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住房公積金最多可以貸款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
公積金貸款額度
1、個人公積金貸款額度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公積金貸款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3、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1)天津公積金封頂是多少擴展閱讀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二、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三、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❷ 天津公積金上限是多少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政,降低天津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和提高貸款最高限額。本人申請最高額度上調為60萬,夫妻共同申請最高額度上調至80萬。天津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最低為20%。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我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准,我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2050元,因此,職工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2050元。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9730元。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依照國家規定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七條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是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職工工資的構成,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❸ 天津市公積金2022年最高基數
2020年天津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不做調整,最低不得低於2050元,最高不得超過25983元。單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新招用職工和新調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為職工本人在新單位繳存首月的全月應發工資,不再重新核定。
❹ 2021年天津公積金上限
法律分析:繳存比例方面,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最高不得超過12%。自由職業者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❺ 天津市公積金上限
法律分析:天津發布關於調整2019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50元,最高不得超過25983元。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關於繳存比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作調整,仍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他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在5%-12%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將繳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應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實施。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❻ 天津公積金繳納上限
法律分析:有上限,上限是29730元。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政策,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限高保低政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