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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天津西青當地的廉租房

發布時間: 2022-09-20 04:56:47

① 關於天津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廉租房實物配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家庭為單人的申請人,應當符合晚婚年齡;離異的,應當滿3年)。
2.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6960元,2人戶低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
3.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15萬元,2人戶低於23萬元,3人戶低於30萬元,4人戶低於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於40萬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5.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病、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
不滿足其中任何一項都無法申請,不過你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

② 2020天津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申請的條件主要如下: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准;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購買公有住房;(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3)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法律依據:《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第六條:對開發建設和購買的廉租住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土地、規劃、計劃、稅費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第七條:廉租住房必須嚴格控制面積標准和裝修標准。每戶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處與居住人口相當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積標准、裝修標准和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③ 天津市廉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受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受理機關應當及時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除了書面申請,申請人還需提供3種材料:

一是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政府認定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二是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證明;

三是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此外,還有地方政府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3)如何申請天津西青當地的廉租房擴展閱讀:

根據《廉租房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不得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違反前款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未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採取調整租金等方式處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拒絕接受前款規定的處理方式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標准、住房困難標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實行動態管理,由市、縣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九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

第三十條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審核同意或者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給予警告;對已經登記但尚未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記;對已經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退出實物配租的住房並按市場價格補交以前房租。

第三十一條廉租住房保障實施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執行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或者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實施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 天津市申請廉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者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者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期限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財產11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及以上單人戶)。

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市國土房管局依據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指導區房管局調控受理申請人范圍和數量。

外地來津就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4)如何申請天津西青當地的廉租房擴展閱讀:

根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應當按照租賃合同按期足額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准予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補貼直接劃入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或者經營單位租金收入賬戶。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並委託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按月提取。

第二十九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不得轉借、轉租、空置、損壞所承租的住房,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結構和配套設施。

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及其委託的經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配套設施及經營性配套公建的規劃使用用途。

第三十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初次承租期不超過3年。租賃合同期滿需要繼續承租的家庭,應當在租賃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准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區房管局申請續租。經區房管局審核符合條件的,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1年,租金按屆時標准執行。

第三十一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相應標準的住房租賃補貼。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承租家庭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條件或者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以申請相應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十二條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應當按照規定履行申報義務。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申報信息的核實、處理、住房保障方式轉換等實施細則,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⑤ 申請廉租房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一、廉租房的申請條件: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二、廉租房的申請流程:1、提出申請,申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2、政府初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及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家庭收入情況和住房情況。公示無異議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區、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3、審核。區、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⑥ 天津市廉租房怎麼申請

天津廉租房申請條件廉租房實物配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家庭為單人的申請人,應當符合晚婚年齡;離異的,應當滿3年)。 2.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6960元,2人戶低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 3.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15萬元,2人戶低於23萬元,3人戶低於30萬元,4人戶低於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於40萬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5.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病、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 希望能幫到你

⑦ 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請廉租房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十六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⑧ 天津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常住戶口;2、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准。(二)外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3、繳納社會保險;4、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准。申請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個申請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共同申請人在符合申請條件的基礎上(配偶除外),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戶籍屬城中村的申請人按照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未享受任何拆遷安置補償。已享受過政策性住房(房改、經適房、貨幣化補貼)的申請人,原則上不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⑨ 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2、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合法的轉租必須符合什麼條件
合法的轉租須符合以下條件:
1、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於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2、轉租的租金不得高於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