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2019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多少
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284元。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3364元和16821元。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准為3364元。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② 天津市平均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其實我國並沒有在職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統計數據,因為我國還有很多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與很多農民,統計部門一般將統計數據稱為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般年平均工資大概在七萬多,月平均工資在6000多,每個區的工資水平都不相同。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③ 天津市職工平均工資
法律分析:天津的平均工資標准目前是7073元,這個數據也是社保繳費基數的一個標准,這個平均工資指的是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④ 天津2019年的平均工資是多少
職工平均工資,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284元,月平均工資為5607元。用於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4876元,月平均工資為7073元。2019年1至3月份已辦理退休的,不再重新辦理退休手續,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核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自退休審批的次月起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⑤ 天津社平工資多少
法律分析:天津市的人均工資:2018年度天津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0452元,月平均工資為5871元;2020年平均工資為81324元,月平均工資為6777元。根據現行統計制度,工資總額是本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內。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並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⑥ 天津連續3年社平工資
如下
2021年社平工資8月30號公布。但是這個社平工資應該是上一年。也就是2020年度的。
所以今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應該是以這個標准來計算的。新公布的2020年天津市月平均工資為6777元。年輕人工資是81324元。
⑦ 天津平均工資是多少
目前社會平均工資是7849元。一般情況下,補償金額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倍數計算,平均工資的確定自然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計算,使用范圍自然在本地區,不會涉及其他地區。所以對於平均工資,不同地區劃定的界限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⑧ 天津近十年最低平均工資水平
如下
08年天津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200元,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1579元(2009年的平均工資要2010年出來),最低工資標準是820元/月。 2010年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1425元
⑨ 2020年天津市平均工資標准
天津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0452元,月平均工資為5871元。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0480元,月平均工資為7540元。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