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分配生政策詳解
法律分析:名額分配生的比例及錄取方式有所改變:分配生名額增加,淘汰體系與以前相同。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名額分配生(原保送生提高到60%,優高提高到40%。名額分配生錄取工作在中考後進行,招生學校根據中考成績,在達到相應錄取批次基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名額分配推薦生中,按不低於95%的要求,擇優錄取。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從2021年(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Ⅱ 杭州中考分配生名額是怎麼定的
法律分析:浙江省教育廳從「分配生」制度開始實行的當年,就明確示範性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不低於60%。2021年開始,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比例為不低於學校瞎汪野招生計劃數的60%。進一步明確:好的普高名額分配生(原保送生)比例從2021年起由50%增強到不低於60%(六城區2021年為60%)。分配生措施,是地方政府為了抑制擇校熱,均衡學校間的發展,使各類學校的學生都能受到好的教育而採取的措施。具體而言,就是中招招生,教育局對於高中學校的招生名額會分兩塊,一塊用於統一招生,一塊用於分配生。例如,高中市一中招生900人,教育局會將其中500人用於陵明統一招生,其餘400人用於分配生,當然,分配比例有政策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不分民族、磨喊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條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