要求開發商重新審核購房者凍資情況,一旦發現存在不規范凍資行為,取消搖號資格。
杭州濱江、綠城等房企也紛紛發聲表示會嚴格審核購房材料,打擊「代凍資」違規行為。
所謂「代凍資」就是缺乏足夠資金的購房者利用其他方式,將他人的資金凍結在本人名下以獲取搖號資格,這種模式能使購房者、掮客和銀行均實現「獲利」。根據網上傳出的一份「代凍資」模式顯示,「代凍資」的利息是千分之一/天,100萬元一天就是1000元利息,且額度有限,還需要支付千分之一定金。
中國指數研究院浙江分院常務副總經理高院生表示,「代凍資」其實就是高利貸,這種違規操作對真正有搖號資格的購房者並不公平。
據一位熟悉杭州樓市的人表示,「代凍資」現象一直都有,此前銀行等機構並沒有明顯意願去查,實際上「代凍資」現象很容易就查出來。
除了「代凍資」,杭州這波紅盤入市潮中也出現了一些樓市「怪相」。例如競品項目的置業顧問不再是競爭關系,熱門樓盤會為登記人數相對較少的樓盤分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紫璋台的置業顧問直接在購房群里「吐槽」項目缺點,從而勸退購房者到隔壁項目分流。
一位杭州本土房企營銷總經理表示,其實置業顧問本意也不是「勸退」,是倡導購房者理性,不要跟風,畢竟現在杭州的限售政策跟中簽率掛鉤,非熱點樓盤若中簽率低於10%也要嚴格實行限售5年政策。
在不少專業人士看來,杭州之所以樓市熱度居高不下,還是由於調控力度不大。若不從根本上嚴控,預計熱度仍然會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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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購房群激憤聲討「代凍資」亂象!官方緊急出文嚴打購房漏洞
2月3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微「杭州住保房管」發布消息,稱將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審查購房家庭凍資情況,指導相關金融機構規范管理,確保凍資賬戶為購房家庭成員名下賬戶。如發現存在不規范凍資行為的,企業將取消其搖號資格。中國指數研究院浙江分院常務副總經理高院生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代凍資」是一種違規操作,對於真正有搖號資格的購房者來說並不公平。
杭州嚴打購房凍資亂象
出台新政不到一周,杭州樓市調控又打了一個「補丁」。
2月3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微「杭州住保房管」發布消息,宣布為堅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確保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住保房管局會同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銀保監局,將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審查購房家庭凍資情況,指導相關金融機構規范管理,確保凍資賬戶為購房家庭成員名下賬戶。如發現存在不規范凍資行為的,企業將取消其搖號資格。
杭州這一緊急出台的政策,源於「代凍資」事件的突然發酵。2月3日上午,杭州眾多樓盤搖號群群情激憤,大力聲討「代凍資」行為,最終成功堵上了購房漏洞。
《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杭州的新房搖號規定,購房者報名時要求提交銀行的凍資證明。以綠城濱江江河鳴翠項目為例,其首套房客戶須凍資300萬元,二套房以及一次性付款客戶須凍資600萬元。而這筆凍資必須存入購房者本人的銀行賬戶,凍資證明要與購房者本人姓名一致,否則無法通過報名審核。
簡而言之,所謂「代凍資」就是缺乏足夠資金的購房者利用其他方式,將他人的資金凍結在本人名下以獲取搖號資格。據杭州本地媒體報道,不少購房者反映,一些資金掮客在紅盤的搖號群明目張膽地兜售「代凍資」,並聲稱可以在多家銀行的手機銀行上方便地操作,還列出了這些銀行名單。
甚至還有人上傳了操作視頻。《華夏時報》在視頻中看到,登錄某銀行APP操作系統後,拍攝者親自演示如何替非本人進行高額的保證金申請,並完成凍資審核。凍結資金還未到位的購房者通過銀行「助力」後,可以先避開資金審核,搖中房源之後再去籌錢買房。
對於這種「代凍資」的行為,購房者頗為不滿。在一些微信群截圖中,《華夏時報》記者看到,購房者們呼籲大家向市房管局反映情況,希望房管局發函給各墊資銀行,請他們查證凍資人與購房人是否一致,或是鼓勵大家撥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而在浙江省投訴咨詢平台上看到,亦有網友投訴了「代凍資」的行為。對此,住保房管局回復說:「我局已經著手相關工作,並且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場群情激憤的聲討中,濱江集團的置業顧問李某因為一個月前曾在業主群中發過「需要短期資金過渡的可以加我業主」這句話,成為眾多購房者的攻擊目標。隨後,李某被濱江房地產「決定立即予以停職,待查明事實後予以嚴肅處理」,而李某隻能在業主群里懇求客戶們為其正名。
為何「代凍資」引起購房者極大的憤慨?原因即在於對凍資搖號公平性的損害。1月27日出台的杭州樓市調控新政升級了限售政策,規定本市限購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公開銷售中簽率小於或等於10%的,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這也意味著,如果可以利用「代凍資」獲取搖號資格,報名人數會大幅增加,必然影響購房者的中簽率。正如一位購房者所言,「大家都成了分母」。
「(代凍資亂象)存在很簡單,因為『打新』套利,而且是暴利。購房者買到就賺幾百萬,沒錢不需要買房的人也參與投資游戲。」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向《華夏時報》記者解釋說。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認為,部分購房家庭違規進行凍資,這其實就是一種騙取購房資格和貸款資格的行為。部分購房家庭可能在資金方面不符合要求,但是通過其他手段來進行凍資,是繞過監管來違規炒房的行為。
事實上,「代凍資」這件事實際上是購房者、掮客、銀行「幾方獲利」。比如,網友上傳的一份「凍結模式」顯示,「代凍資」的利息是千分之一/天,100萬1000元一天。且額度有限,有需要支付千分之一定金。按照高院生的說法,代凍資「其實就是高利貸」。
堵漏洞促進調控有效性
「代凍資」事件沸沸揚揚之際,多個房企和項目紛紛表態,承諾稱將對購房家庭的購房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發現存在「代凍資」行為的將取消其購房資格。比如,綠城方面表示,「我司將對購房家庭的購房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發現存在『代凍資』行為的將取消其搖號資格」。
濱江旗下「濱江觀品名寓」項目第一個發出公告,宣布發現存在代凍資行為將取消搖號資格。而除了對李某的停職處理,濱江還強調將對下屬各開發項目的購房家庭的購房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發現存在代凍資行為的將取消其搖號資格。2月4日上午,濱江房地產相關負責人提供給《華夏時報》記者的材料顯示,旗下濱江觀品名寓項目、杭源御潮府項目均於當日公布了購房意向客戶登記匯總。
另據多家媒體報道,涉事銀行也紛紛關閉了「代凍資」的通道。有涉事銀行發布公告稱,將根據搖號規則進行客戶資格審查,後續將持續根據監管部門、房管部門的要求積極做好配合和服務工作,僅支持申請人本人名下的凍資服務。
對於此次沸沸揚揚的「代凍資」事件,受訪人士普遍認為,「代凍資」等違規行為,是對市場秩序的擾亂。而堵住「代凍資」這個漏洞,也將有利於杭州樓市回歸平靜和理性。
張大偉表示,「代凍資」對樓市沒有影響,因為這屬於銀行違規。同時,也證明之前的調控力度太弱。
嚴躍進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此次政策繼續對杭州購房政策進行加碼,充分說明調控「常抓不懈」:「這也說明後續各地在政策方面會繼續打補丁、做細活,真正促進調控的有效性。」其也強調,這也說明,杭州後續在購房者相關資金的管控上,需要做細工作,「防範出現各類虛假的購房資金證明,以真正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為防止市民鑽政策漏洞入市炒房,杭州去年便加強了對購房資格的審查力度,並多次對提供虛假購房報名資料人員進行了公開通報。
比如,2020年12月25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發布《關於提供虛假購房報名資料人員的通報(五)》,經對商品住房項目搖號登記信息進行對比甄別,發現「桂語聽瀾軒」、「榮望軒」兩個項目中有2戶家庭所提供的婚姻證明、戶籍證明存在虛假、失實情況。根據杭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關於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第十二條規定,決定對胡某某等2戶家庭一年內不再受理其限購查檔申請。
