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小升初政策規定2022細則
杭州小升初政策規定2022細則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以下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本市申請就讀初中:
1.本市戶籍兒童少年;
2.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3.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並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本市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本市的兒童少年;
(2)駐杭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3)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市的下列兒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
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關於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杭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屬地為本市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本市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
(5)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國籍兒童少年。
(二)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初中(含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初中部,下同):小學應屆畢業學生。
二、招生范圍
(一)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公辦初中按小學對口直升或按學區招生。
(二)民辦學校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批設的民辦學校在所在區、縣(市)范圍內招生,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可繼續在所在區、縣(市)范圍內補招一次。
根據2021年我市行政區劃優化調整有關規定,餘杭區、臨平區范圍內民辦學校今年仍在上述兩區范圍內招生和補招。市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應先在學校所在區范圍內招生,所在區范圍內招不滿的,可申請並經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范圍內補招一次。
(三)民辦學校或其投資主體與當地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原訂有書面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在協議有效期內,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
受區、縣(市)政府委託、承擔部分學區范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當明確其學區范圍並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招生,不得選擇生源。
民辦學校履行協議招生或按學區招生均須經市教育局同意,具體招生報名和錄取工作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民辦學校協議招生或按學區招生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