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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仲裁由哪個法院管轄

發布時間: 2023-03-31 07:04:17

① 仲裁裁決申請執行由哪個法院管轄

當事人對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或者仲裁調解書申請執行的,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仔攜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 仲裁裁決執行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的,姿漏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念冊伏請執行。

② 仲裁執行由哪個法院執行

法律分析: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仲裁裁決申請執行,由被執沒乎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猛梁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枯知悉執行人 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③ 合同約定由天津仲裁委員會或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管轄有效嗎

這種約定管轄是無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和襪七條規定:當事人約磨棚喊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瞎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

④ 確定仲裁協議效力去哪個法院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之上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書面文件,是申請仲裁的必備材料。那寫好了申請應該到什麼機構確認呢?有什麼注意事項呢?接下來,小編就念蠢為您整理出相關內容,供您了解相關情況。
仲裁協議的確認機構是什麼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不明確的,由仲裁協議簽訂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申請確認涉外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仲裁協議簽訂地、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涉及海事海商糾紛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仲裁協議簽訂地、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轄;
5、上述地點沒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轄。
《仲裁法》第20條規定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以下兩個機構作出裁定: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此外,要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吵梁,既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請示裁定;
2、當事人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或者申請撤銷仲裁機構的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首次開庭」是指答辯期滿後人民法院組織的第一次開庭審理,不仔碰陪包括審前程序中的各項活動。
5、根據我國仲裁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沒有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而後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當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在仲裁裁決作出後以仲裁協議無效為由主張撤銷仲裁裁決或者提出不予執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可根據案件的具體性質及情況依照我國仲裁法解釋12條的規定來選擇相應的仲裁協議確認機構,此外,還要注意參考相關注意事項。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關於行政判決變更的相關知識,不知對您是否有幫助?如果您還存在任何疑問,歡迎在本進行律師咨詢。

⑤ 仲裁案件的管轄

法律分析:仲裁機構或仲裁庭依據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約定的某種情況發生時對某一特定的爭議享有審理並做出裁決的權利,是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或仲裁庭有權對特定的國際商事殲賀爭議進行審理並做出有拘束力的裁決的依據。管轄權異議就是對仲裁機構或仲裁庭審理案件並做出裁決的權力提出抗辯,以否定仲裁機構或仲裁庭的管轄權。慧枝管轄權問題是仲裁程序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是否存在仲裁管轄權,對於仲裁庭和當事人都是十分關鍵的問題,它是仲裁程序進行的基石和條件。管轄權的問題沒有處理好,沒有管轄權,即使做出了裁決書,也可能被法院撤銷或者拒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前改敏

⑥ 對天津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的裁決不服向哪個法院起訴

你好,勞動仲裁,是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喊芹委員提交仲裁申請。比如你已消滲並經像北京市西城區提交了,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就像西城拿跡區基層法院。

⑦ 仲裁申請執行管轄法院

被執行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仲裁裁決執行。仲裁裁決書的執行期限是兩年,在裁決書下達之後的兩年內可以申請執行,如果出橡稿現一方不按執行是履行義務的情況,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仲裁裁決執行的管轄法院是哪裡?
仲裁裁決申請執行,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仲裁裁決書由法院執行,申請人必須在裁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前2年之內申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二、撤銷仲裁裁決要滿足什麼條件?
不是所有的仲裁裁決都可以申請撤銷。
對於終局裁決,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旅弊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三、申請執行仲裁裁決需要的材料有什麼?
1、仲裁申請執行書;
2、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3、生效法律文書原件復印件副本。
4、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拆如族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許可權。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5、雙方送達回執復印件。
仲裁裁決執行的管轄法院是被執行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必須滿足法律上規定的情形,由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仲裁裁決適用的法律、法規存在錯誤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權管轄該仲裁案件時,可以撤銷仲裁裁決。

⑧ 勞動爭議仲裁訴訟的管轄法院

勞動爭議仲裁訴訟的管轄法院如下:
1、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兩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3、對仲裁裁決槐頃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條件是鉛配陸什麼:
1、提出異議的主體須是本案的當事人;在訴訟實務中,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當事人通常為被告;
2、管轄權異議的客體是第一審民事案件的管轄權;當事人只能對第一審民事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只要是第一審案件,當事人既可以對地域管轄權提出異議,又能夠對級別管轄權提出賣攔異議。對第二審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轄權異議;
3、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時間須在提交答辯狀期間;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⑨ 在天津的勞動仲裁部門在哪

天津的勞動仲裁部門為天津市仲裁委員會:

本部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花園B區三層(300201)

電話:022-28012068

自貿區仲裁中心:天津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順河路與集華道交口MIG金融大廈B座603(300452)

電話:022-66202428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0條規定,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

(9)天津仲裁由哪個法院管轄擴展閱讀:

天津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對發生在經濟、技術、房地產交易、知識產權、產品質量責任、建設工程、交通運輸、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海商等方面的糾紛進行仲裁。

仲裁充分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當事人可以從仲裁員名冊中選定仲裁員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審理裁決案件。仲裁庭根據事實、符合法律規定,參照國際慣例,公平合理地解決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