③ 杭州人才優先購房限售五年是怎麼回事
今天,杭州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表示,本市以高層次人才家庭可以優先購房方式購買的新建商品房,自簽署住房網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網站報道,杭州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與公證抽簽銷售方式相關。
《通知》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的相關要求,明確了本市高層次人才家庭購買的新建商品房自簽約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調整了購房意向登記的相關要求,明確一個家庭只能同時參與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已參與意向登記的項目需要變更的,自項目登記之日起至變更結果公示之日止;已參與意向登記的項目不需要變更的,自項目登記之日起至登記結果公示之日止,不得參與其他項目。
④ 2020杭州買房有什麼新政策買房限售、限購、限搖嗎
2020年杭州限購政策:
杭州戶籍(家庭) :限購2套,名下最多擁有2套房產。
杭州戶籍(單身狗) :最多限購1套,名下有房不能再買。
外地人:在3年內連續交納滿2年社保的前提下, 最多限購1套,名下有房不能再買。
2020年7月杭州最新政策調整:
1.人才買房,5年後才能賣出;
2.交納滿12個月社保,才能稱為「無房家庭」;
3.買新房一次只能登記1個樓盤。
杭州發布「限售、限購、限搖」新政
7月2日,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公證搖號銷售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三大政策調整受人關注。一是「限售」,杭州增加人才購房後限售5年的條件;二是「限購」,對「無房家庭」提升門檻,戶籍所在地屬於杭州非限購范圍內的購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還需滿足「自購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要求;三是「限搖」,規定一戶購房家庭同時只能參與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點評:落實房住不炒,調控升級!對人才優先選房補上限售條件有利於穩定市場。另外,搖號要求高了,一戶僅能登記一個項目+限購區一年社保要求,堵住了全家占號的口子,能減少「萬人搖」;政策也提出均價3.5萬元/平以下的新建項目,無房家庭房源不低於50%,為無房剛需保駕護航。
2020年杭州新房搖號政策:
1.「無房家庭」認定新增要求
2020年7月2日起,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針對戶籍在我市非限購范圍內(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的購房家庭,增加「在意向登記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要求。
舉例:小明和小紅是夫妻,戶籍在建德市。假設小明戶2020年8月1日報名登記購買下城區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在滿足原有要求外,小明或小紅還需自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在我市限購范圍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才可以算作「無房家庭」。
2.無房家庭房源保障傾斜
2020年7月2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新建商品住房,應在向社會公示的銷售方案中明確對「無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均價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於50%。「限房價、競地價」的房地價聯動項目,以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最高銷售均價(含裝修)為標准來判定;其他項目,以當期預售證准予銷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均價為標准來判定。
3.項目購房意向登記
2020年7月2日起,實施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購房家庭自該項目意向登記之日起至搖號結果公示當日止,不得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無需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購房家庭自該項目意向登記之日起至意向登記結果公示當日止,不得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
4.杭州人才購房搖號政策
1.2020年4月1日起,杭州人才購房可以優先搖號啦!
杭州出台的服務保障「抓防控促發展」落實「人才生態37條」補充意見規定:經認定的A類人才,在杭購買首套住房可免搖號;經認定的B、C、D、E類人才及符合條件的相應層次人才,在杭購買首套住房,按不高於20%的比例優先供應。在杭購買首套住房,按不高於20%的比例優先供應。經認定的B、C、D、E類人才及符合條件的相應層次人才,在杭購買首套住房,按不高於20%的比例優先供應。
2.2020年7月2日起,高層次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優先購房資格。
3.2020年7月2日起,在我市通過高層次人才家庭優先購房方式取得的住房,包括A類人才免搖號購買的住房和B、C、D、E類人才優先搖號購買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4.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分為5個層次,ABCDE分別是: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人才分類目錄如下)
以上來資料來源於網路,僅供參考。
下面是2020年杭州買房貸款的相關政策,本地戶籍和外地戶籍有所區別,僅供參考: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商辦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⑤ 杭州5年限售政策
杭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規定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為慎伏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住房限購
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二、進一步加強住房限售
本市限購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公開銷售中簽率小於或等於10%的,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仿孝胡5年內不得轉讓。
以優先購買方式取得的熱點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三、進一步加強稅收調節
本市限購范圍內,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
四、完善無房家庭認定標准
2018年4月4日後轉讓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五、完善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政策
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高層次人才轉讓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的,須在本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方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
法律依據:
