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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為什麼有保證人

發布時間: 2022-09-30 18:58:02

① 天津公租房擔保人需要擔保幾年

法律分析: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擔保期限。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如果該人沒有繳納五險,還需要勞動合同,如果繳納五險,需要社保查詢單和公積金查詢單,如果有繳稅,需要完稅證明。

申請人需要身份證,戶口本,房管局給的擔保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② 天津公租房租賃擔保人的問題。。。

可以的,擔保人為他人已作擔保仍然可以擔保,哪怕是一棟房子已經抵押給一個人的,還可以再抵押給另一個人!

③ 天津公租房擔保人條件最新

法律分析:擔保人,簡單的說,就是為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人。一般而言,擔保人應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第三,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④ 公租房領鑰匙但保人為什麼也要去天津市

申請人和擔保人必須到場,共同承租人可以寫委託書。至於為什麼,估計是擔保人要做個見證吧,畢竟擔保了,萬一以後出現問題不好說。

⑤ 公租房沒有擔保人就不給了嗎

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債務人確實不能償還才能要求保證人代償;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則債權人可直接在債務逾期後要求保證人代償其擔保的額度(這個額度就是保證合同中規定的擔保額度),保證人代償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要求債務人償還自己代償的債務。
一般來說,都需要擔保人擔保承租人確實符合當地租賃公租房的條件,如果承租人收入超過劃定的當地公租房承租人標准,那麼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基本上是履行交一定金額的罰款或其他義務!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申請公租房是需要有擔保人的,但是不同的地方可能會有不同的規定,這個還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確定,擔保人一般會存在連帶責任。
擔保條件:
①保證人應當為依法依規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
②已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已取得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以及按有關規定不得作為保證人的,不得提供擔保。
③保證人不再提供保證擔保,且完成變更擔保手續後,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⑥ 天津市公租房為什麼還要擔保人

我個人愚見是國家為了有人交不起房費或者成心不交,並且賴著不走,按說這類情況發生把人趕出去或者打官司就能解決,但是總歸是國家房,如果把人趕走,真沒錢交房費的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迫嗎,真鬧出什麼事情,國家臉面也不好看,打官司,耗時耗力最後也對國家臉面不好,找個擔保人,更安全點,真的出現這些問題可以直接找擔保人要。省時省力最主要是安全解決問題,個人愚見不見的對,但是我本人是這么認為的。

⑦ 公租房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公租房擔保人需要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即保證人,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稱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⑧ 天津廉租房擔保人負什麼責任

天津廉租房擔保人的責任:

  1.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