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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低保每月補助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8-25 00:24:46

❶ 天津市今年低保長錢嗎

天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010元。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條件:
1、天津市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的認定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❷ 天津低保戶申請大病救助能給多少錢

天津低保戶申請大病救助能給20000元左右
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救助標准為: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60%,2萬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
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人員供養、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殘疾人提高5個百分點,醫療救助對象中的孤兒、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困境家庭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負擔2萬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個百分點。

❸ 天津低保標准

城市低保標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1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調整為1560元;
4、城市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8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170元。
農村低保標准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農村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16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10元;
3、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調整為140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調整為1050元;
4、農村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0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拓展資料:家庭低保和個人低保一樣嗎?
不一樣的。區別主要在概念和政策上:
1、概念上:個人低保指單獨一人享有低保,家庭低保指家庭兩人或兩人以上享有的低保;
2、政策上:2016年國務院已經有文件,國發2016.47號文。重度殘疾人可以單獨立戶享低保。家庭低保即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❹ 天津市低保標准

法律分析:天津市調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標准,城鄉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94元調整為每戶每月303元。天津市還調整特困人員供養標准,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為由每人每月18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7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8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3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民政局、財政局《關於調整社會救助范圍和標準的通知》 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從2020年9月1日起,調整社會救助范圍和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98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10元。

二、調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標准

城鄉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94元調整為每戶每月303元。

❺ 天津低保標准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天津市低保標准如下: 城市低保標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1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調整為1560元; 4、城市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8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170元。 農村低保標准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農村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16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10元; 3、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調整為140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調整為1050元; 4、農村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三條 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或者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