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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高職是如何錄取

發布時間: 2023-03-02 14:28:24

㈠ 天津高考志願平行志願錄取規則解讀(分數優先還是志願優先)

高考志願填報至關重要。是進入職業生涯第一次重要的選擇,是設計未來人生的的起點。從職業規劃和職業發展的角度填報志願,高考志願填報就顯得尤為重要!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於2022年天津高考志願平行志願錄取規則解讀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2022年天津高考志願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1.在津招生高校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高校在津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藝術類、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及提前高職(專科)批次,普通高職(專科)批次。其中,藝術類、體育類本科和提前本科三個批次同步錄取,考生不得兼報;藝術類、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及提前高職(專科)三個批次同步錄取,考生不得兼報。

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為招收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本科高校或專業;提前本科批次分為A、B兩個階段,A階段為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經教育部和我市批準的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以及特殊高校(專業)等;B階段為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高校(專業)。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為公辦本科高校及經批准在本批次錄取的高校,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為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藝術類及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為招收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或專業;提前高職(專科)批次為有特殊要求的高職(專科)學校或專業;高職(專科)批次為其他高職(專科)學校或專業。

3.各批次均實行「院校+專業」的志願填報和投檔錄取方式。普通類本科院校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普通類高職院校原則上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藝術類及體育類各批次,原則上均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對於有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

4.高校在津錄取新生要認真執行教育部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高校應結合生源分布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要求。在高考錄取總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並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5.藝術類本科和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中的市級統考類專業,體育類本科和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階段(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普通類本科批次(含A、B階段)、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高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辦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願,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類型考生志願,根據院校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投檔錄取。

平行志願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專業組)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專業組)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專業組)。當若干名普通類考生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總成績(含政策照顧)相同時,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等級性考試三門科目中最高成績、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時投檔。

順序志願投檔規則:第一志願錄取時,計算機系統先依次檢索各個招生院校的一志願生源,將選報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和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願錄取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可以招收第二志願的考生,第二志願投檔規則與第一志願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施錄取。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在津招生的普通高職院校,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施錄取。

在津招生的藝術類、體育類高校(專業),分別按照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應的招生辦法實施錄取。

7.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做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市高招辦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條件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服務,組織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在津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8.各批次錄取時,市高招辦按照考生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審查錄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院校志願和專業志願,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願的關系,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

9.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在津招生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在津招生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並作為錄取依據。

10.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根據市教委、市委統戰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和市台聯五部門聯合印發的《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津教政〔2020〕1號)相關規定,自2023年高考起,該項加分分值均調整為5分。

(5)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根據市教委等五部門印發的《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津教政〔2020〕1號)相關規定,自2023年高考起,該項政策調整為,在本市所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對於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從「四區」(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包括自治州(盟)、自治縣(旗)等,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屬高校投檔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市區校三級網上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申報考生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驗相應的證件、證書,由區招辦負責將相關證明材料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

1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2.高水平藝術團及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資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檔錄取,未經高校測試合格並經「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資格考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原則上按照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排名全市前30%的成績劃定。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高考成績,一般不低於我市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

13.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市高招辦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可採取征詢志願方式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14.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的高校在平行志願投檔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面向社會公布尚有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由高考成績達到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自主選擇填報。市高招辦將向相關高校提供征詢志願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的高校在平行志願投檔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面向社會公布尚有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由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先自主填報征詢志願,市高招辦根據志願填報情況,再劃定B階段征詢志願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招生高校在征詢志願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5.高職(專科)批次的高校,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6.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7.我市錄取工作將於7月上旬開始,8月上旬各批次錄取工作全部結束。

1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根據教育部規定,於4月10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資料庫上傳至「陽光高考」平台。市招辦將在「陽光高考」平台上審核確認後下載數據,並按程序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於6月30日之前向市招辦報送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
二、天津高考志願填報技巧
「院校+專業組」即一個院校加一個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單位。一個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高校選科要求相同的專業可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科目要求須相同。且專業調劑僅限於同一專業組內調劑。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先確定喜歡的專業,再確定學校。如想報考 北京大學 的數學、化學、中文專業,則需要填報數學+ 北京大學 、化學+ 北京大學 、中文+ 北京大學 3個志願單位,同時考生要關注每個專業對選科的要求,明確自己是否符合條件。該種方式不存在專業服從調劑,考生也不用擔心被調劑搭配不喜歡的專業,不過填報志願時一定要利用好各高校的專業投檔線。