《杭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住房限購: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備攔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⑥ 官宣!杭州進入共有產權房時代 5折買房限售10年
據鳳凰網房產杭州站快訊,今天上午,杭州市政府官網正式發布《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辦法自2021年12月27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內容如下:
1、購房家庭產權份額比例不低於50%且不高於80%。
2、共有產權房將按照搖號順序選房。
3、規定共有產權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一次性增購政府份額。不動產權證滿10年後,可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
《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全文如下:
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
為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規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建設和管理,保障市民住房基本需求,制定本辦法。
一、總 則
(一)本辦法所稱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限定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面向符合條件的市區戶籍和穩定就業的非市區戶籍家庭供應,實行政府與購房家庭按份共有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二)本辦法適用於市區范圍內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規劃、建設、供應、使用、退出及監督管理等活動。
(三)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實行政府主導、市級統籌、統一規劃、分級建設的基本原則。
(四)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享有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務權益。
(五)市政府成立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規劃和計劃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協調,負責指定市屬國有企業作為市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府份額的代持機構。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是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政策制定、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供應、使用、退出及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會同市發改、財政等部門擬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銷售基準價格、產權份額。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規劃、土地供應、方案審查及不動產登記等相關工作。
市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會同市發改、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部門,開展市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及建設過程監管,指導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做好區級項目的上述相關工作。
市發改部門負責會同市財政、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部門確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府份額增購價格。
市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社保、審計、稅務、公積金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區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退出及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定一家區屬國有企業作為區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府份額的代持機構。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二、規劃與建設管理
(六)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發改、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城鄉建設等部門及各區政府,根據保障需求、城鄉規劃實施和土地利用現狀等情況,編制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
(七)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建設用地納入本市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其用地指標按不低於國有建設用地出讓總量的一定比例單列,用地予以優先供應。
(八)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項目應結合「一核九星」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進行選址,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配套較為齊全的區域,以促進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九)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採用以下方式籌集建設:
1.劃撥土地集中新建。市級做地主體和各區政府作為市、區兩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籌建主體,由具有開發資質的國有企業進行開發建設,土地使用權劃撥至該國有企業名下。
2.出讓土地集中新建。按照「限房價、定份額、競地價」的原則,在宗地出讓方案中限定購房家庭所持產權份額,明確套型面積、交付時間、銷售方式、銷售基準價等內容,以「競地價」方式公開出讓住宅用地,由土地受讓企業進行開發建設。
3.既有房源轉用。具備居住條件、位置適宜的政府房源、徵收(拆遷)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會房源,按規定程序也可轉化為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具體規定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城鄉建設等部門另行制定。
(十)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戶型以中小套型為主,套型設計應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滿足居住需求。既有房源轉用的,不受前述套型限制。
三、定價和權屬
(十一)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銷售基準價按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合理優惠後確定。單套銷售價格按照銷售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確定,在售房階段向社會公布。
劃撥土地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可根據支付能力在50%—80%范圍內選擇產權份額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不同比例支付購房款。
