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車牌搖號是一次申請還是要每月申請
杭州車牌搖號一次申請後3個月有效,不需要每月申請。
杭州車牌搖號個人有效編碼有效期3個月,未獲得指標的,有效期內自動轉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長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登錄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或者到調控服務窗口申請延期。編碼自資格再次審核通過起延長有效期3個月。申請延期不限次數。未及時申請延期的,編碼自動失效。
市調控辦於每月23日在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向申請人公布資格審核結果。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提出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經復核異議成立的,將納入下一次配置;異議不成立的,會在復核意見中說明理由。
(1)杭州小客車多久放一次新號擴展閱讀
杭州車牌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注意事項
個人需要更新小客車的,在交警車管所完成原車輛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7個工作日後,可在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或調控服務窗口申請更新指標。
到調控服務窗口申請的,需提供原車輛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個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後,自動生成更新指標,更新指標有效期12個月。有效期內未及時申領並使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個人需要轉移、注銷、遷出在本市登記小客車的,如果姓名或身份證號有變更,應先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再辦理轉移、注銷、遷出手續。
『貳』 杭州市個人車牌搖號規定
法律分析:1、在增量指標的既有配置額度之外,每個配置周期從歷年個人和單位已失效的更新資格或逾期未使用的更新指標中確定一定數量指標用於個人階梯搖號。
2、個人階梯搖號每個配置周期舉行兩次。
3、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並累計參加杭州市增量指標搖號達到24次的個人,可以申請參加個人階梯搖號。
4、參加杭州市增量指標搖號累計次數每增加24次,可在個人階梯搖號中上升一個階梯。
5、個人階梯搖號的階梯通過增加申請人在搖號池中的搖號基數序號實現。申請人每上升一個階梯,在搖號中多獲得一個搖號基數序號。每個申請人最多獲得3個搖號基數序號。
6、同一申請人擁有多個搖號基數序號參加搖號時,其所對應的任意一個搖號基數序號中簽,則在當期自動取消其對應的其他搖號基數序號,即一次個人階梯搖號一人僅可中簽一個小客車指標。
7、已經通過小客車指標搖號[含縣(市)指標和個人階梯搖號]或競價獲得小客車指標的申請人,再次符合申請條件並申請參加個人階梯搖號時,重新計算搖號次數。
8、個人階梯搖號獲得的指標有效期12個月。
法律依據:《杭州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以階梯搖號方式向久搖不中個人配置小客車指標實施辦法》、《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個人競價指標數量動態調節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在增量指標的既有配置額度之外,每個配置周期從歷年個人和單位已失效的更新資格或逾期未使用的更新指標中確定一定數量指標用於個人階梯搖號。
二、個人階梯搖號每個配置周期舉行兩次。
三、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並累計參加杭州市增量指標搖號達到24次的個人,可以申請參加個人階梯搖號。
四、參加杭州市增量指標搖號累計次數每增加24次,可在個人階梯搖號中上升一個階梯。
五、個人階梯搖號的階梯通過增加申請人在搖號池中的搖號基數序號實現。申請人每上升一個階梯,在搖號中多獲得一個搖號基數序號。每個申請人最多獲得3個搖號基數序號。
六、同一申請人擁有多個搖號基數序號參加搖號時,其所對應的任意一個搖號基數序號中簽,則在當期自動取消其對應的其他搖號基數序號,即一次個人階梯搖號一人僅可中簽一個小客車指標。
七、已經通過小客車指標搖號[含縣(市)指標和個人階梯搖號]或競價獲得小客車指標的申請人,再次符合申請條件並申請參加個人階梯搖號時,重新計算搖號次數。
八、個人階梯搖號獲得的指標有效期12個月。
『叄』 杭州車牌號每個月什麼時候放號
杭州市調控辦於每月26日組織搖號,如當日為非工作日則相應順延,每個月初會發布當月的准確搖號競價時間。
搖號指標有效期
區域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但不影響後續繼續申請的資格。
增量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自2018年7月1日起,個人新生成的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縣(市)指標、階梯搖號指標有效期調整為12個月。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
個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後,自動生成更新指標,更新指標有效期12個月。有效期內未及時申領並使用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更新指標。《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定》中明確不產生更新指標的情況不適用本辦法。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小客車的,只有一輛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其他需要通過競價方式取得的更新指標,應在12個月內參與競價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