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對大學生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和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於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可以在注冊登記、貸款融資、稅費減免、創業服務等方面獲得扶持。
1.稅收優惠: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政策支持大學生創業「首違免罰」: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在對大學畢業生在創業過程中首次出現的情節輕微、沒有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危害後果的一般性違法行為,只給予警示告誡,幫助大學生創業者糾正,不給予行政處罰。
註: 由於各個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同,對大學生創業的補貼政策也有許多不同。
另外,以上均為國家的幫扶政策,在許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也有針對大學生創業者不同的優惠政策。以雙創街為例:針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大學生創業者,雙創街將根據創業項目和所在地情況,給予適當的辦公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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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創業擔保貸款今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貸款條件(一)創業者個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申請人須為男57歲、女52歲年齡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貸款扶持對象包括以下10類人員:①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③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④刑滿釋放人員;⑤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歸國學生);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返鄉創業農民工;⑧網路商戶;⑨脫貧勞動力;⑩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以上人員在提出貸款申請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含編內編外人員)、國有企業就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除外),且不屬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二是在提交借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無其他貸款。3.貸款申請人銀行誠信記錄良好。4.從事合法經營,具備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收入來源合法可靠,具備清償貸款的能力。5.有工商部門核准並通過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協議。6.二次申請貸款的人員還要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次申請創業項目的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三年以上,並且帶動就業人員達3人以上。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七條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2]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一)借款人基本情況;(二)借款人收入情況;(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Ⅲ 天津:啟動創業擔保貸款市級經辦
【導讀】近日,天津市人社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共同舉辦了創業擔保貸款市級經辦啟動儀式。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將在天津市開放21個營業網點作為創業擔保貸款市級經辦網點,為天津市小微企業和重點創業群體提供就業創業、資金扶持等服務。
啟動儀式上,現場向5位個人創業者和5家小微企業代表發放創業擔保貸款957.7萬元,用於支持個人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有效解決了因疫情影響給創業者帶來的資金困難。
今年以來,為克服疫情影響,全力做好全市就業創業工作,天津市陸續出台了「穩就業32條」、「應對疫情保就業76條」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40條」、「幫扶困難村勞動力就業8條」等政策措施,特別是在創業方面,出台了一攬子支持創業的利好政策,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創業扶持體系。創業擔保貸款作為對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最直接、最有效的扶持措施,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融資慢、融資難的問題,得到了創業者的廣泛關注。
為進一步落實「雙創」戰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出台《天津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在政策體系、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進行了調整,在貸款范圍、貸款額度等方面進行了突破創新。
擴大貸款范圍。天津市創業擔保貸款包括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在本市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合作社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貸款要求的,均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當年新招用符合規定條件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且無違法違紀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均可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提高貸款額度。對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落戶5年內「海河英才」等重點創業群體和「項目+團隊」成員,貸款最高額度上浮至50萬元,以同一個「項目+團隊」成員共同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的,總額最高可至300萬元。
延長貸款期限。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2年,允許展期1次,最長不超過1年。
拓展擔保方式。除以創業擔保基金擔保外,允許以信用、財產抵押、股權質押等多種方式提供擔保,對「項目+團隊」成員,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以及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國家級和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推薦的借款人,原則上取消反擔保。
提高貼息標准。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全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LPR的50%予以貼息。
豐富經辦渠道。為進一步拓寬創業擔保貸款的獲取渠道,為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提供及時、便捷的資金支持,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除可到經營地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外,還可到市級經辦銀行網點辦理,有申請貸款意願的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可就近到經辦網點咨詢、辦理創業擔保貸款業務。
Ⅳ 天津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
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條件 (全國一樣)
1.在讀大學生、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
2.大專以上學歷;
3.18周歲以上。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
2.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成績單;
3.已畢業學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4.常用存摺或銀行卡過去6個月對賬清單。
5.其他資信證明(若有):獎學金證明、班幹部證明、社團活動證明,各種榮譽證明/回報社會證書如獻血、義務支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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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可以享受
1.稅收優惠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
●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創新人才培養
●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實施的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同時享受跨學科專業開設的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8.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實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的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共享的幕課、視頻公開課等在線開放課程,和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
9.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台。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以及高校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10.改革教學制度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累計與轉換制度,和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的新探索。
●同時也享受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訂的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等系列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的教學實踐活動。優先支持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11.完善學籍管理規定
●有自主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實施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管理規定。
12.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的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以及地方、高校兩級信息服務平台,為學生實時提供的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和創業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可享受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相關培訓、指導服務等扶持政策。
Ⅵ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所謂創業擔保貸款,是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在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及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困難,由政府出資設立創業貸款擔保基金,經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銀行發放貸款,並享受國家貼息的一種政策性貸款。貸款申請人向創業地擔保機構提出貸款申請,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並提交有關材料並對其進行徵信查詢。符合條件的,經現場審核合格後,由經辦銀行發放貸款。個體創業者。是指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就業或合夥經營的下列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殘疾人、返鄉創業和就近就地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等(以下簡稱符合貸款條件人員)。
符合貸款條件企業。是指安置符合貸款條件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由經辦銀行發放貸款。個體創業者。是指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用工備案的中小企業。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其創業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的期限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享受財政全額貼息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財政部門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補助。
Ⅶ 創業擔保貸款2021年政策
2021年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如下:
1、創業擔保貸款是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在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困難,設立創業擔保基金,經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銀行發放貸款的一項政策性貸款。其目的是通過信貸支持,幫助更多的勞動者實現就業再就業。
2、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象為年齡在60周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備一定勞動技能,並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進城務工和返鄉創業或就地就近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等,及符合貸款條件的個體工商戶。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Ⅷ 天津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本市創業擔保貸款包括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法律依據:《天津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個人和小微企業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條件:
(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本市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合作社等經營實體,無不良信用記錄,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2.創辦經營實體並按規定進行登記注冊;
3.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借款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經本市人才管理部門確定的「項目+團隊」成員,符合條件的,可共同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本市進行市場主體登記、無不良信用記錄,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小微企業創業貸款:
1.屬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2.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3.當年新招用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規定條件人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