出讓土地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產權份額為土地出讓時已確定的份額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產權比例支付購房款。
(十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和政府的產權份額應在《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合同》及《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中明確,購房家庭產權份額比例不低於50%且不高於80%。
(十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銷售基準價及產權份額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發改、財政等部門擬定後,報市政府審核批准。
(十四)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納入全市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四、申請供應
(十五)市區戶籍購房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主申請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區戶籍;
2.購房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且一定年限內在市區無房;
3.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非市區戶籍購房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主申請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
2.主申請人申請前在市區累計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一定年限;
3.購房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且一定年限內在市區無房;
4.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
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主申請人具有市區戶籍但未滿一定年限的購房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需同時符合非市區戶籍購房家庭准入條件中的第2、3、4、5項條件。
購房家庭房產核定的范圍包括:申請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區已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房產、購房合同已經網簽備案的房產、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簽訂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未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房產,以及批地建房情況等。
准入條件具體標准根據保障需求和房源供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房源供應方案按照職住平衡原則並結合「一核九星」功能定位制定,經批准後通過公告形式明確准入條件具體標准及房源供應方案等內容。
(十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以一對夫妻或一對夫妻帶未成年子女作為一戶購房家庭,購房家庭需由一名符合條件的成員作為主申請人,其他人員作為家庭成員。未成年子女已作為家庭成員享受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成年後如符合條件,可再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年滿30周歲的單身申請人可以個人名義申請。
一戶購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十七)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售和申購:
1.申請預售。由開發企業制定銷售方案,經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申請辦理建設項目預售許可證。
2.發布公告。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布受理公告,明確房源情況、准入條件、申請審核程序等。
3.資格審核。購房家庭提出申請,經審核,按規則確定配售搖號選房排序名單並進行公告。
4.配售搖號選房。獲得配售搖號資格的購房家庭參加配售搖號,並按搖號順序進行選房。放棄選房或選房後放棄購房的家庭,自當次選房結束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十八)選定房源的購房家庭,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主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住房、婚姻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購房家庭相關情況進行系統自動核查。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取消其保障資格。
(十九)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應與開發企業簽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合同》,與代持機構簽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
(二十)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資金等購房貸款。
(二十一)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應按規定辦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預告登記證明和不動產權證上記載不動產權利人,附記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份額、政府份額、限制交易年限等內容。劃撥和出讓土地建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不動產登記土地性質分別為劃撥和出讓。
(二十二)劃撥土地集中新建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車位、車庫,由市、區兩級代持機構負責運營管理;居住區配套設施除根據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外,其餘部分歸政府所有,由代持機構持有並負責運營管理,轉讓產權的,應按規定補辦土地出讓手續。
(二十三)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應當在簽訂購房合同前騰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新引進大學畢業生租房補貼的家庭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次月起停止發放上述補貼。
五、使用管理
(二十四)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應當按照《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約定使用房屋,在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有以下行為:
1.擅自買賣、贈與房屋;
2.設定除購房貸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權;
3.違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約定的其他行為。
