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縱火案保姆怎麼判的
法律分析: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 保姆縱火案保姆判死刑了嗎
判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杭州保姆縱火案罪犯莫煥晶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2018年2月9日上午,杭州中院一審判處莫煥晶死刑。2018年2月9日上午9點30分,杭州保姆盜竊、縱火案一審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罰人民幣1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22日清晨5點左右,杭州藍色錢江二期小區的2幢18樓1802突發大火,現場救出的3個孩子和媽媽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判定人為縱火,逃生的保姆莫煥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6月23日,杭州市公安局發布通報,莫煥晶涉嫌放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2月9日,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隨後,莫煥晶上訴。5月17日,該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
2018年6月4日,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Ⅲ 杭州保姆縱火案,保姆莫煥晶處死前說了什麼
令人痛心的杭州保姆縱火案今年年初2月9日一審認定保姆莫煥晶犯放火罪、盜竊罪,二罪並罰,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時至今日,判決尚未執行。因為保姆莫煥晶表示不服,提起上訴。 就在5月17日,二審開庭。在一審的時候,莫煥晶在公眾面前的懺悔詞是——「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
但在二審的法庭上,莫煥晶的口風大變。 承認放火事實,但辯稱與被害人一家相處甚好。點火是因為當日凌晨賭博輸錢,想點小火再撲火試圖再次借錢。(挽回作案動機) 努力施救過。事先准備水桶,有試圖用水撲火但因緊張而摔跤未能成功、用榔頭敲擊女孩房間窗戶玻璃、電話報警、向保安求救、電話通知林生斌等行為。(有補救措施) 消防搶救失責、物業管理不當等共同因素導致嚴重後果。
莫煥晶賭博成性,欠下債務,曾以在家買房子為由,向朱小貞借了十萬元。借錢的主人家已經是慷慨,但莫煥晶恩將仇報,揮霍之後,又盜竊典當家中財物,價值大約三十餘萬左右。身邊人曾勸朱小貞換個保姆,但心善如她,覺得人無完人,何況還有同年生產的緣分。平日也只是讓莫煥晶做做飯、接送孩子上下學,為了方便,還把自己價值80萬的車給她開。
Ⅳ 「杭州保姆縱火案」怎麼判刑的
「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萬元。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判決認為,被告人莫煥晶在高層住宅內故意使用打火機點燃易燃物引發火災,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莫煥晶還在從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盜竊僱主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莫煥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煥晶犯有兩罪,應依法並罰。莫煥晶於凌晨時分故意在高層住宅內放火,導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雖然莫煥晶歸案後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莫煥晶歸案後主動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盜竊罪行,系自首,對其所犯盜竊罪可予從輕處罰。
Ⅳ 杭州保姆縱火案 林生斌
杭州保姆縱火案中,林生斌不存在參與或策劃犯罪的行為,相關陰謀論均無事實依據。以下是對相關內容的澄清與分析:
一、案件基本事實與司法結論- 案件性質:杭州保姆縱火案是一起由保姆莫煥晶因賭博欠債、企圖通過縱火再滅火獲取主人感激以繼續借錢而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莫煥晶在縱火後未有效施救,導致女主人朱小貞及三名子女死亡。
- 司法審判:莫煥晶因放火罪、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該判決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司法程序合法合規。
「蓄謀謀殺」指控:
無證據支持:目前無任何證據表明林生斌與莫煥晶存在曖昧關系,或參與策劃縱火案。莫煥晶的犯罪動機明確為個人經濟問題,與林生斌無關。
邏輯漏洞:假設林生斌意圖謀殺,其通過縱火方式導致四名至親死亡的行為,既不符合常理(如保險金獲取需復雜操作且風險極高),也缺乏直接證據支持。
「電話誤導消防」指控:
事實核查:無證據表明有人故意致電物業謊稱屋內無人。消防部門撤離系因現場火勢過大、救援困難,與外部電話無關。
法律程序:若存在此類行為,司法機關在偵查階段早已介入調查,但相關指控從未被證實。
「收買司法人員」指控:
司法獨立性:中國司法系統嚴格遵循法律程序,一審、二審及死刑復核均由獨立法官審理,無證據表明存在收買行為。
律師辯護權:莫煥晶的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其提出的相關訴求(如通訊記錄)未獲支持,系因證據不足或與案件無直接關聯,而非「被收買」。
「利用輿論謀利」指控:
個人選擇:林生斌在喪親後通過社交媒體表達悲痛、設立慈善基金或進行商業活動,系其個人權利。法律未禁止公民在悲劇後從事正常社會活動。
道德評價:公眾對其行為的道德評判存在分歧,但法律層面未發現違規行為。
「靈堂營銷」指控:
事實澄清:林生斌在小區設置靈堂系為悼念親人,其行為是否適當屬道德范疇,與案件本身無關。
法律邊界:只要未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規(如擾亂公共秩序),個人悼念方式不受法律限制。
「鎖魂井」設計:
事實核查:林生斌參與設計的井為公益項目,用於解決當地用水問題。其形狀、圖案等設計元素無任何超自然含義,所謂「鎖魂」說法純屬主觀臆測。
文化解釋:八角井在中國傳統建築中常見,寓意「八方來水」,與迷信無關。蓮花圖案象徵純潔,與案件無關聯。
「孩子名字」解讀:
名字含義:林生斌新生子女名字「暖暖」系普通詞彙,寓意溫暖、希望,與火災無直接聯系。將名字與悲劇強行關聯,缺乏邏輯依據。
- 尊重司法結論:杭州保姆縱火案已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結,莫煥晶的犯罪行為及責任明確。對無證據的陰謀論應保持警惕,避免傳播不實信息。
- 區分道德與法律:林生斌的個人行為可能引發道德爭議,但法律層面未發現其參與犯罪。公眾應理性區分道德評判與法律責任。
- 抵制網路暴力:對林生斌的指責中,部分內容涉及人身攻擊或造謠,可能構成侵權。網路空間需遵守法律法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