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2021
杭州遷戶口需要的手續流程:
(一)因住房搬遷遷移到本人房產: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2、本人戶口簿,原件1份;3、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杭州市主城區(不含蕭山、餘杭、富陽、臨安、大江東)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直管公有住房租賃證無需提供;4、同意落戶意見書(有共有產權人的需出具,明確同意申請人成為戶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體戶遷移到非親屬掛靠: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2、本人戶口簿,原件1份;3、遷入地戶口簿,原件1份;4、遷入地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杭州市主城區(不含蕭山、餘杭、富陽、臨安、大江東)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直管公有住房租賃證無需提供,但需提供房主身份證,下同;5、戶主和房主開具的同意落戶聲明,原件1份。
(三)因工作變更的集體戶口遷移: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2、本人集體戶口頁,原件1份;3、新單位開具的同意落戶意見書,原件1份。
(四)因親屬間投靠遷移:1、遷移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1份;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1份;3、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當地鄉鎮、街道計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4、遷入地房產證及戶主同意落戶聲明,原件1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Ⅱ 杭州落戶材料程序
如下:
一、戶口遷移(含配偶、子女隨遷):
(一)准備材料:
1、戶口薄【原戶口為居民戶口者提供】、或戶口卡原件及首頁復印件蓋紅章【原戶口為集體戶口者提供】。
2、博士畢業證書(海外獲得學位需提供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出具學歷學位認證)。
3、「同意落戶」聯系單(請至對應校區的安保處申領)。
【安保處地址及聯系方式】:
紫金港校區:納米樓1樓行政服務辦事大廳111室安保處戶籍窗口0571-88206065。
玉泉校區:玉泉校區7舍1樓101室0571-87952295。
西溪校區:西溪校區老醫院203室0571-88273229。
4、杭州市(九區含蕭山餘杭)范圍的無房證明:獲取方式為:登錄「浙里辦」APP→首頁搜索「住房信息查詢」→進入「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中查詢,列印無房證明(通用)。
5、身份證。
6、若您年齡超過55周歲,請預先辦理省部屬單位高層次人才認定,辦理流程請見(服務指南-高層次人才認定)。
若配偶、子女隨遷需增加以下材料:
7、結婚證書(海外結婚需提供翻譯公證件)。
8、配偶、子女的戶口薄【原戶口為居民戶口者提供】、或戶口卡原件及首頁復印件蓋紅章【原戶口為集體戶口者提供】。
9、配偶、子女的杭州市(九區含蕭山餘杭)范圍的無房證明(申請方式見第4條)。
10、子女的醫學出生證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譯公證件)。
11、配偶與子女的身份證。
【注】:標記*的材料請准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辦理准遷證:
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准備所需材料,持上述1-11號材料至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准遷證」。
【遷入地派出所地址及聯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東山弄55號(東山弄菜場斜對面),0571-56887833。
三墩派出所浙大受理窗口(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區東四教學樓,0571-87281304。
三墩派出所:文星橋25號1樓綜合窗口,0571-56301836。
西溪派出所:天目山路126-1號戶籍大廳,0571-88805178。
凱旋派出所:景芳路170號,0571-86960951。
(三)辦理遷移證:
持「准遷證」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注】辦理遷移證時所需材料請與原籍派出所溝通;若本人不便返回原籍辦理,可委託親友代辦。
(四)落戶:
持「遷移證」、身份證原件至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領取個人戶口頁。地址及聯系方式同「(二)辦理准遷證」中所述。
【注】領取個人戶口頁後,若無特殊使用需求,建議轉交至對應校區安保處統一保管。
二、戶口申報:
將本人(及配偶)戶口遷入浙江大學集體戶以後,可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為海外出生暫無戶口的中國籍子女或新生子女申報戶口。請參照下文辦理:
(一)准備材料:
1、戶口卡原件及首頁復印件蓋紅章(請至對應校區的安保處申領)。
2、「同意落戶」聯系單(請至對應校區的安保處申領)。
【安保處地址及聯系方式】:
紫金港校區:納米樓1樓行政服務辦事大廳111室安保處戶籍窗口0571-88206065。
玉泉校區:玉泉校區7舍1樓101室0571-87952295。
西溪校區:西溪校區老醫院203室0571-88273229。
3、杭州市(九區含蕭山餘杭)范圍的無房證明:獲取方式為:登錄「浙里辦」APP→首頁搜索「住房信息查詢」→進入「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中查詢,列印無房證明(通用)。
4、身份證。
5、結婚證書(海外結婚需提供翻譯公證件)。
6、子女的醫學出生證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譯公證件)。
7、若子女為海外回國後申報戶口,請提供回國時持有中國護照原件或旅行證原件。
8、若子女為海外回國後申報戶口,請提供《國外出生戶口登記放棄國外身份證明》(附件1)(也可在派出所現場領取)。
9、若子女出生超過30天未辦理申報戶口,請提供《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附件2)(也可在派出所現場領取)。
【注】:標記*的材料請准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申報戶口:
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准備所需材料,持上述1-9號材料至對應派出所申報戶口。
派出所地址及聯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東山弄55號(東山弄菜場斜對面),0571-56887833。
三墩派出所浙大受理窗口(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區東四教學樓,0571-87281304。
三墩派出所:文星橋25號1樓綜合窗口,0571-56301836。
西溪派出所:天目山路126-1號戶籍大廳,0571-88805178。
凱旋派出所:景芳路170號,0571-86960951。
三、家屬投靠:
若您已將戶口遷入浙江大學集體戶,後續需將配偶或子女戶口遷入,可申請家屬投靠,請參照下文辦理:
(一)准備材料:
1、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首頁復印件蓋紅章(請至對應校區的安保處申領)。
2、投靠家屬的戶口薄【原戶口為居民戶口者提供】、或戶口卡原件及首頁復印件蓋紅章【原戶口為集體戶口者提供】。
3、「同意落戶」聯系單(請至人才辦申領)。
【人才辦地址及聯系方式】紫金港校區東3A-116-2,0571-88206150。
4、杭州市(九區含蕭山餘杭)范圍的無房證明:獲取方式為:登錄「浙里辦」APP→首頁搜索「住房信息查詢」→進入「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中查詢,列印無房證明(通用)。
5、本人及投靠家屬的身份證。
6、若配偶投靠,請提供結婚證書(海外結婚需提供翻譯公證件)。
7、若子女投靠,請提供子女的醫學出生證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譯公證件)。
8、聘任合同。
9、與校房產處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
10、《投靠申請》(本人准備,寫明投靠人員的基本的身份、戶籍、居住地信息及投靠原因)。
【注】:標記*的材料請准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辦理准遷證:
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准備所需材料,持上述1-10號材料至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准遷證」。
【遷入地派出所地址及聯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東山弄55號(東山弄菜場斜對面),0571-56887833。
(三)辦理遷移證:
持「准遷證」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注】辦理遷移證時所需材料請與原籍派出所溝通;若本人不便返回原籍辦理,可委託親友代辦。
(四)落戶:
持「遷移證」、身份證原件至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領取個人戶口頁。地址及聯系方式同「(二)辦理准遷證」中所述。
【注】領取個人戶口頁後,若無特殊使用需求,建議轉交至玉泉校區安保處統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