(二十五)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向代持機構提出一次性增購政府份額的申請,增購後住房性質轉為商品住房, 仍視作享受過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劃撥土地權利性質調整為出讓,出讓年限為70年,自非稅收入票據填發之日起計算。不動產權證附記「需取得原不動產權證滿10年後,方可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市發改部門會同市財政、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部門對增購價格進行市場評估,每年公布一次。
(二十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因故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機構提出回購其份額的申請,由代持機構進行回購。
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的,回購價款為原銷售價款加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如屆時市場價格低於上述價格的,以市場價格回購;滿5年的,回購價款參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增購價格執行。
(二十七)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在按規定由代持機構回購其份額前,或在其增購政府份額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通過購買方式獲得其他房產。
(二十八)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滿10年的,可將其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份額上市交易。代持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代持機構放棄優先購買權後,購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轉讓。購房家庭按照其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轉讓後,住房性質轉為商品住房, 土地性質由劃撥調整為出讓。
(二十九)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項目政府所得收益作為非稅收入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保障政府回購和優先購買所需的資金。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府所得收益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發改、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部門另行制定。
(三十)政府回購及優先購買取得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可按有關規定統籌使用。
(三十一)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因繼承、遺贈、離婚析產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房產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限制交易期限從原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計算。不動產登記部門應在不動產權證上附記「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繼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遺贈」或「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離婚析產」,以及所佔份額、准予上市交易時間等內容。
(三十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須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可辦理過戶手續,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的,房產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滿5年的,按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增購政府份額後方可辦理過戶手續。限制交易期限從原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計算。不動產登記部門應在不動產權證上附記「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所佔份額、准予上市交易時間等內容。
(三十三)購買、轉讓、回購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三十四)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後,由購房家庭承擔整套住房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全額繳納所購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行使物業管理的表決權。
六、監督管理
(三十五)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存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行為的,代持機構可按照《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協議》相關約定,要求其改正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十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採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取得申購資格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取消其資格,按照以下規定處理,並禁止其在10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
1.已簽訂購房合同未交付房源的,由開發企業與其解除購房合同;
2.已交付房源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或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騰退,由開發企業與其解除購房合同;逾期未騰退的,責令其按違規行為發現時政府份額的增購價格增購政府份額(未公布增購價格的,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執行),並就已購份額按上述價格補繳差價款。
(三十七)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存在本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的,購房家庭中相關失信主體的失信信息記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購房家庭被責令增購政府份額的,所購房源需在購房家庭取得原不動產權證滿15年後,方可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
(三十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代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資格審核、監督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七、附 則
(三十九)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結合當地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
(四十)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准入條件、申購程序等另行制定。
(四十一)本辦法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由市住保房管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