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產假多少天2022年
法律分析:天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六十日,也就是說,加上國家規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預產期前生育導致產前休假未滿15天的,剩餘部分與生育後產假合並使用;
預產期後生育導致產前休假超過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關規定處理。
生育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產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⑵ 天津市津南區生小孩的產假有多久
法律分析:1、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
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30日;
3、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法律依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農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⑶ 天津產假多少天
根據新修訂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因此,天津市產假為:128天。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安排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此外,《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可以延長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職工產假為:128天。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7修正)》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農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⑷ 天津產假多少天2022規定
天津產假一共應有128天。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新修訂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正常生育產假為98天.其中預產期前可以休假15天。預產期前生育導致產前休假未滿15 天的,剩餘部分與生育後產假合並使用;預產期後生育導致產前休假超過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關規定處理。生育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增加產假30天,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
相關法律法規∶《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⑸ 天津市陪產假
法律分析:女年滿二十四周歲的初育為晚育。晚育年齡的計算,以孩子出生的日期為准。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男方給予假期三天,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須是初婚或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並且必須由女方所在單位出具晚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⑹ 2022年天津產假最新政策
2022年天津產假最新政策:天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男方享受七日的陪產假。也就是說,加上國家規定的98天正常產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28天的生育假期。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農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⑺ 天津市津南區規定的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1、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30日;3、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農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