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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需要辦外經證天津市

發布時間: 2022-08-29 19:10:24

❶ 什麼是外經證

外經證是指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指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1)什麼情況下需要辦外經證天津市擴展閱讀

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經營地經營項目的合同、協議等詳細資料。

二、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繳銷

1、符合繳銷條件的,稅務機關在「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上簽署意見並辦理繳銷手續,收回「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證明聯。

2、對逾期(超過半年)未繳銷的,稅務機關應督促納稅人辦理繳銷手續。

3、對未在經營地足額完稅的,主管稅務機關及時辦理稅款結算手續。

❷ 為什麼要辦理外經證

因為經商者如果去外地從事經濟活動,需要辦理外經證。

❸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需要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明,對對方公司有什麼影響

1、納稅人到外地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應當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2、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和對方公司沒有關系,開外經證所需材料:
(1)合同原件(2)原件復印件(3)稅務大廳填申請表(4)公章
(5)工程類合同必須要有中標通知書,如果沒有需要業主開情況說明。

3、什麼叫外出經營許可證,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環節的部門受理納稅人填寫的申請,經審核無誤後,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外縣(市)稅務機關的報驗登記管理
(1)納稅人申報,納稅人應在到達外出經營地進行經營前,向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申報,同時提交如下證件、資料: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2)受理,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審核納稅人填寫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報資料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後為納稅人辦理報驗登記手續。
(3)查驗,辦理報驗登記的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報送的資料進行實地查驗,報驗與實際一致的,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簽署意見並加蓋稅務機關印章;不一致的,報驗地稅務機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收管理。
納稅人所攜帶貨物未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註明地點銷售完畢需異地銷售的,必須經過註明地點的稅務機關驗審,並在證明上轉注;異地銷售而未經註明地點的稅務機關驗審轉注的,視為未持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外出經營的納稅人需使用發票的,需提供擔保人或繳納發票保證金後,向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外出經營活動結束,納稅人應向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申報並經稅務機關核實,納稅人結清應納稅款、繳銷未使用發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的注銷處理,並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上,註明納稅人的經營、納稅及發票使用情況,將《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執聯)交納稅人送證明填發地稅務機關,《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證明聯)由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留存。

❹ 為什麼要辦理外經證

為什麼要辦理外管證?
是稅務登記證管理的要求。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怎樣開具?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按照外出經營活動所應繳納的貨物與勞務稅稅種向相應的縣級以上(含本級)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活動應繳納增值稅的,向國稅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應繳納營業稅的,向地稅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為兼營行為的,可向國稅或地稅機關申請開具,稅務機關不得拒絕。

貴公司B地進行經營業務活動,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A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B地(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應繳納的營業稅連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在B地身申報繳納。

❺ 建築勞務公司從代發工資中收取管理費,開勞務費時需辦外經證嗎:外經證在什麼情況下開

外經證全稱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發生到外縣(市)經營活動的情況,需憑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 發 票。
(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 )稅務登記證副本;
(2 )經營地經營項目的合同、協議等詳細資料.

看你的代發工資管理費報稅是否在你地區外.

❻ 什麼情況下需要開外管證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明確: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管證》。

❼ 什麼情況才需要辦理外經證

出了本轄區(一般是城區,或者市)經營,需要在本轄區以外申請開具發票的,才需要辦理外經證。
各地管理不盡相同,以當地稅務機關的答復為准。
詳情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

❽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外經證必須是建築安裝行業嗎

到城區(縣)以外的地區進行建築安裝施工,就需要辦外經證。
外經證和行業無直接關聯,只是建築、安裝業承包工程異地經營的情況比較多而已。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外經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