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市暫住證怎麼辦理,在哪辦理,需要什麼材料,有咨詢電話嗎
暫住證是在派出所辦理的,你現在住在哪裡,就去哪裡的屬地派出所辦理.三個月一換.要帶身份證,3張一寸照片,大概10塊左右.我以前就是在派所干這個的.嘻嘻...
『貳』 天津市河東區辦理居住證地點是在哪
河東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地址:河東區東興路東興橋111號(河東分局旁)電話:24162258
『叄』 天津市的暫住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在中國,暫住證已經用居住證來代替。天津居住證辦理條件:1、在津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應當依照《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申領居住證;
2、未滿16周歲、在津就學或從事流動性作業的境內來津人員,根據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
第八條 在津辦理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居住證首次申領免收工本費;居住證換領、補領的,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證收繳10元工本費。受理單位收繳證件工本費後,須開具收費票據。
第十條 自然人申請人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天津市證件數碼相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同居住登記)
第十一條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可以由監護人或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的,除本細則第六條、第十條規定的申請材料外,監護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能夠證明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受託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委託書。
第十二條 居民本人和代辦人應當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三條 居住證受理部門受理申領居住證時,應當依據申請材料現場審核申領人的基本信息,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信息審核無誤的,受理部門應當填寫制證信息,通過照片認證回執讀取申請人照片,留取申請人聯系方式,列印《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同時開具《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登記信息有誤的,應在更改登記信息後受理申領居住證。
『肆』 請問天津津南區居住證辦理地點在哪裡
各鎮街道都有辦理居住證的地點,去派出所就可以辦理。
『伍』 天津市暫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一是暫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天津市暫住證應該是在公安局辦理,需要的證件應山各指個人信息。
『陸』 天津市居住證如何辦理流程
一、居住證如何辦理
1、居住證辦理方式如下:
(1)可以線下申請,向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申請辦理;
(2)也可以線上申請,申請人通過當地公安微信公眾號或公安網站提出申請。
2、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二、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證。
2、居民本人相片;
3、能夠證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業單位,就讀情況的證明文件。攜帶這些資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辦理。
『柒』 天津居住證續簽去哪辦
法律分析:去各區的派出所。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捌』 天津市在哪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居住證》,須由用人單位根據本人要求,向市或區縣人事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附件1)一式四份,並同時提交有關材料。市或區縣人事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工作(市人事局組織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認證期限除外)。經審核符合辦理條件的,市或區縣人事局簽發《辦理通知書》(附件2)。用人單位持該《通知書》和《申請表》、申領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有效護照、簽證及本人兩張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配偶及16周歲以上子女提供一張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向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申領《居住證》。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核對無誤後,製作《居住證》。
『玖』 天津市的居住證怎麼辦理
摘要 您好,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