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所需要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戶口遷移程序:第一步,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准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第二步,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准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系。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最好在那裡拉一張新的戶口本,因為戶口轉移,舊的戶口本作廢),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第四步,拿著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⑵ 天津市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戶口應攜帶的手續出生登記(一年內)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年內可隨父或隨母登記戶口,由父母或監護人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提交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嬰兒父親、母親《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嬰兒父母親《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市公民在國外所生子女,監護人提交市局開具的《登記戶口通知書》及《出生證明》翻譯件原件;
5、父母雙方均為本市集體戶口,且無條件遷移的,提交單位同意接收證明材料,由單位主管集體戶口人員親自辦理;
6、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可單獨立戶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戶。提交父母軍官證,部隊證明,房本,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證明;
7、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提交《准生證》;
8、其他視情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⑶ 天津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40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可以走人才引進了,而且大專中專只要符合社保要求有技能也可以落戶天津了。
1、學歷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畢業生不超過40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45周歲、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戶,不需要其他任何條件。
2、資格型人才: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以及擁有國內外精算師、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建築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可直接落戶天津。
3、技能型人才: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在天津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在天津工作滿3年,具有高等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歲,具有高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的,可直接落戶天津。
4、創業型人才: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且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個人累計繳納所得稅10萬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戶天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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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天津遷入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天津市居住證(回執也可以)
4、學歷證書(學歷畢業證書需經我市教育主管部門認證)(官方網站學歷認證可以打出)
5、勞動合同 或聘用合同
6、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繳納三個月社保)
7、落戶本人或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近親屬關系的須提供親屬關系證明依據、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和房主同意落戶證明)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⑸ 天津市落戶條件
天津市落戶條件如下:
1、年齡在35歲以下,有一所師范大學的全日制本科學位;
2、45歲以下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全日制研究生;
3、年齡在35歲時,40歲以下的畢業生必須有中級職稱;
4、在40歲以上的年齡,45歲以下的畢業生必須有一個高級職稱;
5、子女隨遷入津,須在津有自主戶權的住房,且子女年齡不能超過18周歲。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天津市落戶材料需要什麼
1、居民身份證;
2、天津市居住證;
3、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地產權證書;
4、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公安預審表;
5、申請落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與本人共有住房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等親屬關系證明。
⑹ 在天津落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在天津落戶口需要的條件是: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學歷型人才。
在天津市戶口條件如下:
1、新生嬰兒隨父登記戶口的:新生嬰兒父親為本市常住戶口,母親在本市有常住戶口或常住戶口不在本市,長期在津居住,申報隨父登記出生,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子女未落戶證明、結婚證復印件以及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
2、無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申請登記戶口的:無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出生需提交書面申請、居(村)委會證明和親子鑒定證明;
3、投靠親屬戶口;
4、收養子女戶口: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的證明、結婚證復印件、收養登記證件復印件、區縣計劃生育部門無子女證明和養父母醫院體檢證明,收養棄嬰、兒童的還要提交《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和民政部門公告復印件;
5、離、退休人員戶口:家庭基礎在津,單身在外地工作,按國家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來津投靠配偶,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和退休證復印件,因病提前退休的還要提交勞動鑒定委員會證明;
6、突出貢獻人員戶口;
7、引進人才戶口:本市企業引進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
8、小城鎮戶口:我市農民已到建制鎮鎮區范圍內居住,具有合法自建房、企事業單位建房、購買的商品房等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經本人申請,可辦理小城鎮戶口。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證明、合法固定住所證件復印件,已婚的還要提交結婚證復印件;
9、大專畢業生落戶政策:對我市大專院校短缺專業,在我市公開招聘後仍不能滿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的,且該畢業生已在我市注冊企業工作滿2年,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⑺ 天津落戶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2022年天津戶籍辦理流程如下,天津市的公安局綜合服務窗口將對申請的材料進行詳細的審核。如果材料齊全的,就會當場驗收,發放材料接受的回執單。如果材料准備不齊全的,應該一次性通知需要補齊的材料。自受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窗口積分申請當天開始的三個工作日內,沒有向天津市的公安局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相關材料的,將會取消其資格。天津落戶流程,
(一)在線申報。申請人登錄天津公安手機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微信公眾號,在引進人才落戶系統中,按提示要求填寫並提交個人申報相關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請人收到申請通過的確認簡訊,則可按照提交申報材料的相關要求,到擬落戶區行政許可中心引進人才落戶窗口,提交落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及時收到確認簡訊的,也可直接到相關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三)直接受理。窗口經辦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核,人證一致且材料齊全的,當場列印或現場填寫引進人才落戶遞交材料登記表,留存材料復印件並退還原件。材料遞交後,申請人無需在現場等候。
(四)發放函證。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門對所接收的落戶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以簡訊形式通知申請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在系統的業務辦理進度查詢中,確認《准予遷入證明》的獲取方式。
選擇自取的,申請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遷證擇郵寄的,郵政EMS以到付方式將准遷證送達本人。
(五)辦理落戶。申請人持《准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然後到擬落戶區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辦理相關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⑻ 往天津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天津戶口遷入有積分入戶、租房落戶、海河英才落戶等。其中天津積分落戶的條件為: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居住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注冊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等。
天津積分落戶條件
(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注冊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滿一年是指: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數十二個月;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向前數十二個月。期間無間斷、補繳、個人窗口繳費等情況,且申請時仍屬正常繳費狀態。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2019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
海河英才落戶條件
一、學歷型人才
1、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2、獲得碩士學位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獲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受限制。
二、資格型人才
1、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
2、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建築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不超過30周歲;
2.具有高級職業資格或在津工作滿1年,不超過35周歲;
3.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4.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滿1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
2.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四、創業型人才
1、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
2、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創業團隊核心成員人才主要是指,來津創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東)。
3、企業核心成員不是原始創業者,還需在該企業任職超過1年。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慧、生物醫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創意、航空航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所在區領軍企業的資格認定並公布領軍企業名單。
溫馨提示——
下列情形人員均不能辦理引進人才落戶:
1、退休人員不能辦理引進人才落戶。
2.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3.在津無就業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0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4.在津已就業並繳納社保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5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學歷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落戶年齡限制均包括上限年齡。如:全日制本科學歷型人才40周歲(含)以下均可以申報落戶。
⑼ 天津落戶程序
法律分析:(一)在線申報。申請人登錄「天津公安」手機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微信公眾號,在引進人才落戶系統中,按提示要求填寫並提交個人申報相關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請人收到申請通過的確認簡訊,則可按照提交申報材料的相關要求,到擬落戶區行政許可中心引進人才落戶窗口,提交落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及時收到確認簡訊的,也可直接到相關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三)直接受理。窗口經辦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核,人證一致且材料齊全的,當場列印或現場填寫「引進人才落戶遞交材料登記表」,留存材料復印件並退還原件。材料遞交後,申請人無需在現場等候。
(四)發放函證。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門對所接收的落戶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以簡訊形式通知申請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在系統的業務辦理進度查詢中,確認《准予遷入證明》的獲取方式。
選擇自取的,申請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遷證;選擇郵寄的,郵政EMS以到付方式將准遷證送達本人。
(五)辦理落戶。申請人持《准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然後到擬落戶區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辦理相關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