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臨時居住證在哪辦
問題一:辦理杭州臨時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00分 去社區就可以辦了,相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和原件帶上,我是原來是房東幫辦的,後來的6年都是自己去辦,帶上36塊錢就可以了。
問題二:杭州的臨時居住證怎麼才能辦 對於非杭州戶籍的人員,辦理社保是不考慮臨時居住證情況的。
1、假如你是在杭州創業(注冊公司或個體工商戶等),是可以以單位名義參保的;
2、如果非創業的,同時以前又沒有在杭州累計參保達到5年以上,那麼個人是沒有辦法在杭州直接參保的。如果想參保必須以公司名義:(1)要求你現在工作的單位為你參保;(2)找人力公司代理參加社保。
問題三:杭州臨時居住證辦理流程 要看你住在下沙那裡,比如高沙,你可以去高沙居民服務中心辦理,他會幫你把單子寫好蓋好章,然後拿到下沙派出所去興就好了,馬上就可以拿出來的, 如果工作,也可以讓公司出個工作證明,然後去下沙派出所。結婚了,結婚證也帶上,還有兩張照片。 還有你如果用來搖號的話必須要連續兩個以上暫住證記錄哦。
問題四:杭州市臨時居住證辦理條件 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來杭居住,擬居住3天以上的,應在到達居住地3天內到所在社區警務室申報居住登記。在居住地擬居住30天以上、年滿16周叮的人員,應在到達居住地3天內申領《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一)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按下列規定辦理:1、 居住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由單位負責申報、申領居住證;
2、 居住在建築施工場所或個體經營場所的,由場所負責人申報、申領居住證;
3、 租賃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申報、申領居住證;
4、 居住在居(村)民家的,由戶主持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申報、申領居住證;
5、 其他居住人員,由本人申報、申領居住證。
(二)需要攜帶材料:1、 居民身份證(原件);
2、 彩色1寸照片2張;
3、 農民出租房攜帶租賃房屋登記本;
4、 其他住宅、店面等攜帶租賃協議書;
5、 育齡婦女攜帶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三)辦證地點:各社區警務室
問題五:杭州市臨時居住證如何辦理社保 對於非杭州戶籍的人員,辦理社保是不考慮臨時居住證情況的。
1、假如你是在杭州創業(注冊公司或個體工商戶等),是可以以單位名義參保的;
2、如果非創業的,同時以前又沒有在杭州累計參保達到5年以上,那麼個人是沒有辦法在杭州直接參保的。如果想參保必須以公司名義:(1)要求你現在工作的單位為你參保;(2)找人力公司代理參加社保。
問題六:現在杭州可以臨時居住證可以辦理嗎 可以辦理的。
自7月1日起,新修訂的《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正式實施。按照條例,浙江取消《暫住證》和《臨時居住證》的辦理,流動人口應當辦理居住登記,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流動人口可申請居住證。流動人口持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在證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問題七:在杭州如何辦理新的居住證? 1、 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
2、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居住地固定住所證明(提供與業主簽訂的一年以上租房協議或房屋租賃合同);
3、與居住地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及復印件;
4、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5、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繳納3年以上社會定險費(含3年)的證明;
6、已婚人員《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再生育證》,特殊情況,由當地街道(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其他計生證明及復印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7、申領人持所需材料,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問題八:杭州房東去給我辦臨時居住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居住證辦理條件:《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問題九:老公的戶口是杭州的我還需要辦臨時居住證嗎。?? 當然需要辦了,你要辦事情當然是看你的戶籍了。例如你要學車當然是需要你的身份。G20貌似網格化管理,蠻嚴格。挨家挨戶都要登記,呵呵
問題十:杭州居住證和臨時居住證的區別 居住證是人才或是大人才有的,臨時證一般是民工啊或是租房臨時辦的。
2. 杭州辦暫住證到底多少錢
杭州申請辦理居住證(以前叫暫住證)不收取手續費。非杭州市區戶籍人員擬在杭州市區居住三日以上的,浙江省流動人口在杭州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下的外來人員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
一、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
1、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申報居住登記。
2、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
註:代為申報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攜上述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記申請辦理居住證。
二、不申報居住登記的情況如下:
1、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民宿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的,由經營者辦理住宿登記;
2、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由醫療機構辦理住院登記;
3、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就學或者培訓的,由學校、培訓機構辦理入學登記;
4、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由救助管理機構辦理救助登記;
5、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的近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居住時間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