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身份證號的出生日期錯了能更改嗎
可以改的。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一般是不允許變動的。如果身份證上的登記項。包括身份證號碼,確有錯誤,公安機關在查證後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
公民申請領取(即首次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並經公安機關審核通過予以辦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或《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對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適當縮短辦證時間。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2019年9月1日,山西省公安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從9月1日21時起,依託「一網通一次辦」服務群眾、服務企業平台的強大功能,在全省推出居民身份證「當日受理、當日制證、當日出庫」,24小時至36小時以內郵寄至辦證派出所或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如下情況時需要使用身份證:
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兵役登記。
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例如乘坐火車(而且部分站點可以不取車票刷身份證進站乘車),飛機。乘坐跨市長途汽車實名制,以及寄遞快遞郵件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遇有下列情形時,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執法證件可查驗居民身份證:
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Ⅱ 如果出生證明上的出生日期錯了,如何更改
一、公民更改出生日期要慎重對待,原則上不予更改。如確有正當理由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二、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 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書面報告;
2、《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申請人的《出生證》、以前的戶口證件等權威原始憑據;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等單位職工的,要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三、更改出生日期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20個工作日內經調查核實,所長提出意見,報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15個工作日內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審核,並由主管領導審定。
Ⅲ 身份證出生日期錯了怎麼改
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經居民申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公民在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前往派出所申請更正: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Ⅳ 身份證出生日期錯誤怎麼修改
到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經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報市級公安機關批准後修改。
1、受理條件:
對於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實際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更正出生日期。
但公務員、在編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幹部、教師、醫生及其他一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在編工作人員本人要求確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經核實,屬公民個人弄虛作假,以虛假信息落戶造成出生日期等項目差錯而申請更正的,或以前更正過出生日期等項目現再次申請更正同一項目的,相關當事人須依法接受相應處罰後,方能受理其申請。
2、申報材料:
憑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及足以證明出生日期確屬錯誤的相關證明材料辦理。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以下幾種: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憑原始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原開具《出生醫學證明》單位出示的證明;
與原落戶憑證《戶口遷移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戶口登記機關負責查驗遷移證記載的情況;與其他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憑相關原始落戶憑證;
與原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憑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他能夠證明出生日期確屬登記錯誤並能夠形成證據鏈的相應證明或調查材料。
3、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完成。
(4)天津出生日期寫錯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身份證生日出錯三種方法可更改。
有三種方法:
一、只要找老家出生的醫院開具出生證明即可在辦理二代證時改過來;
二、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出具出生日期證明,並附上見證人的簽名,也可以改;
三、找當地派出所出具正確出生日期證明。
Ⅳ 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錯了能不能改
公民出生年月不得隨意更改,確系戶口登記工作差錯,查有實據,並有原始戶籍資料,經調查核實審批後,方可辦理。凡非登記差錯,為服兵役、入學、退休、參加體育比賽等要求更改年齡的,一律不予辦理。
1. 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書面報告;
2. 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等;
3. 申請人出生證或以前的戶口證件原始憑證;
4. 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5. 其它需要的證明材料。
參考鏈接:http://www.gande.gov.cn/html/190/258.html
Ⅵ 戶口本上的出生年月寫錯了可以改嗎
法律分析:公民若發現戶口本上出生日期列印錯誤,可以本人或者監護人帶上有效的出生證明原件到戶籍部門申請更改戶籍系統資料的。
出生日期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出生日期更改:
1、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和以前的戶口證件等權威原始依據、單位人事部門的人事檔案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Ⅶ 出生日期錯了,怎麼辦
居民需要變更戶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證明年齡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原件,記載原始出生日期的戶口簿,戶口底賬等);
(4)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申請人如果有固定職業,還需要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材料;申請人如果是在校學生,還需要所在學校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二)辦理步驟:(1)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派出所受理申請後,填寫《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責任區民警、所長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上報分縣局主管領導,直至市局主管領導審批(審批許可權各地可能稍微不同)。
(2)如果申請得到批准,申請人持《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更改戶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重新列印戶口本,並以新戶籍信息辦理身份證。
(三)變更出生日期的現實情況:
出生日期涉及到公民參與社會事務的諸多重大事項,比如:上學、工作、參軍、結婚、退休等等,因此它的變更比較敏感,公安機關對於此事很慎重。
現在公安機關登記出生日期依據的是醫院的出生醫學證明,凡以出生證明登記出生日期的情況一律不予變更。
戶籍信息目前都以統一錄入全國人口信息網路,而且涉及到身份證號的變更,更改難度很大。
Ⅷ 出生日期上戶口時弄錯了,可以改嗎
法律分析:戶口出生日期錯了可以改,居民需要變更戶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有:(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3)證明年齡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原件,記載原始出生日期的戶口簿,戶口底賬等)。(4)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申請人如果有固定職業,還需要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材料。申請人如果是在校學生,還需要所在學校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Ⅸ 戶口本上錯誤的出生日期怎麼才能改回來
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
1、辦理條件:
出生日期原則上不得更改。公民實際出生日期與居民戶口簿登記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請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請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幹部,本人要求確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已依據《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4)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5)申報戶口登記時對出生日期已簽字確認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變更姓名未滿三年的。
2、辦理手續:
公民申請更正出生日期,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③公安機關原始戶籍資料;
④原始戶籍資料登記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況說明。
凡無法提交原始戶籍資料的,原則上不予辦理,特殊情況公安機關要認真調查核實。對依據原始戶籍資料申請變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戶籍資料復印件上需註明出處、審核人、日期,並加蓋所屬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報戶口的原始材料。對確系戶口登記差錯且查找不到原始戶籍資料的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的,要持慎重態度,需提交所屬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戶籍資料的證明、其母親在醫院住院分娩記錄、兒童預防接種登記表、獨生子女證、學籍登記表、畢業證書、最先記載出生日期的人事檔案資料、持有的老戶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責任區民警調查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提交的證明材料必須相互印證,出生日期有塗改的原始戶籍資料、單一的證明材料和新近補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不得作為變更出生日期的依據。
3.辦理程序:
由公民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受理後,經派出所、縣級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Ⅹ 身份證出生日期錯了怎麼辦
一、更改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辦理流程:
1、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和審批手續,受理窗口為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窗口憑公安分局戶政部門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錯了是可以改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變更。
(10)天津出生日期寫錯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關於身份證的更改: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一般是不允許變動的。
如果身份證上的登記項。包括身份證號碼,確有錯誤,公安機關在查證後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