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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區失業金每月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3-02-03 15:58:05

① 天津2022失業金最新標准

失業保險金取標准和取期限最新規定
一、失業金領取標准失業金領取標准根據繳納的實際情況定,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通常情況下領取失業金1-12個月的話,失業金按照失業前的一年平均繳費工資的45%發放,而之後的一年,則按照失業前的一年平均繳費工資的35%發放,總之就是不可以低於所在地區以上市月工資最低標準的80%。而且根據相關法規,失業金的標准應該要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來確定,也就就是領取的失業金=所在地區的失業金標准乘領取失業金的月數。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繳費每滿1年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障部門制定並頒布實施了《失業保險條例》。本條例於1999年1月22日正式實施。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七條,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第八條,省、自治區可以建立失業保險調劑金。

② 2020天津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2020年天津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420元;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380元。
此外,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申請條件。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辦理相關手續。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准*領取的月份數
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③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④ 天津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一個月

天津市失業保險金等待遇發放標准: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而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必須是被單位解僱;二是社保繳費滿1年以上。參保滿一年,但不滿2年,可以領取4個月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一般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5%;後續每參保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月份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⑤ 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2022

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2022具體如下:
1、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2、其他待遇標准:
(1)2022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月計發標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謀職業,申請領取最多不超過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按照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發照時間在2022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准計發;發照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准計發;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申請領取最多不超過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按照靈活就業登記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2022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准計發;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准計發;
(4)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申請時間在2022年7月1日後(含7月1日)的,按新標准確定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申請時間在7月1日前的,按原標准確定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⑥ 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2022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
2022年3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查的計劃報告、預算報告中提出,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主要特點
失業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中的一種專項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因此,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分析我國失業保險適用范圍的變化情況,呈逐步擴大的趨勢,從國營企業的四種人到國有企業的七類九種人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再到《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充分體現了普遍性原則。
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並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⑦ 天津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法律分析:202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42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38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確定。

第十九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計算。

⑧ 失業保險金每個月能領多少錢

失業保險金每個月工資如下:
1、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不滿5年,每月可領取1212元;
2、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5年不滿10年,每月可領取1239元;
3、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0年不滿15年,每月可領取1266元;
4、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5年不滿20年,每月可領取1293元;
5、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20年以上,每月可領取1321元。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並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