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哪裡可以做工傷傷殘鑒定
一般是在當地社保大樓內工傷工傷認定科和勞動能力鑒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如果能確定勞動關系,你應當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然後根據鑒定結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Ⅱ 在天津個人做傷殘鑒定怎麼做在哪兒做
天津市殘疾人鑒定需要到戶籍所在街鄉鎮或區縣殘聯申請,由街鄉鎮或區縣殘聯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安排直觀認定或到指定醫院鑒定。
根據《天津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四條《殘疾人證》發放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市、區縣、街鄉鎮三級發放管理制度,並建立天津市殘疾人證管理系統,全面管理《殘疾人證》的發放工作。條件尚不具備的區縣可暫時實行市、區縣兩級管理。
第五條《殘疾人證》由申請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街鄉鎮或區縣殘聯提出辦理申請。凡是符合《殘疾標准》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2.實行二級管理的區縣殘聯根據《殘疾評定表》的評定結果進行初審,符合標准者,填寫《天津市殘疾人狀況登記表》一份,然後將《天津市殘疾人狀況登記表》中的相關資料和《殘疾評定表》錄入、掃描到殘疾人證管理系統中,網上提交本區、縣殘聯審核、簽發人員審核、簽發。對不符合殘疾標准者,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並將評定表一份交給申請者。
第六條申請:凡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並自願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須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彩色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張、到戶籍所在街鄉鎮或區縣殘聯(三級管理到街、鄉、鎮殘聯;二級管理到區、縣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殘疾人證申請表》。
凡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領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須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第一代殘疾人證、彩色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張、到戶籍所在街鄉鎮或區縣殘聯(三級管理到街、鄉、鎮殘聯;二級管理到區、縣殘聯)提出換證申請,如實填寫《殘疾人證申請表》。戶籍已遷移但沒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的,須向原發證街鄉鎮或區縣殘聯申請核發第二代殘疾人證,換證後再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
第七條 受理:街鄉鎮或區縣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與申請表填寫的內容進行核對,經系統確認無誤後,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安排直觀認定或到指定醫院鑒定。並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證管理系統。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第八條殘疾評定:申領殘疾人證,須依照《殘疾標准》對申請人是否殘疾、殘疾類別、等級進行殘疾評定。殘疾評定分為直觀認定和醫院評定。
1.直觀認定,對依照《殘疾標准》能夠直觀認定類別和等級的,由受理機關辦證人員開具《殘疾評定表》(殘疾評定表一式三份),指導申請人到本區縣殘聯進行直觀認定。區、縣殘聯必須組成由分管副理事長為組長的3人直觀認定小組負責直觀認定工作。直觀認定小組依照《殘疾標准》直接填寫《殘疾評定表》,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並由所有直觀認定人員簽字、加蓋公章。
經相關部門按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國家技術監局1996.03)、《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民政部等2004.11.15)、《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標准》(國家質檢總局2002.12)評定的肢體殘疾人,其等級符合《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中的肢體殘疾等級對應關系者不再重新評定,按照對應關系確定其等級,直接發放殘疾人證。由直觀認定小組人員填寫《殘疾評定表》,明確記錄參照依據、相對應的類別、等級。並將《天津市職工工傷證》、《天津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表(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軍人證》、《傷殘軍人審批表》;《司法鑒定意見書》等原始材料復印件留存歸檔。
2.醫院評定,對於不能直觀認定的,應給申請人開具《殘疾評定表》(殘疾評定表一式三份),並填寫相關內容,指導申請人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評定。鑒定醫院的指定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商市衛生局,根據全市醫院資質和醫療資源分布狀況共同確定(詳見《天津市殘疾人評定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3.多重殘疾者,經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可以進行一種或多種殘疾類別的直觀認定或鑒定。多重殘疾的等級以殘疾最重的等級為准,類別為「多重殘疾」。確定為「多重殘疾」的,應在殘疾人證備注中記錄各類別及等級,並加蓋公章。
4.殘疾評定期限為:《殘疾評定表》自開出當日起一個月內有效。超期後應重新領取《殘疾評定表》。申請人應在開具《殘疾評定表》五日內到指定的醫院預約鑒定時間。
5. 持有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原《殘疾人證》及檔案資料中無殘疾等級的、非指定醫院鑒定的、原雖經直觀認定,但在換證中確認為不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的,必須重新進行殘疾評定;《殘疾人證》及檔案資料中殘疾類別、等級記載完整、明確,可以不重新進行殘疾評定,直接換發第二代《殘疾人證》。
Ⅲ 天津傷殘鑒定機構地址
法律分析:一、天津市殘疾人培訓基地;二、津實司法鑒定中心;三、天津市殘疾人聯合會。 天津市做傷殘鑒定的機構有好幾家,建議在起訴以後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Ⅳ 天津市工傷鑒定中心
法律分析:對工傷勞動能力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鑒定時間和地點,一般在市政服務中心設有服務窗口。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Ⅳ 天津傷殘鑒定在哪裡做
:天津市殘疾人鑒定需要到戶籍所在街鄉鎮或區縣殘聯申請,由街鄉鎮或區縣殘聯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安排直觀認定或到指定醫院鑒定。根據《天津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條《殘疾人證》發放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
Ⅵ 我國天津工傷鑒定去哪裡
法律分析:傷殘鑒定在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鑒定時間和地點,一般在市政服務中心是否服務窗口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Ⅶ 天津傷殘鑒定中心咨詢電話
法律分析:天津傷殘鑒定中心咨詢電話: (022)23542552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殘疾標准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條 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
第四條 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事業的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殘疾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