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現在去民政局辦離婚要多久
夫妻雙方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至少需要經過三十一天,才可領到離婚證。自民法典生效後,夫妻雙方想要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需要經過一個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經過後,雙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領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無誤後,會給雙方頒發離婚證。
而離婚冷靜期的規定中有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是不變期間,即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後三十日內不會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真正的離婚冷靜期。而第二個三十日是可變期間,即在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如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發給離婚證;如在此期間男女雙方沒有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基於雙方最初的申請為其辦理離婚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兩個期限的規定,明確了男女雙方若要登記離婚,需要經過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後的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還需要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如任何一方未到場申請確認的,視為雙方未達成一致,不適用協議離婚的行政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協議離婚的查明】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❷ 2021年自願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自願離婚一般是指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至少需要32天拿到離婚證。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有三十甜的離婚「冷靜期」,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❸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因民法典新增規定了離婚冷靜期,所以即使雙方都同意離婚,也無法馬上在民政局拿到離婚證。民法定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若想協議離婚,先去民政局提交材料,申請離婚,提交材料後,等30日,雙方都不反悔,再去一趟民政局辦理正式的離婚手續,在此期間,只要有一方反悔,則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如果雙方就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各方面達成一致意見後,去法院離婚也是比較快速且能限制反悔的合法途徑。對於如果選擇去法院調解離婚,需要去法院立案,然後走訴前聯調程序。法院會在開庭前安排專門的調解工作人員與雙方聯系,溝通具體一箱,如果雙方以及達成一致意見,就會聯系法官盡快出具調解書,調解書法律效力等同於離婚證。
同時,法院調解離婚有以下作用:
1.及時解決糾紛,穩定當事人情緒。第三人作為中立者介入,可以穩定當事人的情緒,正確疏導解決問題;
2.幫助雙方當事人認清糾紛、問題的本質,更好的表達出自己的訴求。專業的第三者介入才能幫助當事人認清糾紛的本質,幫助當事人理清自己的需求,准確提出訴求,更利於糾紛的處理;
3.緩和雙方當事人關系。對於問題較小的離婚糾紛,專業且中立的第三人介入才能夠中立的分析問題,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綜上,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可以通過訴訟調解或協議離婚盡快離婚。在雙方協議一致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則需要至少31天才可以拿到離婚證。
❹ 離婚手續2021需要多久能辦完
您好,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後還需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冷靜期期滿之後30日內還需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否則視為雙方撤回離婚申請。如果期滿後任何一方未能至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視為雙方撤回離婚申請。需要明確的是,在30天的離婚冷靜期內可以申請撤回,但是不能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雙方協商一致離婚的,應該簽訂離婚協議,並且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訴訟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對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律師提醒,《民法典》新增的離婚冷靜期,是因為某些夫妻離婚的決定是一時沖動,並非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挽回。冷靜期就是為雙方提供一個機會。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❺ 2021年去民政局離婚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您好,如果您與對方是協議離婚,可參考以下步驟所需的時間: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並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七)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時間在30-60天不等。
【法條】《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內容為解答部分)。
❻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協議離婚已經不能當天按到離婚證。因為自2021年實施《民法典》後,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通過協議離婚的需要先進行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後,再在三十日內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就是說自雙方協商要離婚事宜並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之後起算,最快可以在第三十一天,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此後也就沒有任何途徑是可以當天領取到離婚證的。
雙方如果可以協議離婚的,雙方就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數額以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後,然後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書通常是簽字加按手印,並在民政局備案,自雙方取得離婚證,離婚協議方才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❼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你好,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在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後,夫妻雙方再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處領取離婚證即可,一般需要30天左右。
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離婚時間長短根據個案而定。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應該在起訴3個月內判決,普通程序最遲6個月,如涉及二審,二審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另外,離婚案件如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需要六個月後才能再次起訴。所以,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案件,訴訟離婚可能需要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如果涉及審計、評估不計入審限則時間更長。
《民事訴訟法》第124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176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❽ 2021年去民政局離婚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答: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開始實施後,有離婚冷靜期的新規定,離婚證的取得時間被延長了。准備好離婚協議後,需要雙方先申請離婚,申請被受理後,經過三十日冷靜期再在冷靜期屆滿三十日內共同申請領取離婚證。由此可知,至少要經過30天。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針對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情況,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離婚協議後,可以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僅對上述事項不存在爭議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首先,離婚協議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文書,自完成離婚登記之日生效。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的處理約定。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的簽訂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離婚後是不能單方反悔撤銷的。在准備好離婚協議後,夫妻雙方應親自向婚姻登記部門申請離婚登記,共同申領離婚證,該程序分別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發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上述程序中的「冷靜期」為三十天。夫妻任何一方可在冷靜期內撤回離婚申請、或決定是否在冷靜期屆滿後申領離婚證。如果雙方感情破裂、確要離婚的,雙方應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共同申請領取離婚證,逾期不申請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如果一方在離婚冷靜期內撤回離婚申請,或在冷靜期屆滿後不申請領取離婚證的,另一方若堅持要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❾ 一般辦理離婚需要多久
訴訟離婚一審大概需要三個月或六個月或十二個月不等。簡易程序時間是三個月;普通程序時間是六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協議離婚辦離婚手續的時間大概需要三十日到六十日不等,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❿ 現在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2021
協議離婚的,最快30天可拿到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即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則需要等待法院判決,確實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法院支持離婚,並下發離婚判決書,這判決書就相當於離婚證了,因為訴訟離婚的是沒有離婚證的。訴訟時間一般在3個月到6個月之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則必須先冷靜的等待第一個30日屆滿,而後在第二個30日內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著從申請離婚開始,若想協議離婚,最短31天可離婚,最長60天可離婚。
想要拿到離婚證還得要符合一些條件才行的,比如夫妻雙方是自願離婚的,一定是要自願的才行,如果一方受到另一方的脅迫,那也是拿不到離婚證的,其次女方不是在孕期內,這也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也是為了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不允許男方在這個時間段提出離婚。還有對子女的撫養權達成一致,父母離婚,孩子總是傷得最深的,對孩子的人格發展、身心健康都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如果孩子還未成年,沒有獨立社會的能力,那麼夫妻雙方一定要就孩子的撫養問題達成一致,否則這離婚申請也是會駁回的。
還有就是夫妻雙方還存有財產分割不清,存在糾紛的。近幾年為了應對我國逐年攀升的離婚率,國家也是順勢推出了離婚冷靜期這一三十天的期限,畢竟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可能因為一點很小的矛盾便賭氣離婚,這三十天的冷靜期能讓夫妻雙方彼此反省自身在這段婚姻中有哪些做得不好的地方,或許,彼此之間的矛盾並沒有走到分道揚鑣的那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