㈡ 2022年天津大專和高職院校錄取分數只看,數,語,外,三門成績嗎

今年天津市高考大專院校和高職專科院校錄取是不是只看數學,語文,外語三門科目分數,目前還沒有非常准確的官方消息,不過,天津市2022年高考報名時是有這樣一條要求的:天津市2022年本科大學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科目考試成績組成,如果考生想報考本科院校,必須在六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擇三門作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如果選擇錯誤,會對考生填報志願和錄取產生影響。
天津市高考應屆考生應該已經知道了具體的考試科目設置情況,學校肯定已經通知了考生報考本科院校及報考專科院校的考試科目是否有不同之處,如果需要了解准確信息,可以咨詢一下天津市教育部門或向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了解具體要求。
目前,天津市高考也在實行逐步改革,尤其是對高考報名等政策有了最新的要求,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報名參加一月份組織的思政和物理兩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及同期單獨組織的其它七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而且必須各科目成績合格。

㈢ 天津新高考政策是怎麼樣的

錄取模式:「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今年是文理分科的最後一年,仍然採取「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模式。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考總成績為主要依據實施錄取。普通高職院校,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實施錄取。藝術類、體育類高校(專業),分別按照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應的招生辦法實施錄取。

志願:全面實行高考網上填報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將全面實行網上填報志願,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廣大考生填報,減輕考區和中學的工作壓力。市高招辦將組織各區及報名單位做好網上填報志願的培訓和指導,請考生認真參加培訓,並注意個人信息的安全保管。

體檢:全面推行高考數字化體檢

今年,有16個考區全面推行數字化體檢。數字化體檢的實施可以通過邏輯診斷,避免漏填漏檢等情況,推進體檢信息與志願填報結合,為探索在提前本科批次填報志願中,對專業受限考生進行提示提醒創造條件。

將實施填報志願及投檔錄取模擬

為幫助2020年首屆高考改革學生順利填報志願,確保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市高招辦將組織首屆新高考改革學生。

全方位模擬演練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後的普通高考錄取流程,包括招生計劃的模擬分配、志願模擬填報以及模擬錄取等環節,為考生2020年填報志願提供有力參考。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天津:新高考方案下半年陸續出台

㈣ 天津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及填報技巧(教程)

近日,天津市招生工作委員會發布《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對高考志願設置、志願填報、錄取方式等內容做出了詳細規定。

出分後報志願

高考各批次的填報志願工作,在公布高考成績後進行。市招生委員會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劃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本科二批填報志願工作分數線。符合相應分數范圍的考生可以依次填報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志願,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批次志願;可以參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願征詢。


考生填報志願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補報(填報志願的時間和辦法另文規定)。

考生的填報志願工作,由考生報名所在單位組織實施。各報名單位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培訓指導,並按規定組織好考生志願信息的反饋確認工作。

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政策後,按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准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錄取批次及順序

高校在津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本科批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批次,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批次,本科一批(含A類高校和B類高校)、本科二批A階段、本科二批B階段、本科三批A1階段、本科三批A2階段、本科三批B階段、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的順序進行錄取。

提前本科批次為軍隊、武警、公安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高校或專業;綜合評價招生試點批次僅限已參加上海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招生院校考核並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填報;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為承擔農村專項計劃試點招生工作的市屬高校或專業;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批次,僅限已參加本科一批A類((B類)高校測試並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填報;本科一批為部委屬高校、"211工程」高校和經批准參加本批錄取的本科高校或專業;本科二批A階段為坐落在省會及計劃單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高校和經批准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高校或專業;本科二批B階段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含部分本市獨立學院);本科三批A1階段為坐落在本市和經批准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本科專業;本科三批A2階段為其他坐落在省會及計劃單列城市的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本科專業;本科三批B階段為其他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本科專業;高職(專科)提前批次為有特殊要求的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高職(專科)批次為其他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

高校在津錄取新生要認真執行教育部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高校應結合生源分布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要求,並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市高招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本科一批(含A,B類高校)、本科二批(含A,B階段高校)、本科三批(含A1,A2,B階段高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高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辦法;其他批次錄取高校實行順序志願投檔錄取的辦法。

投檔規則

平行志願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當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相同但單科分數不同時,計算機投檔系統分文理、按規定的科目順序分數進行排序投檔,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理科綜合、外語」。

多元評價體系,高考成績仍最重要

在津招生的高校應構建對學生的多元評價體系,選拔符合本校培養要求的學生,為學生多方面展示自己提供空間。高校招生多元評價體系的內涵主要包括高校對學生的學業多元評價和非學業多元評價。錄取時,高校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根據考生志願,依據考生電子檔案中呈現的學業評價和非學業評價內容,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在津招生的高校在投檔考生范圍內,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自主確定錄取實施方案。

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市高招辦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條件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服務,組織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在津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高職(專科)院校的錄取工作,實行根據考生志願,市高招辦按院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投檔,院校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辦法。民辦高職院校可以自主確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批次錄取時,市高招辦按照考生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審查錄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學校志願和專業志願,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願的關系,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

錄取過程中,考生如申請放棄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願,只能參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錄取;如申請放棄本科一批院校志願,只能參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錄取;如申請放棄本科二批院校志願,只能參加高職(專科)批次的錄取;如放棄本科三批或高職(專科)

批次院校志願,可到報名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區縣招辦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可允許其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