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公積金一次性提取條件
一、天津公積金一次性提取條件是什麼
1、天津公積金一次性提取條件是: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二、公積金提取銷戶多久到賬
對於一般的公積金銷戶之後,通常會在三個月裡面就會到帳。因為各個地方的規定也都是不同的,所以具體還得看當地的住房公司積金管理中心。對於購買、翻建以及大修自主住房的,或者是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資收入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裡面的儲存余額。
❷ 天津市離職後公積金多久可以提取出來
摘要 當你離職時除了各種工作的交接,還要注意住房公積金的遷移提取或者重開戶問題。離職後公積金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員工離職後一個月內會辦理該賬戶的封存,所以離職後一個月左右去提取比較合適。
❸ 公積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首先專業分析: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公積金是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一次最多不能超過百分之七十的公積金余額。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也能提取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等。需要提取公積金的人可以提前了解相關規定。
其次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最後公積金提取的方式是有很多的,而且提取的次數也會有著一定的限制,我們應該遵守政策的要求。
1、住房公積金一般都是每年取1-2次,而且只能提取住房公積金70%的余額,目前很多地區都是一年取一次。但是按照情況不同,地區不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也不盡相同。參照天津為例,不同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次數不同。
2、根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天津市對職工出現其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作出新規定。從2018年9月1日起,有三種情況也可以提取公積金,前提是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應未負有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債務。
3、就是職工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或終止合同關系,只要住房公積金賬戶達到半年及以上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所有餘額。還有就是納入低保的,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另外一種就是職工家屬有重大疾病的,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的,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且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❹ 天津市公積金離職後多久可以取
離職後提取公積金條件:
1、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賬戶封存滿半年
2、夫妻雙方未負有公積金(組合)貸款債務
或夫妻雙方有公積金(組合)貸款債務但當前賬戶余額小於最近1期月還款額的
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❺ 天津公積金封存多久可以提取
法律分析:天津公積金封存半年可以提取。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賬戶封存滿半年,夫妻雙方未負有公積金(組合)貸款債務,或夫妻雙方有公積金(組合)貸款債務但當前賬戶余額小於最近1期月還款額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到本市任一公積金管理部審核提取。
提示:職工賬戶狀態不為「解除勞動關系封存」的,還應提供職工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在線辦理提取業務,單筆(單日)最高限額10萬元,單日提取金額超過限額的,可通過個人網廳或手機APP使用支付寶刷臉認證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❻ 公積金租房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為每年提取一次,時間限制為12個月。職工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提出提取申請,每年辦理一次;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當前月繳存額的60%,每年度可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職工及配偶合計提取額不超過實際房租金額和本市規定的當年租房提取限額;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提取額度,無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提取額度。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❼ 天津公積金封存多久可以提取
法律分析:無論多久,買房時就可以憑購房合同或房產證、首付款或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一次性全額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❽ 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是多久
一般需要1個月左右。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