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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應該交多少錢公積金

發布時間: 2022-09-14 17:27:35

㈠ 天津公積金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做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其他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在5%-12%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3、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法律依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 自2020年6月22日起,單位在繳存2020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可按以下程序辦理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業務。

㈡ 天津公積金最低標准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例行調整,繳存比例仍為11%。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例行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月工資標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過21048元。三、繳存比例保持不變。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統一繳存比例仍為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2%。各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仍按現行政策執行,最低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

㈢ 天津市最低公積金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天津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准,我天津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2050元,因此,職工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205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973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依照國家規定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七條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是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職工工資的構成,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㈣ 天津公積金繳存比例怎麼算(2022新標准)

天津公積金繳存比例怎麼算?(2022新標准)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1、 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其他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在5%-12%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

3、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關於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

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將繳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應經職工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實施。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繳存基數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2050元,最高不得超過29730元。

單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新招用職工和新調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為職工本人在新單位繳存首月的全月應發工資,不再重新核定。

執行時間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30日廢止。

公積金在微信提取的步驟如下:

1、職工需要在銀行關聯公積金卡,並且綁定微信服務。

2、打開微信錢包

3、進入錢包後,點擊進入頁面左下角的“城市服務”;

㈤ 天津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說不可以低於5%,也不可以高於20%,繳存的基數是職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員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繳存的基數就是職工本人當月的月工資。職工個人繳存多少,單位需要同比例繳存。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㈥ 天津公積金繳存比例

一、天津公積金繳存比例是什麼
1、天津公積金繳存比例是: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各百分之十一,或各百分之十二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其他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
(3)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公積金提取流程是什麼
1、提取公積金的理由必須與相關法規條文符合;
2、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吻合法律條文,相對應的審核資料;
3、經預約後向銀行經辦網點提交申請及材料;
4、銀行經辦網點審核材料後出具書面受理通知;
5、銀行經辦網點向公積金中心提價材料進行審批;
6、經批准後提取轉賬至提取人的個人賬戶。

㈦ 天津最低公積金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205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天津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准,我天津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2050元,因此,職工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205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9730元。新招用的職工從到單位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自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新招用和新調入職工以繳存首月錄用或調入單位的全月應發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㈧ 2020年天津公積金基數

2020年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21048元。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得知,從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不得低於天津市最低月工資標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過21048元。

繳存比例方面,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統一繳存比例仍為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2%。單位也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最低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

目前,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經開通了單位網上繳存及相關業務辦理。在確定繳存比例後,可通過網上系統直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

㈨ 2022年天津公積金繳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天津公積金繳存比例∶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做調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2、其他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在5%-12%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3、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網上繳存的單位可通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未開通網上繳存的單位可到管理部領取或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站。列印《單位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一份,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後,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部辦理。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將繳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單位可到管理部領取或通過住房公積金網站列印《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及工會章後,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二、天津公積金繳費基數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9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20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